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本来就热闹不断,川普再次上任后更是推波助澜。2026年刚开年3天,美军以奇袭的方式,将委内瑞拉国的马杜罗夫妇擒拿归案。一时间,中文圈自由派(非自由派不在讨论之列)按照原来的阵营迅速形成舆论场:挺川派,支持川普以最小代价为世界除害、结果正义;反川派,批评川普不讲程序正义、破坏国内和国际规则,大搞霸权主义。
据我有限的观察,双方更多的是情绪、观点的输出,却缺少更多的学理论证,甚至思考问题的角度都不够全面,包括评论家秦晖又不失时机地扮演了90分钟的“救火队员”(刘瑜语)。真是让人感觉这个浮躁的后真相时代,不管是学者还是大众媒体领袖,都在抓住机会刷存在感,却没有几个人真正静下来阅读和思考。
那么,关于川普以及美军的这次行动,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或者如果我们真有机会做一次审判官,能否做出公正裁决呢?
一、评估美军对马杜罗抓捕的军事行为
从目的或出发点来说,美军的这次行动该怎样被认定,包括马杜罗的身份,我认为是首先要关注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将马杜罗认定为委内瑞拉的合法总统,那么川普和美军的行为,就可以直接被认定为干涉内政、侵犯主权、严重违反国际法[①]和联合国宪章[②]。像《联合早报》上所写:这种未经联合国授权、在他国领土上抓人并起诉现任外国总统的行为,无论在法律、主权还是国际秩序层面,都构成严重违法。不仅削弱国际法治权威,更树立危险先例,未来或被其他国家不当援引,加剧国际秩序的不稳定。甚至还可以换另外一套话语模式:美方悍然对一个主权国家使用武力并对一国总统动手,这种霸权行径,严重违反国际法,侵犯委内瑞拉主权,威胁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和平与安全。
但如果不承认马杜罗是委内瑞拉的合法总统身份,那么所有尖锐的、正义爆棚式的批评,就不会那么理直气壮,而是要坐下来认真辩论一番。所以,如何确认马杜罗的身份问题,直接影响价值判断。
关于马杜罗的身份,我们不需要重新梳理他与他的前任查韦斯如何阳谋,也不需要回到2018年委内瑞拉的大选现场,只需要知道当时包括美国、欧盟在内的51个国家的政府,认为此次选举是非法的,不承认马杜罗的合法总统身份。因此这次军事行为,在那51个国家的官方立场中,就不会简单地被认定为跨国抓捕一个合法总统,包括是否援引联合国宪章本身就成了问题。而俄罗斯等国,当时承认委内瑞拉的大选,所以也就当然认定美军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
各位可以结合以上两种观点,任选其一就好,也不必计较主观愿望与客观站队之间的尴尬。
如果还不想这么早就做出结论,那接着往后看。
关于马杜罗的身份,美方不仅认为他不是合法总统,而且还认定他是恐怖主义者、大毒枭。比如川普在1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非法独裁者马杜罗是一个巨大犯罪网络的大毒枭,对把数量庞大的致命和非法毒品贩运入美国负有责任。”这一认定,可以说是美国自2018年以来一贯的立场,包括川普任上的2020年3月司法部以“毒品恐怖主义阴谋”等罪名起诉马杜罗,称其在过去20多年间与“太阳集团”等国际贩毒集团保持紧密联系,“明确打算用可卡因淹没美国”。这一官司在拜登总统时期,也得到承认。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起诉书第四点中还写道:马杜罗联合其他政府官员“长期与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FARC)、民族解放军(ELN)、锡那罗亚贩毒集团、洛斯哲塔斯贩毒集团(Zetas)、阿拉瓜列车贩毒集团(TdA)等贩毒恐怖分子勾结……综上,马杜罗·莫罗斯及其同谋者数十年来一直与世界上最暴力、最猖獗的贩毒分子和贩毒恐怖分子合作,并依靠该地区的腐败官员,向美国分销数吨可卡因”。国务卿卢比奥在多个场合表达,因为马杜罗“与伊朗勾结,与真主党勾结”,针对美国贩卖毒品、石油工业使伊朗、俄罗斯等美国的敌人获利,使得西半球和“美国的安全、保障、福祉和繁荣”受到损害。美国的司法起诉、5000万美元悬赏捉拿凶手和特别军事行为,都是“正在与毒品贩运组织作战,不是对委内瑞拉的战争”,这个作战的“首要目的是确保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然后或同时“对委内瑞拉人民有益”。
