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总忘不了妻站在路灯下的一幕,而最令我感动的一回,竟发生在了妻来澳后的第二年冬天。
四十多年前,我与妻因缘相恋,妻就表现出温婉可人的一面。与我约会,她从不摆娇矜的派头,也从不姗姗来迟,她知道等人是一件最心焦的事情,所以她宁愿自己早点到,也不愿意看到我引颈期盼地等待。她常说,明知别人等着还故意迟到,是件很伤人的事。从约会这件小事上,我感受到了妻的真诚与良善。反倒是我因缺乏时间观念而常常迟到,每当我看到她那焦急等待的样子,心里总觉得有一种莫名的羞愧感。毕竟女孩子在大街上等男孩,总显得不那么像话。于是,我会像犯了错似的,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她跟前,一边道歉,一边保证下不为例,可类似的事情并未绝迹。
那时,我们俩约会大都选择去些热闹的地方,外滩、商店、公园、电影院门口。每当妻先于我到达的时候,她总喜欢站在临近的路灯下等候。问她为什么这样,她笑着回答,说,“门口游人太多,人挤人,人看人的,多不方便啊,而路灯下稍微僻静些。”说完,她又不忘加上一句,“路灯就是我的卫士”。从此,“路灯卫士”这句话就深植在了我心里。
结婚之后,很少再看到妻站在路灯下那一幕的画面,不过事情难免都有例外。有一次,妻回一趟娘家。本来我们说好的,我晚上去她父母家,接她回来。可晚饭过后,她左等右等不见我的踪影,于是就选择自行回来。可是,当她走在半道时,忽又觉得有必要再等等我,于是就在我下车的公交车站旁的那盏路灯下,又等了我大半个小时。当时,我只是认为妻干了件我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过后想想,我所谓的“理所当然”不仅对妻有失公允,也是一种冒犯。等我们俩有了可爱的女儿之后,妻便常带着女儿在我家楼下的路灯底下等我回家。而我看到她们母女俩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先去抱住女儿,亲完了女儿,这才想起身旁站着的妻,于是赶紧在妻的脸蛋上轻拍几下,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


妻在路灯下的倩影,大都定格在那个年代里。让我没想到的是,妻女来澳团聚后的第二年,妻的倩影又回来了。一天,女儿刚放学回家,便兴冲冲地跟我们说起学校里的事情,说到最后,女儿才把她最想要说的话说了出来,说是学校有一个参加澳洲少女合唱团(Australian Girls’ Choir)的名额,音乐老师很喜欢她,想推荐她去合唱团,她问我们意见如何?女儿那稚气的目光似乎是在恳求着我们,“这么难得的机会,就让我尝试一下吧。”我们当然支持女儿,只是这么一来,势必打乱我们原本就十分紧张的生活节奏。可妻一听说女儿喜欢的事情,便毫不犹豫地支持,女儿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她心甘情愿地付出,也乐于付出。于是我们商定:妻负责接送,我负责开车接她们回家。
合唱团的排练全安排在晚上,这对我们来说倒没什么。不过排练的地点,确实离我家远了点,是在悉尼的比克罗夫特(Beecroft)区的一所联合教会礼堂内举行的,从家里过去,要先乘巴士,再换乘北线列车。也就是说每逢星期四,女儿一放学,她们就得赶紧出发,稍有拖延就会迟到。
女儿的第一次排练进行的很顺利,一切都按部就班地完成。当我接她们母女俩的时候,她们早就等在了教会的门口。远远看见我的车灯,便一起朝我挥手,像等来了什么喜讯似的。妻女一上车,我的耳边顿时响起她们俩开心的说话声,一个事无巨细地问这问那,一个滔滔不绝地回答,还时不时地笑作一团。我只顾开车,也不插话,听到精彩之处,便情不自禁地往后视镜瞧上一眼。我觉得边开车边听妻女的絮絮叨叨,远比加入到她们母女之间的谈话,更让我开心不已。第二天,我无意间问妻,"你是如何打发这段等待时间的呢?"毕竟妻在那里等了近三个小时,既不能回家休息,又没有一个好的去处,光这么耗着,对她来说无疑是一大考验。


