我和我儿子是同一年来美国的。
他来的时候四岁半,我三十三岁半。他不会英语,我也不会。我大学没选修英语,选的是日语。
但差距很快就出来了。
他上幼儿园没多久,我去接他。老师布置家庭作业,不跟我说话,直接对着他说。然后他翻译给我听。
跌跌撞撞地,我考了托福、GRE,上了学,毕了业,找到了工作。自我感觉英语虽然不行,但至少能交流了。
直到有一天,我儿子拿了一份《华尔街日报》给我看。
上面是一篇谭恩美写的文章。她写她妈妈。说她妈妈能读懂《华尔街日报》,投资版是必读的,但说英语有很重的口音。有一次她妈妈的放射报告被医院弄丢了,打了好几次电话去,都被糊弄过去。最后一次,谭恩美在旁边实在听不下去了,拿过电话直接问:“你们把我妈妈的报告丢哪儿去了?”对方一听是纯正流利的英语,马上道歉。
我读完那篇文章,一下子觉得自己不就是谭恩美的妈妈吗?
而我儿子呢,是用这种很委婉的方式告诉我:“妈妈,你的英语说得太蹩脚了,没人尊重你啊。”
这件事后来促使我加入了Toastmasters(国际演讲会)。这是后话。
还有一个事。
口音和语法,到底哪个更重要?儿子又用委婉的方式告诉了我。
那时候迈阿密电视上铺天盖地地报道一个叫安娜·妮可·史密斯的明星。她因为服药过量去世了。一天晚上,全家人一起看一个医师在电视上讲解剖发现。儿子指着电视对我说:“这个医师有很重的口音,但他的语法和句法完全正确。所以人家请他上电视。”
他说,16岁以后学第二种语言,口腔骨骼已经定型了,完全去掉口音是不可能的。但是语法和句法,你是可以完全说对的。
我一下子豁然开朗。原来语法句法这么重要。
儿子纠正我的错误,成千上万次。到现在还在纠正。
我也是活到老,学到老。
我儿子,我老师
Lily2005 (2026-05-13 19:14:52) 评论 (0)我和我儿子是同一年来美国的。
他来的时候四岁半,我三十三岁半。他不会英语,我也不会。我大学没选修英语,选的是日语。
但差距很快就出来了。
他上幼儿园没多久,我去接他。老师布置家庭作业,不跟我说话,直接对着他说。然后他翻译给我听。
跌跌撞撞地,我考了托福、GRE,上了学,毕了业,找到了工作。自我感觉英语虽然不行,但至少能交流了。
直到有一天,我儿子拿了一份《华尔街日报》给我看。
上面是一篇谭恩美写的文章。她写她妈妈。说她妈妈能读懂《华尔街日报》,投资版是必读的,但说英语有很重的口音。有一次她妈妈的放射报告被医院弄丢了,打了好几次电话去,都被糊弄过去。最后一次,谭恩美在旁边实在听不下去了,拿过电话直接问:“你们把我妈妈的报告丢哪儿去了?”对方一听是纯正流利的英语,马上道歉。
我读完那篇文章,一下子觉得自己不就是谭恩美的妈妈吗?
而我儿子呢,是用这种很委婉的方式告诉我:“妈妈,你的英语说得太蹩脚了,没人尊重你啊。”
这件事后来促使我加入了Toastmasters(国际演讲会)。这是后话。
还有一个事。
口音和语法,到底哪个更重要?儿子又用委婉的方式告诉了我。
那时候迈阿密电视上铺天盖地地报道一个叫安娜·妮可·史密斯的明星。她因为服药过量去世了。一天晚上,全家人一起看一个医师在电视上讲解剖发现。儿子指着电视对我说:“这个医师有很重的口音,但他的语法和句法完全正确。所以人家请他上电视。”
他说,16岁以后学第二种语言,口腔骨骼已经定型了,完全去掉口音是不可能的。但是语法和句法,你是可以完全说对的。
我一下子豁然开朗。原来语法句法这么重要。
儿子纠正我的错误,成千上万次。到现在还在纠正。
我也是活到老,学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