也就是说,不管世界和中文舆论界怎么认定马杜罗,美国官方的定位是明确的、且一贯的。这是川普和美军开展军事行动的背景和动因。
当然,反对者完全可以全面否定美国8年来的官方立场,像法学学者张雪忠那样直接认定川普是比马杜罗更坏的大流氓,这样就可以全面否定美国官方的立场。只是在做这样的判断时,也得把拜登当成流氓之一,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川普与拜登以及整个美国政府没有大分歧。
顺便说,舆论各方关注的石油、国际正义、民主转型等问题,都是次生问题、演化问题,也涉嫌跑题问题。当然舆论跑偏,与川普的大嘴巴和没遮没拦的率性表达有直接关系[③],包括他召集美国石油巨头跑白宫去开投资大会,还说美国要如何控制委内瑞拉的石油,都在给这滚热的舆论火上浇油。
事实上,美国也好、川普总统也好,他们说控制委内瑞拉的石油,不是直接强占、掳走,而像卢比奥说的那样:美国并不需要委内瑞拉的石油,只是不希望委内瑞拉的石油由俄罗斯、古巴、伊朗等对手控制。川普急着召集石油巨头开会,也是基于这样的目的。近期瑞内瑞拉临时政府已经正式通知俄罗斯等石油企业限期中止业务,也可以作为佐证。中文舆论界不必在这个问题上太耗费精力。
还有,委内瑞拉的石油产业,经过查韦斯、马杜罗两大独裁者的社会主义国有化后,已经彻底破产,若不投入巨资(行业估算至少需要1000亿美元)更新设备、更换管理模式,根本无法继续采油,以及恢复到1990年代末每天350万桶的水平。尤其是委瑞内拉的石油多是重油,开采技术很难、成本很高,再加上社会环境差,很难直接获利。这也是川普鲁莽地要那些石油巨头表态参与投资,属于外行的乱指挥。相比来说被蛇咬过两次[④]的美孚石油的老总表示暂时并不打算参与投资,我认为是谨慎的明智之举。
当然,反对者可以继续秉持美国就是石油等资源的掠夺者,反正具体开采石油的事情还没发生,任何可能都有。
二、跨国抓人要不要遵守国际法
接下来的问题是,美国总统、国务卿、司法部认定马杜罗是独裁者、恐怖主义者、大毒枭,就可以跨国抓人吗?就可以不遵守国际法、联合国宪章吗?
这个问题,实在说很难回答。或者狡猾一点说:原则上,或一般情况下,任何国家都需要遵守国际法、联合国宪章,但特殊情况就需要特殊考虑。
因为这其中,首先涉及一个国际法、联合国宪章,是否符合自然法的问题?如果不符合,那行为上固然违反了,但价值判断上还可以被视为不违“法”,而仅仅是违反了各国确定的“法律”。
这种结论的得出,依据是欧洲法学的演变中,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会法,整合了罗马法后形成的自然法,并确立了一个基本准则,就是不允许人定法违反上帝给定的包括十诫在内的自然法,这是欧美各国近千年的法理、法统与法律根基,后来在很大程度上也主导了国际法。这一点说起来简单,但背后的强大的法学知识背景其实很难。比如中文中通常所说的“法律”,包括英文的law,实际上包含着两层含义:法+律。也就是,欧美的法律,符合自然法的“法”才能叫“法”,违反自然法的只能叫“律”,“法”决定“律”的正当性、正义性以及神圣性。比如我们熟知的《大清律例》,就只能是律而不是法,因为这个文献出台,本身就是为了维护皇权专制,内容中又有诸多侵犯人权、自由的条款。再比如针对二战的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都是极有争议的国际司法案例,包括距离我们最近的2024年国际刑事法院裁决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犯有战争罪,并因谋杀、迫害及其他不人道行为构成危害人类罪,是否合“法”?这是需要展开法理辩论才能决定的。单就这个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以色列对加沙哈马斯的这场战争,以及战争中努力采取避免平民伤亡的规避措施,已经是人类文明的天花板了。或者说,除非没有战争,否则追求战争中的完美人道主义,就是乌托邦心理的体现。
