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景润“时代楷模”的再思考

格利 (2026-02-06 06:15:38) 评论 (2)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召开。那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时刻。经历了十年动荡,中国在知识、科学与制度层面几乎同时出现断裂,亟需一个精神坐标,来证明“科学仍然存在”“知识分子仍然有价值”。在这样的背景下,陈景润被推到聚光灯下,成为“向科学进军”的标志性人物,被树立为“时代楷模”。
 
这种选择,并非偶然。
 
陈景润的学术成就毋庸置疑。“陈氏定理”在当时的国际数学界具有真实分量,他的刻苦、专注、孤绝,也恰好符合那个年代对“纯粹科学精神”的想象需求。在物质匮乏、制度尚未修复的年代,一个几乎不食人间烟火、将全部生命投入公式与演算的人,极易被塑造成精神图腾。
 
但问题恰恰也出在这里。
 
长期以来,我们对陈景润的叙述,几乎只剩下一个维度:工作。他被反复讲述为“废寝忘食”“不修边幅”“生活不能自理”,甚至这些明显属于个人生活困境的部分,反而被包装成道德勋章,被视为“科学家的应有姿态”。于是,一个本该令人同情、反思制度与环境的问题,逐渐被转化为值得模仿的榜样。
 
这其实是一种危险的价值引导。
 
如果借用一句老话,陈景润或许可以被称为“工作的楷模,生活的侏儒”。这并非对个人的嘲讽,而是对叙事结构的批评。他被塑造成高度功能化的存在——一个极端有效的“科研工具人”。在这种叙事中,人不再是完整的人,而只是成果的载体。
 
而一个健康的社会,恰恰不应把这种极端状态当作理想。
 
真正值得提倡的楷模,应该是能在工作与生活之间建立张力而非牺牲关系的人。科学精神不等于自我毁弃,学术专注也不必以人格残缺为代价。将“不会生活”“无法自理”合理化,甚至神圣化,本质上是一种对人的工具化想象,是对年轻一代隐性的道德胁迫。
 
我们当然需要尊重陈景润的贡献,也应当理解他所处时代的特殊性。但理解不等于继承,敬重不等于复制。把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个人极端,转化为跨时代的普遍楷模,本身就是一种误读。
 
也许,重新思考陈景润,并不是为了“去楷模化”某一个人,而是为了告别一种旧式的成功观:那种要求人把自己彻底献祭给目标、并以此证明价值的陈腐观念。
 
一个正常而现代的社会,应当允许、也应当鼓励人完整地活着——既能专注工作,也能照顾好自己和家庭的生活;既有成就,也有人格;既对世界有贡献,也对自己负责。
 
这,或许才是真正值得后人学习的“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