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利托大法官耐人寻味的脚注

村妮子 (2026-05-07 18:41:32) 评论 (0)

《华尔街日报》这篇题为《Justice Alito’s Intriguing Footnote》(“阿利托大法官耐人寻味的脚注”)的评论文章,围绕美国最高法院近期在《Louisiana v. Callais》案中的争议展开,重点讨论了保守派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与自由派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之间日益尖锐的司法冲突。

文章指出,最高法院近日罕见地加速使《Louisiana v. Callais》的裁决立即生效,从而允许路易斯安那州迅速重新绘制国会选区地图,为2026年中期选举做准备。通常情况下,最高法院在作出判决后会等待32天,再正式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执行。但这一次,法院保守派多数跳过了这一惯例。

杰克逊大法官对此发表了强烈反对意见。她认为,法院突然放弃长期遵循的程序规则,可能会损害司法中立形象,并与法院此前强调的“Purcell原则”相矛盾。所谓“Purcell原则”,是指法院通常应避免在接近选举时改变选举规则,以免制造混乱。杰克逊批评称,法院如今似乎只在某些情况下才强调这一原则,而在本案中却迅速介入,从而给人一种带有政治倾向的印象。

阿利托随后专门撰写协同意见(concurring opinion)回应杰克逊。他表示,真正“缺乏克制”的并不是法院,而是反对意见中的措辞。他特别批评杰克逊暗示法院存在政治偏袒,认为这种指责“毫无根据且具有侮辱性”。托马斯(Clarence Thomas)与戈萨奇(Neil Gorsuch)也加入了阿利托的意见。

《华尔街日报》的评论特别关注阿利托意见中的一个“脚注”(footnote)。文章认为,这个脚注可能透露出保守派大法官更深层的法律立场,即他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

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基于种族作出决策,即使这种做法是为了纠正历史上的种族歧视。

这一立场与近年来最高法院在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大学招生以及投票权案件中的整体趋势一致,即强调“宪法色盲原则”(constitutional colorblindness)。

文章指出,《Louisiana v. Callais》本身已经被视为美国投票权法发展的重大转折点。在该案中,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路易斯安那州为了遵守《1965年投票权法案》第2条而创建第二个黑人占多数选区,构成违宪的“种族划区”。阿利托在多数意见中写道:

“允许种族在政府决策中发挥任何作用,都偏离了宪法在几乎所有其他领域适用的原则。”

(“Allowing race to play any part in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represents a departure from the constitutional rule that applies in almost every other context.”)

评论认为,阿利托脚注真正耐人寻味之处在于,它可能暗示最高法院未来会进一步限制甚至实质性废除《投票权法案》第2条的效力。因为如果任何“考虑种族”的选区划分都可能被视为违宪,那么州政府几乎无法再合法创建“多数少数族裔选区”。

文章还提到,自由派大法官对此极为担忧。卡根(Elena Kagan)在反对意见中警告称,法院实际上正在“摧毁《投票权法案》”。她认为,多数派将原本用于保护少数族裔的平等保护条款,转而用来阻止保护少数族裔代表权的措施。

总体而言,《华尔街日报》的文章认为,这场围绕一个程序性问题展开的激烈争执,实际上反映了美国最高法院当前更深层的意识形态分裂:

  • 宪法是否要求彻底“种族中立”;
  • 政府是否还能采取补救性措施应对历史歧视;
  • 《投票权法案》在现代美国是否仍具有现实意义。
而阿利托意见中的那个“脚注”,则可能预示着法院未来在这些问题上将采取更加强硬、更加“色盲化”(colorblind)的宪法解释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