其次,国际法、联合国宪章,默认原则以及事实上的缔约签字,等同于任何缔约方都需要遵守。潜台词是,契约也好、法律也罢,理论上来说,都遵循一种规则以及违反这一规则都需要付出相应代价,这个规则或法,才有实质意义。如果其中有不遵守甚至蓄意破坏的国家和政府,国际法、联合国宪章的执行机构,就应该予以惩处,否则等于默认国际法、联合国宪章就是个摆设,不具备任何有效意义。
遗憾的是,联合国在违规惩罚的问题上,基本可以说是毫无作为,甚至多次默认和纵容了众多国家违法建立政权、违法加入联合国,这也就导致这世界那么多罪恶累累的独裁国家,构成了联合国成员国的大半。这种情况下,首先,所谓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和实践就很扯淡;其次,强行要求文明国家和政府去遵守没有实际意义的规则,简直就是不分善恶和双重标准。
就委内瑞拉来说,从1999年查韦斯上台,就从不遵守国际法、联合国宪章,甚至充分利用规则、肆意践踏,联合国只能停留在口头的谴责上。在此情形下,多大程度上要求美国政府必须遵守国际法、联合国宪章,就不能简单下判断。只有那些激情满怀的知识分子纸上谈兵或进行乌托邦构想时,是可以随喜好而叽叽喳喳的。
第三,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不能得到有效执行,与联合国的构成本身以及权力运作机制又是一体的。比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非洲的十几个失败国家、墨西哥、巴基斯坦、利比亚、印度、乌克兰以及委内瑞拉和俄罗斯等,不仅都是成员国,而且还会成为轮值主席国。这个组织机构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与这个机构同样是笑柄的,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一票否决制。这个投票机制,很多年前我曾做过功课,知道最初由斯大林老谋深算地提出,包括“一国三票制”[⑤],丘吉尔、罗斯福傻白甜地没有坚决反对,后来在民主党的杜鲁门、英国工党的克莱门特·艾德礼等继任者的主导下,各常任理事国弱智一般地投票通过。当初我认为是斯大林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现在我修正观点,因为这完全可以视为一次极左玩家对欧美温和左派的统战胜利。我的意思是,双方之所以能够在半推半就中胜利会师,源自政治理念上的社会主义,分歧不过是兄弟间抡起酒瓶而已,就像第二国际中的伯恩斯坦与罗莎·卢森堡或者斯大林与托洛茨基那样。
说到这个事,我想表扬一下胡适。虽然他曾在对苏的认知问题上翻车,对自由的认知也不过是半吊子,但这一次他主张不能签这种脑子进水的字。虽然他的清醒主张没能发挥效力,最终五大蠢货国在愉快而和谐的气氛中达成国际共识,也为未来不可能公正处理国际问题埋下无解的祸患,这一点看看苏联和俄罗斯动用的120多次否决票就可以知道,但凡有什么正义举动,联合国都难以发挥作用。现任的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2026年1月18日就直言“安理会不再代表世界,并且低效”。
在这种前提条件下,让美国政府先向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提交抓捕马杜罗的军事机密,然后大家一番唇枪舌战,最后投票,可能吗?作为委内瑞拉友好国家的俄罗斯,会不泄密地遵守国际法、联合国宪章吗?秦晖教授天真地指责川普绕过联合国,未经安理会授权,纯粹属于左派政论家的对空放枪,没有一点价值。他都不简单地想一想,奥巴马、克林顿、布什执政时期的军事行动,有哪一次没绕开联合国、哪一次又得到安理会授权了?他如果要批评川普和美军,那就应该将所有美国、北约的军事行动都否定才算公平,否则那些貌似正义的慷慨陈词,不过就是为反而反的非理性输出,与他的历史学专业出身构成极大反差。
至于川普和美军的行动,是否违反国内法,比如是否需要国会授权?
