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23年, 利用学术假及暑假、寒假,我在中国农村断断续续进行了大约13个月的田野调查, 涉及安徽、四川二省8个县里的9个行政村和4个农业社区, 访谈了大量村民以及村、乡镇干部和县市官员,并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 收集了27部族谱,19部州志、县志, 3部村志。 运用收集的资料, 我已出版了2部英文专著, 一部中文专著, 在中、美、加学术刊物上发表了12篇论文, 收获很大。然而, 发表的东西都是学术性的, 不少观察到的有趣的、有意义的农村现象以及对农村问题的一些看法和思考,并未发表, 因而萌生在自媒体上写作这个系列随笔的计划。 既然随笔, 就不作任何学术性注释。
- 地方宗族社会
中国传统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宗族社会, 中国传统文化则建立在宗族伦理道德基础之上。 而地方宗族社会,是指一群居住在一个相同地域并具有共同血缘关系的人,并设有一套社会管理机构,因此,又可称之为地方宗族组织,它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细胞, 最基层的单位。西方文化人类学中,涉及宗族社会的定义有两个关键词:clan和lineage 。中国出版的英汉词典,clan 译作宗族,家族,氏族, 而lineage则译作宗系,世系,血统。前者侧重于“族”,后者侧重于“系”。早期的中国学者在他们的英文著作中,多用clan描述中国的宗族社会。
具体地说, 地方宗族社会包含以下几个要素:1)血缘联系,或共祖。父系的血缘亲属集团,其辈份或血缘关系由文字写成的族谱记录确认,并建有祠堂来供奉祭祀死去的祖先。奉行外婚制,禁止族内人通婚。2)地域联系或共地。这些有共同血缘关系的人一般聚集在一个或邻近的村庄3) 共财, 族人共同拥有一些田地和其它财产如祠堂等族产。族田和族产用于全族的共同目的, 如祭奠祖先,救济族内穷人,教育族内子弟等等。并由此而衍生出一些其它社会功能。如户籍登记,地方治安,村落建设,调解纠纷,管理财产,制定族训,族规。并监督执行等等。形成了一个个相对独立自治的基层单位。儒家的三纲五常和以“孝”为先的伦理道德建立在这种宗族社会的行为之上,反过来又为宗族社会遵循,二者互相渗透,互相加强。宗族社会,儒家思想,以儒家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国家和政府,三者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关系, 社会基础与上层建筑高度同构。这种同构性农业社会的生产力与分散的小生产关系相适应,从而维持了几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如果没有外来的冲击,这个传统社会可能会一直延续下去。
地方宗族社会的发展, 其历史可追溯到商周。宋以后逐步走向平民化, 明清时期进一步蓬勃发展。秦以后,民国以前, 漫长的传统社会里, 皇朝的权力仅及于县。广大的农村地区尤其宋以后的南方地区, 基本上由地方宗族组织管理,地方宗族组织行使了大部分政府职能 , 是地方宗族组织而不是所谓的地主阶级是中国传统农村中的稳定力量。 农村自治, 实际上为地方宗族组织自治。
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家没收了族田,族产,破坏了宗族社会“共财”的基础。同时,强制性的以阶级权利取代了血缘权利。“公权力”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延伸到乡村,破坏了地方宗族社会的自治性,地方宗族组织的大部分功能毁于一旦。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土改并没有摧毁“地缘”和“血缘”这两个构成地方宗族社会的基本要素。而且,集体化运动中,初级社、高级社,以及后来人民公社的生产小队多由同房支的人组成。所以,“共财”在某种程度上不但得到恢复,还进一步强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地方的宗族社会并未实质性摧毁,而是“隐性”地存在。
改革开放后,阶级斗争压力不在,地方宗族社会与宗族文化的“复兴”立即从地下走到台上。九十年代以来,经济蓬勃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据2025年数据, 现在大约三亿农民在城市打工,生活, 为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农村向城市移民。在很多中、小城市,农民工已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就学,就医的权利。计划经济时期向城市居民供应商品粮的制度早已取消。这些都为农民移居、定居城市创造了条件。农民离开他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土地,必将割断“这群人”和其亲族的地域关系,从而破坏构成宗族社会的一个要素——“共地”,这就有可能最终结束存在了几千年的地方宗族社会,并对传统的价值观以及行为方式产生巨大冲击。中国 有着世界上历史最悠久,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地方宗族社会以及由此而衍生出来的宗族文化。探讨中国的地方宗族社会和宗族文化在城市化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变化,演变的方向、特点, 衍生的问题,是我在农村进行调查的重点。需要指出的是, 我的调查还涉及到农村的经济生活, 农民工, 计划生育, 村政问题, 老人和妇女问题, 以及地方宗族组织在调查地区的发展历史, 所以, 是一个比较全面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