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如何驯化中国人4-公民权利瓦解

林向田 (2026-03-31 12:26:01) 评论 (8)

4、公民權利商品化,自我羞辱普遍化

在中国,房地产不仅仅是居住工具,更成为了一套强大的“权利定价机制”,它把本应属于公民的天然权利,彻底变成了需要用金钱购买的商品。这种商品化,直接导致了公民权利意识的瓦解和普遍的自我羞辱。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你经常能看到一种微妙却刺人的现象:一个年薪几十万、却没有本地户口的白领,在一个月薪不到一万却拥有本地户口的人面前,往往会流露出一种淡淡的羞耻感。同样,一对没有学区房的父母,在有学区房的父母面前,也会不由自主地感到低人一等。这种羞耻,不是因为能力高低,而是因为“权利缺位”。

很少有人去追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我在这个城市贡献了多年的青春,创造了价值,缴纳了大量税收,为什么我的孩子在教育系统(这个系统本身是由纳税人供养的)中,却不能得到平等的对待?通过房地产的长期塑造,中国人几乎被植入了一种集体心理机制——权利必须用钱买。

平等的教育、合理的医疗、基本的市民待遇,这些原本作为纳税公民应享有的权利,现在都被明码标价,变成了“买得起就拥有,买不起就活该”的商品。房地产对社会机制进行了结构性的扭曲:户口、学位、医疗资源、甚至某种程度上的城市归属感,都被绑在了房产上。结果就是,人们彻底丧失了“权利语言”。

没有人再理直气壮地思考:我作为一个公民,到底有什么天然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扭曲的思维模式:

  “我的孩子能在这个城市参加高考,是因为我买了房子。”

  “我的孩子能上好学校,是因为我买了学区房。”

  “你的孩子上不了好学校?那是因为你穷,你没本事。”

从出生那一刻起,一个人的权利不再以“人”为单位进行分配,而是以“资产”为单位进行分配。这种以财富为尺度的权利分配机制,制造了远比单纯贫富差距更深刻的权利羞辱。当一个人的基本权利长期处于匮乏和短缺状态,他就会开始怀疑自己作为“人”的资格。

没有房子,不再仅仅意味着“你缺少一个金融资产”,而是意味着你彻底丧失了在一个城市作为“市民”应有的人格和角色。你被隐形地排除在完整的城市生活之外。于是,自我贬低成为一种普遍的内心状态:

  “我没办法和女朋友结婚,是因为我没本事买房。”

  “我的孩子上不了好学校,是因为我没本事买房。”

  “我的父母在北京看不起好病,是因为我没本事买房。”

这种长期无法摆脱的自我责备,慢慢内化成每个人的精神负担。它不仅摧毁了个体的自尊,还会外化为社会层面的怨恨:有房者与无房者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甚至性别之间的相互敌视与攻击。当权利被彻底商品化,人就不再是权利的主体,而变成了权利的乞求者。

房地产通过把公民权利变成可交易的商品,成功完成了对人格的深度驯化:它让人们不再追问权利从何而来,而是心甘情愿地把一生精力投入到“购买权利”的赛道中,并在买不起时,把所有失败都归咎于自己“不够努力、不够有本事”。这种自我羞辱的普遍化,正是房地产驯化中国人最隐蔽、也最深刻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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