这个问题,我觉得首先需要明确这次军事行动,是否是对委瑞内拉的宣战?如果是宣战,那权力当然在国会,这是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的,但如果不是宣战,而仅是一次军事行动,那就不能沿用宣战的法条。这一点,美国国会截至到目前并没有做出否定性的裁决,只是对进一步军事行动提出限制而举行了投票,表明他们是懂法律适用范围和对象的。
其次是从法理角度来说,1973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战争权力决议》(War Powers Resolution),虽然旨在限制总统在未经美国国会同意的情况下卷入武装冲突,但该决议同时允许总统在未获国会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发起最长60天的短期军事行动,并再给予30天撤军时间,只是行动发起后要在48小时内通知国会。正是因为这个决议,除个别议员外,美国国会并没有直接指责这次军事行为违法,因为美军不到一天就结束了行动,而事后也马上向国会进行了通报,完全符合程序。
还有被忽视的一点,虽然军方直接参与这个行动,但动因并非直接来自战争部,这一点国务卿卢比奥后来特别强调:国会在行动前未获通知,是因为这次突袭“基本上是一项执法职能”而非战争行为,是“战争部支持司法部”完成行动。也就是,司法部发起的这个军事行动,属于国内执法行动,只是执法对象在国外。
当然,批评川普违背程序正义也可以,比如像秦晖在讲座中所说的那样,但也要把奥巴马带上,因为他在2011年未经国会授权就下令对利比亚发起军事行动,行动还超过了60天,因此受到众议院谴责;包括克林顿执政时期发动的对伊拉克四天空袭、对阿富汗和苏丹的导弹打击,也都未经过国会。按照秦晖的逻辑,应该一锅端地批评,而不能双标地只针对川普。更何况,他在讲座中也提到这种秘密军事行动事先提交到国会讨论不现实,虽然只有一句话,但也表明他不是意识不到问题,而既然能这么全面地考虑问题,为何还要花90分钟絮絮叨叨地批判川普违反国会的程序正义呢?
三、在历史案例中寻求参照
在澄清一些基本事实和法理之后,我还想提供一些历史案例,因为我们面对的美国这个特别对象,也就是美国的主体法律是海洋法系(也叫案例法),因此需要懂得历史,才能更客观看待现实政治。
第一个历史参照是“门罗主义”。作为美洲特定历史的渊源,当1823年的“门罗主义”出台后,等于美洲有一个与其他大洲不同的国际规则,也就是欧洲各强国认同美国主导美洲事务,而欧洲各国不能介入。
这个事儿,在当年的确起到了稳定地区秩序的作用,但如果放在全世界流行的殖民地话语叙事中,就可以解读为欧美列强藐视中美洲那些国家,是一种不平等的殖民霸权行为。不过这种左翼叙事,是20世纪以后的事情,在20世纪前没有正常的美国人会有这种想法。
也是基于门罗主义,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委内瑞拉、多米尼加等国陷入财务危机后,英国、德国、意大利等国试图武力索债。时任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1904年的国情咨文中称,当西半球国家出现“长期为非作歹或足以导致文明社会全面松散的政府无能现象”时,美国将“行使国际警察的职权”。这就是著名的“罗斯福推论”。从此,防御性的“门罗主义”变成美国对美洲各国的积极干预。
有了“罗斯福推论”,就可以稍微多讲一点格林纳达事件了。冷战背景下的1979年,格林纳达发生政变,亲古巴的新政府宣称走社会主义道路,中止宪法,扣押政治犯,民主选举也被停止。历经几年动荡,1983年,时任美国总统里根,以军政府独裁发动血腥政变、保护侨民和应东加勒比国家组织请求干预为由,下达“紧急狂暴行动”(Operation Urgent Fury)的作战代号,7000多美军联合牙买加、多米尼克、巴巴多斯等7个加勒比海地区安全体系(RSS)盟国攻入格林纳达。战斗持续数天,苏联、东德的军事顾问和古巴特种部队先后被击退,军政府被推翻。美军阵亡19人、伤116人。
关于这次军事作战的理由,当时的政府发言人说:“美国无法相信古巴和格林纳达所谓在格林纳达的美国公民将是安全的保证。因为双方可能会互相推卸责任,以致于美国公民受到伤害时我们无法找到谁该负责。”这个理由,无论是在当年还是现在,都显得比较弱,因为事实上在出兵前并没有美国公民直接、普遍受到人身威胁和伤害,相比来说,还不如川普政府以委瑞内拉和马杜罗贩卖毒品杀害美国人的理由更充分。
关于这次军事行动,还有两个有意思的事。一个是美军行动后,当年的联合国大会上,苏联、古巴、朝鲜、东德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作为美国盟友的瑞典、爱尔兰、希腊、西班牙等一共108个国家通过决议,声讨美国“公然违反国际法并破坏了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色列与加勒比海地区安全体系(RSS)等8国与美国站在一起。更多的格林纳达人欢迎美军的举动,并将10月25日被定为格林纳达法定假日——“感恩节”。