妻告诉我说,比克罗夫特是一个非常安静的小镇,一到晚上,小镇除了几家餐馆、一家弗兰克林(Franklins)超市、火车站和一排路灯还亮着,小镇几乎被淹没在了一片漆黑之中。所以很多家长送完了孩子,就直接把车开回家,等排练结束之后,再回来接他们的孩子。
"就剩下你们这些没地方去的家长啰?"我停顿一下,接着又关心地问道,"我关心的是你,你是如何安排这段时间的?"妻喜欢热闹,在上海,各到各处都是人,店铺林立,打发时间就像花钱一样容易。而这里却刚好相反,所以我才很好奇地问她。
"她们在练歌,我只能在外面瞎转悠。"妻轻叹一口气,接着又忙解释说,"天还没黑的时候,我就拣一条热闹的马路,来来回回走几圈,全当锻练身子。天一旦黑了下来,我就去逛超市,一件件商品,一排排货架,来来回回看几遍,时间差不多就过去了。"
"又是来来回回,那别人会用什么眼光来看你呢?"
"你也不为我想想,我能去哪儿呢?总不至于叫我一个人杵在街上吧。那才会招来别人的异样眼光呢。"
我一时语塞,是啊,这大冬天的,寒风刺骨,妻身边还带着女儿的大书包,你叫她去哪儿啊?我在心里暗自责备自己,就算事情再多,再忙,都得争取早点过来。妻就是这么个人,心里就算有再多的愿望,可嘴上永远不会表露岀来,该做什么?怎么做?责任和担当都摆在那儿,如何取舍都由我自己来定夺。而她总是把自己该做的事情默默地做好。很多时侯,正是妻这种温柔与坚持,让我看见自己的粗疏与不足,也渐渐洗尽了我这个男人的自以为是。于是我说,"那我争取早点过来,你看怎么样?"
妻轻拍了一下我的手,甜甜地一笑,紧接着就把话题给岔开了。她总是这样,不想给我一丁点儿压力。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总是提前一个多小时到达那里。我先陪妻在附近转悠,这里的环境真不错,整个街区绿树环绕,一行行高大的桉树,一幢幢静谧的别墅,与最后一抹夕阳交相辉映,漫步其中,清幽惬意,这远非逛商店,流连橱窗所能比拟的。夜幕降临后,我们就去超市,妻在里面安心地看,顺便买些家里需要的东西。我则在外面坐等着看书。到时间,我们再去教会接女儿回家。
有一次,我看时间还早,便先去了一趟麦当劳餐厅。我给女儿买了一份开心乐园餐(Happy Meal),也给妻买了一个麦香鱼(Filet-O-Fish)和饮料。等我从麦当劳出来的时候,只见外面狂风大作,像是快要下雨的样子。我急忙跳上车,一踩油门就上了路,可是车刚开出去没多久,就被堵在了路上,车开得如蜗牛爬行般的缓慢,原来我走得这条路,正是悉尼一条最繁忙的道路。当我赶到超市时,却不见妻的身影,于是我又回到街上,来回找了一圈,也不见她的人影。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这黑灯瞎火的,妻能去哪儿呢?"忽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妻会不会直接去了停车场?于是我又心急火燎地坐上车,边开车边找妻,在一个丁字路口,我的视线正好落在右前方的斜对街上。只见巴士车站旁的一盏路灯下面,站着一个人。我定睛一看,果真是妻!狂风把她的衣服吹得猎猎作响,可她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那盏路灯,正如妻当年所言像一个卫士,静静地陪着她,守护着她。
妻站在风里,双手紧抱着自己,脸朝向对面的停车场,脚边还放着女儿的大书包,在晕黄的路灯下,她站成了一道坚强的风景。在我的眼里,淡淡的灯光不仅把她的人影拉得很长,那份暖色也让我涌起阵阵暖意。忽然,一阵大风吹来,扬起枯叶飞舞。妻背过了身去,用手拢住头发,穿着的那件紫色防风衣,紧贴在她的身上,勾勒出她纤弱的轮廓,直到一阵风过后,她才转过身来。在那一刻,朦胧美感灯光里的妻,一下子让我看呆了,这个陪伴我多年的女人,竟有一种我从未留意过的坚韧与美丽。
我轻踩了一下油门,车便滑向了车站。车刚停下,我就急着跳下车,一边拉开副驾的车门,一边拎起地上的书包,往后座上一扔,还大叫大嚷地喊妻快点上车,动作之敏捷,口气之急躁,让我都觉得很是意外——其实是心疼到极点的慌乱。
当我坐进车里的时候,只见妻正用双手拢在唇边呵气,还喃喃低语道,"女儿就要出来了,我们还是早点过去等她。"妻那张被风吹得红扑扑的脸庞,挂着明媚的笑容。
我用责备的眼神望着她,说:"急什么——车拐个弯就到了。时间还早呢。"于是,我把一只手伸给了她,妻似乎懂我的意思,当她那双冰凉的手滑进我掌心的时候,我的心也跟着一凉,不由自主地把另一只手也伸了过去。
等妻的手和暖了些,我把一份麦当劳递给她,温和地说:"这是给你的,你先把它吃了!"
"等接上女儿,我们一起吃。"妻回答道。
"她也有一份。你还是趁热把你的那份吃了吧!"我又重复了一遍,"你别老想着女儿…… "
这时,一列城际列车从离我们十米远的地方呼啸而过,打断了我的话。
妻看了一眼手表,抬头看了看我,那眼神分明是在提醒我,该去接女儿了。


女儿坐上了车,车里顿时开始热闹了起来。妻把女儿的那份麦当劳给了她,还亲热地把自己的麦香鱼送到她的嘴边,她总是这样先让孩子吃个够,然后才是自己。我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女儿正大口地吃麦香鱼,妻则坐在一旁,一边劝女儿吃慢些,一边替女儿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
这时,天空下起了大雨,密集的雨点劈里啪啦打在车顶上。我连忙打开车上的雨刮器,不知不觉间,我的视线模糊成了一片……
几年后,女儿跟着她的合唱团参加了千禧年悉尼奥运会开幕式的表演,当电视镜头停留在女儿脸上的那一刻,妻笑得很开心,而我的脑海里却浮现出妻站在路灯下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