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好莱坞日落大道

娜佳85 (2026-02-25 08:47:10) 评论 (13)

黛西(Daisy)是一个生长在60年代末洛杉矶的女孩。父母有钱又文艺,遗传给了她美貌和艺术天赋。可父母整天沉迷于party酒会和结交名流,哪有时间关注女儿,于是Daisy经常会在晚上溜进日落大道的夜店,听歌手们唱摇滚,嗑药,和他们上床,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可以在日落大道的威士忌酒吧登台演唱。

黛西(Daisy)开始写歌,虽然不成章法,但其发自孤独内心的真实情感表露,和略带沙哑的粗粝嗓音,使她开始受到关注。黛西(Daisy)还有一种不顾一切,近乎鲁莽的美丽。她有一双冷冽的钴蓝色眼睛,铜红色的卷发,厚重而不听话,整个人显得破碎又倔强,这样的美不容忽视,甚至带着点危险和挑衅, 总能让人为她做出疯狂的事。

与此同时,一支名叫“六人乐队”(The Six)的摇滚乐队也在70年代初悄悄崛起,主唱比利.邓恩(Billy Dunne),才华横溢,粗旷的外表下,是一颗温柔细致的心。他的眼神里带着忧郁、疲惫和克制,仿佛放纵和责任两种对立的人格永远在他内心争斗。这样一个矛盾的Billy,当他站在台上,抱着吉他疯狂摇滚的时候,没有哪个女孩可以抗拒他的魅力。

当音乐制作人泰迪(Teddy)意识到,如果把黛西和比利放在一起,将会获得爆炸性的成功时,两人的命运便开始交汇。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也终将成为传奇。

这是我刚读完的小说《Daisy Jones & The Six》(《黛西.琼斯与六人乐队》所要讲的故事(作者是Taylor Jenkins Reid)。我是在来去旧金山过圣诞节的飞机上读完这本书的。安静的机舱里没有开灯,成就了我这份沉浸式阅读的快感。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它不光关乎那个乐队和里面的乐手,它更是对那个时代的深情致敬!



70年代初的美国,颓废的嬉皮士文化、越战、吸毒与性开放,共同为这个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放纵,也埋下了自我毁灭的种子。摇滚乐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达到巅峰,它既是宣泄,也是某种形式的自我救赎。黛西和六人乐队的故事将我们带回那个时代的生活肌理中:战争的阴影,毒品的诱惑、家庭与事业的矛盾、爱情与友谊的纠缠,以及娱乐业冷静而残酷的运作,我越往后读,越被书中这些人物和他们彼此碰撞出的故事牢牢抓住,欲罢不能。

小说用访谈体的形式展开,作者在多年之后采访乐队成员,请他们回顾自己在70年代的成名史,情节也由此被一点一点铺开。在阅读的最初一个小时里,我一度以为这真的是一支存在过的乐队,一段真实发生的往事,直到慢慢读下去,才意识到无论乐队还是人物,全都是虚构的。

过去我读过用书信体写成的小说,但这种访谈体的叙述形式还是第一次遇到,读起来出乎意料地好。因为每个人都以第一人称讲述,用自己的立场去观察和评价身边的人和事,本身就构成了一组彼此冲突的“书评”。这些不同的声音被坦诚地呈现出来,需要读者用自己的视角在不同观点之间不断筛选、判断,尽量还原一个相对中立却始终无法确定的故事。正因为如此,阅读本身也成了一种挑战。

这本书里有两个女人:卡米拉(Camila)-- 比利(Billy)的妻子;黛西(Daisy)-- 和比利(Billy)搭档的乐队主唱。这两个女人所走的两条情感路,也让我们经历和感受到婚姻里的承诺、爱情里的欲望和超越爱情的责任、节制以及自我成长。

这本书非常好看,读完后,我上网搜了一下,发现小说居然已经被亚马逊拍成了10集电视剧。我迫不及待地去Prime TV找来看,却有点失望。情节改了不少,演员的选择也差强人意。比利还可以,卡米拉则从小个子变成了大高个模特儿身材,多少削弱了原作对卡米拉的定义。最让人吐槽的是演黛西的演员,我期待的是一头红发,有着深宝蓝色眼睛,狂野美丽、放浪不羁的黛西,电视却选了一个长相中规中矩的中年妇女来演这个角色,声线也不对,不是书中描写的那种粗砺破碎的嗓子,而是完美的高音。演员是猫王的外孙女,也许是因为她音乐世家的名气,还是她唱歌的天赋?总之,我在失望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而IMDB居然还给出了8.1的高分。

如果你有兴趣,还是看书吧!

书的封面,不知选的是谁的照片(肯定不是猫王的外孙女),还是基本还原了黛西的样子,除了眼睛的颜色不同外,我挺喜欢的,就贴在上面了。

下一篇,我会来讲讲卡米拉(Camila)和黛西(Daisy)这两个女人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