第二件事是,美军军事行动前,一直密切关注格林纳达的一个机场,因为里根总统称9000英尺(2700米)的跑道和储油罐,是商业飞行不需要的,那里将成为古巴和苏联空军的基地。对此,民主党的非裔众议员、也是二战后首位公开的社会主义者罗恩·德勒姆斯(Ron Dellums)不但提出抗议,还应格林纳达的社会主义总理之邀前去调查,回来后写报告说:“根据我个人对格林纳达兴建中的新国际机场的观察、讨论和分析,我的结论是这个兴建计划是专门以经济发展为目的的,并不是被用于军事用途……美国政府指责对这一机场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军事威胁,我认为这是荒谬的,傲慢和毫无根据的。”结果,美军在格林纳达发现的日记中不但暗示这个机场是军事用途,而且还发现德勒姆斯的幕僚长在信中钦佩古巴领导人卡斯特罗,为此尼克松总统将其列为“敌人名单”,但是因为反越战和黑人的身份政治,这位议员从1971年到1998年13次当选加州第九选区的议员,2008年死后,民主党的南希·佩洛西等几名议员在国会发表怀念和致敬的讲话。
格林纳达事件后,还有1989年布什总统干预巴拿马的“正义事业”。这次军事行动的动因,跟川普抓捕马杜罗有些相似,起因也是巴拿马的诺列加将军一方面与苏联、古巴、利比亚勾兑,一方面参与洗钱、贩卖毒品。最终,因为他干预巴拿马新大选,还声称对美国进入战争状态,直接被美军擒获。不过,布什总统的行动,事先征得国会授权。这一点与川普下令的军事行动,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秦晖教授在讲座中大谈这个案例而不以格林纳达事件为参照,大概意思可能就是布什更守法而川普是乱来,但这种看人下菜碟的行为不应该出自一个历史学教授。
从门罗主义到罗斯福推论,再到美国的全球干预,就是一个从美洲防御到美洲积极介入,再到全世界主动干预的过程。这已然是一个历史事实,也是我们思考当下国际秩序、地缘政治、国家民族关系的前设命题。基于这个前设命题,就不能随便举例一个国家去类比美国,去沿用美国的方式对待世界,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美国。既没有美国付出那么多,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具备那样的领导力。也就是说,美国就是美国,其地位和作用,是美国人在二战中的付出和二战后帮助和引领世界的主导性赢得的。按照对等原则,既然美国付出多、地位最重要、能够比较公义地维护世界秩序,那当然就应该享有一些特权、行动力和预警能力。如果哪个国家也想有这样的待遇,那就先拿出实际行动去赢得这样的地位和实力,否则仅仅空谈一些平等、正义、公平,像加拿大总理卡尼和法国总统马克龙在2026年达沃斯会议上的表演一样,没有任何意义。这一点,北约秘书长吕特在近期欧洲议会上,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没有美国参与,欧洲和欧盟想要做到自主防务纯粹就是做梦。嘴一直很硬的冯德莱恩,在这个问题上也只能干生闷气,因为事实摆在那里。
也就是说,在众多国际问题上,不能以常规国家的标准去要求和限制领袖的责任和领导力,除非我们首先在根本上否定美国中心论——然而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或者将美国一直定位为邪恶国家、霸权国家,那就可以另当别论了。
四、作为深度背景的国情文化
美国是特殊的,不仅仅是其历史形成的特殊、在国际风云中扮演的角色特殊,而且包括其国情文化,也比较特殊。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曾说:“美国之所以独特,是因为它基于一种理念,而不是像其他国家一样是基于具有共同民族经验的共同体。”因此,如果不了解这些特殊,就很难理解美国不同历史阶段的对外政策,包括2025年12月份川普政府发布的新版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以及所谓的“门罗主义的川普推论”。
关于这个特殊,我想主要参考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高级研究员沃尔特?拉塞尔?米德2011年的著作《美国外交政策及其如何影响了世界》。书中概括了美国二百多年的历史上,有四种国情文化相互交织、此起彼伏、轮番上演。
第一种被誉为汉密尔顿主义(Hamiltonian),以华盛顿总统时期的财政部长、美国宪法起草人、《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亚历山大·哈密尔顿的名字命名,主要倾向为强有力的政府,注重政府领导下的商业力量的联盟和成长,注重构建有利于全球贸易的国际秩序,注重离岸平衡和遏制战略,并不在意是否一定采取和平手段。这是美国比较常见的外交底层逻辑和政策导向。
第二种被命名为威尔逊主义(Wilsonian),以美国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名字命名。主要倾向为理想主义(自由主义),注重传播美国价值观和民主体制,注重国际组织(比如联合国的前身国联)和国际规章,为此可以动用武力。这是自一战以来逐步兴起的一种倾向,也是民主党一段时间以来赢得大国自由派青睐的原因所在。
第三种是杰斐逊主义(Jeffersonian),以美国第3任总统、美国国父之一托马斯·杰斐逊的名字命名。主要外交倾向是:少关心向外传播民主,多关心国内的安全,避免战争风险,对外注重沟通,而不倾向于使用武力。它可以被描述为一种孤立主义,冷战时期、越战时期,杰斐逊主义者都属于鸽派,就是不要积极对抗和硬扛。
第四种是中国人不大熟悉的杰克逊主义(Jacksonian),以美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的名字命名,倾向认为,美国的外交政策最重要的是保护美国人民的物质安全和经济富足,不应主动挑起国际争端,但美国和美国人被挑衅甚至被拖入战争,那就不要在意国际准则和国际组织,甚至不需要宣战[⑥],直接用强大的武力实施报复和遏制,像道格拉斯·麦克阿瑟所说的“除了胜利,别无他求”。冷战时期、越战时期,杰克逊主义者是积极介入的鹰派,美国内外的知识分子和外交政策学者,也因此常大肆指责这个派。
说到这个杰克逊主义,因为比较陌生和特殊,所以我多说两句。因为作为美国民主党的创始人,杰克逊反对联邦权力过大、反对联邦税、反对国内搞福利、国外搞援助。杰克逊主义者最忠诚于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禁止联邦干预基督教,同时更维护第二修正案,即公民拥枪的权利。美国英语中有Jefferson–Jackson Dinner(杰斐逊-杰克逊日晚餐)、Jefferson-Jackson Day(杰斐逊-杰克逊日),二者内涵差不多,指的就是美国民主党一年一度的筹款晚宴,杜鲁门时期每年都要庆祝,民主党很重视,但随着时间和政治理念的转变,到尼克松执政时期,杰克逊的主张更得共和党支持,而民主党选择与杰斐逊和杰克逊主义分割,原因是二人当时都有奴隶,佛尼吉亚州还为此将筹款日改名为蓝色联邦盛会。
以这四个派别去衡量和评估川普及其外交战略与政策,可以发现他兼具了汉密尔顿主义、部分的杰斐逊主义和更大程度的杰克逊主义[⑦]。对委内瑞拉的军事行动,当然趋近于杰克逊主义,也因此遭受国内外的学者、媒体和政客们的批判。包括川普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不需要国际法。如果确实存在威胁,那么你当然拥有采取行动的权利。事实上,任何国家在面临真实威胁时都拥有这一权利。反之,如果根本不存在威胁,所谓的权利也就无从谈起。坦率地说,我始终重视这些具体事实,我与许多国家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不懂美国文化的人,包括博学的历史评论家秦晖,会认为川普这样说等于无法无天、践踏法律,北大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还会推理说:“我担心他会抓泽连斯基”。这种文化休克和主观想象,通俗说就是外行看不懂门道却要硬说一番道理的表现。
如果真懂美国历史和文化,应该承认,川普是200多年美国民情和文化的一部分,他在沿袭一种传统,而不是开创了一种外交的新恶。那些捶胸顿足的正义人士,如果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菜鸟,就应该从民情、历史、传统中全面否定美国,否则单方面地否定川普,属于激情有余、学理不足的立场叙事。
另外,世界人不懂美国的民情和文化,完全可以理解,但美国人不能忘本,可现实的结果是,一些名流教授、政客和媒体,看上去也很没文化。比如纽约时报的记者非常担忧地问川普:你抓捕委内瑞拉总统,“国际交往的礼节已然消失,国与国之间仅凭实力运作”,“靠实力治理,凭武力统治,依权力行事”。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超级大国,有权进入任何国家、清除任何美国认定的威胁或夺取你们认为符合美国利益的资源,尤其是在西半球?另一个女记者则对川普威胁哥伦比亚和收购格陵兰岛等问题很动情地问:你认为有什么能够限制你在世界舞台上的权力吗?如果你认为某件事威胁到国家安全,有什么能阻止你这么做吗?
这两个记者,如果不是故意作秀,而是真忧心国际秩序,担心川普会不顾外交礼仪地乱来、扩大性地染指更多国家,那就不应该这样表现,因为美国人怎么会对这种美国文化如此大惊小怪呢?那种满脸正义和满腹怜悯的样子,像舞台上的演员在公开夸张地展示着自己的无知和愚蠢。
在这四种外交文化之外,还需要懂得另一种美国文化,也是杰克逊主义者更赞同的战争文化观:战争应该怎么打、敌人应该如何对待、战争结束后应该怎么办?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也就是敌人分两种和打法也分两种:可敬的敌人,打的是干净的战争,也值得以同样方式对待;可耻的敌人,打的是肮脏的战争,文明规则在这种情况下不适用。因为有这样的战争观,南北战争中的罗伯特·李,在投降中被非常礼貌地优待,士兵则是带着马匹和随身武器不受干扰地返回家乡。二战中的德军统帅隆美尔将军,被认为是值得尊敬的敌人。而印第安人因为经常搞突然袭击、杀害平民、折磨战俘,被认为是卑鄙无耻,所以美国人报复起来也不会留情。日本人因为偷袭珍珠港[⑧]、巴丹死亡行军[⑨],加之那些抹黑性的宣传,导致美国人认为日本人也是野蛮的,所以东京轰炸和两颗原子弹造成了大面积的平民伤亡。
在这个战争观下,美军这次奇袭委内瑞拉和抓捕马杜罗,是以文明对待了野蛮,而不是以野蛮战胜野蛮。在这一点来说,川普以及美军行动,不应该再得到更多批评,或者予以表扬也不为过。
我当然知道,世界尤其是中文舆论圈,绝不是仅仅因为马杜罗事件而激情四溢、正义满怀,还包括对待哈马斯、伊朗、俄乌之战、关税战、加拿大和格陵兰等众多议题。在这些议题中,反川的与挺川的,都立场鲜明、结论确定、信心满满,且都自认为相当专业,因此争论和贬损也就更加激烈,我插不上嘴,也不想介入其中,只想提供以上的视角、法理、案例和民情四个维度,供双方参考,并在讲座末尾援引三位学者的话,作进一步的加持:
第一,我想引用年轻时是左翼后来转变为保守主义者的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说的:“研究历史是治疗当代傲慢的有力解药。”把这句话应用到当下的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上,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关注点,仅停留在当下或某一个具体事件上,而缺乏历史积淀,那我们不要太自以为是,尤其是不要自居站在正义、道德的制高点上看待国际纠纷,因为那样就等于公开暴露自己的浅薄和愚蠢。
第二,我想引用法国年鉴学派的学者布罗代尔的观点,他将历史的时间,分为地理时间、社会时间、个体时间。他认为,短时段要看事件、中时段要看局势、长时段去看结构。他的意思是说,我们置身当下,评判国际时事政治,起码需要具备这三种眼光,否则不要轻易得出结论,因为那表面看上去很正确的结论,不过是历史棋局中的弃子。他还说:真正塑造世界的,不在于表面事件的喧嚣,而是那些缓慢却顽固的深层力量。今日世界的90%是由过去造成的,人们只在一个极小的范围内摆动,还自以为是自由的、负责的。如果这样的话具有警示的意义,那我们不但要学习好历史,而且要知道自己的渺小,对历史、学术有点敬畏,别以为自己什么都懂、都内行、到处装专家。
第三,我想引用维特根斯坦关于“鸭兔图”的观点,也就是因为心理因素、环境因素或是缺乏知识,有些人根本无法辨识或切换事物不同方面,成为所谓“面相盲人”( aspect blindness),并进而导致意义失明(meaning blindness):无法体验词语或事件的深层意义。与这个术语接近的是心理学上的选择性失明,意思是由于注意力被占用,导致忽略意外刺激,即使这些刺激在视野中清晰可见但仍然被忽略。理论上来说,学者应该与这两个术语距离最远,但不幸的是中文圈的学者们普遍中招,遑论那些通晓天下的自媒体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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