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看了一部老电影。《狼溪2》(Wolf Creek 2)是一部2013年的澳大利亚恐怖电影,它是2005年电影《狼溪》的续集。这部电影并没有获得任何奖项,豆瓣的评分也只有6.6。但其中高速公路上,两个警察执法犯法,惨遭血腥、惊悚报复的片段给人印象深刻。
这个片段大概剧情是这样的。在澳大利亚西北部,高速公路巡警加里·布尔默和布赖恩·奥康纳在内陆高速公路旁停车,坐等找人开超速罚单。正好米克·泰勒(约翰·贾瑞特饰)在低于限速的情况下开车经过,他们把他拦在路边,声称他超速了。之后,两名警官不仅给了他一张超速罚单,命令他处理掉他的破卡车,还贬低和侮辱了米克一番。为了报复,米克在警官加里开车离开后不久追了上去,朝他的头部开枪,导致汽车坠入沟壑。米克不顾布赖恩的求饶,先打断了他的腿,再用刀刺进了他的背部并将这位受了致命伤的警官放回车内,浇上汽油并点燃,留在车内的加里和布赖恩在随之而来的爆炸中活活被烧死。
左边是米克·泰勒 – 杀人狂魔
这个片段让我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因为不仅澳大利亚,美国警察执法犯法的情节就曾经真实地发生在我的身上。那虽是21年前(2005年)的事了,但一切还历历在目。
那些年,套用现在时髦的话术,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每年都从芝加哥郊区开车南下到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参观美国中部卡车展览会(Mid America Trucking Show),试图在展会上了解市场行情,找新客户,推销产品。因为单程开车6.5个小时,来回约13个小时,所以,我之前都是在那里住上一个晚上。但那一年,老婆带着小儿子回中国了,只有上高中的大儿子一个人在家。我决定起早贪黑,抓紧看完展览,一天来回。
那天下午4 – 5钟,我看完展览开车回来,行走在印州(Indiana)的65号高速公路的快车道(每边两条道)上。突然,感觉车身后部被猛烈地撞击了一下,后窗玻璃瞬间粉碎,冷风倒灌,我下意识地紧握方向盘,保持车身的稳定。只见一辆拖挂着53尺货柜的大卡车从我的左侧呼啸而过,紧急停在前方不远的两条高速公路的中间隔离带的草地上。原来是我的车被一辆大卡车追尾了。好悬!如果不是卡车司机最后一秒钟紧急往左打轮,我可能早就去见马克思了。
我的车(SUV)的左后侧被撞瘪,但还能开,我把它停在了路边。卡车司机是位年轻的白人小伙,下车了连声向我道歉(I am so sorry)。很显然,他意识到这启事故是他的责任。当然,我事后也在检讨:如果不是那么疲劳驾驶(几个小时的参展和十来个小时的驾驶),我本应能够敏锐地发现后面的大卡车在迅速靠近,进而加速避免之的。
打了911,警察很快来了。我走上去,想说明情况,但这个中年白人警察却挥手让我回到自己的车上等着(back to your car),我只好照做。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却让卡车司机坐到他警车的副驾座位上。在等拖车的期间(大约半个小时),他在写事故报告,两人甚至还在那里谈笑风生。直到报告交到我手中,他都没有给我任何机会说明情况。我接过报告,看到我竟然成了事故的责任方。理由是我临时变道,造成后面卡车追尾。我申辩道:至少在事故发生前半个小时内,我一直都在快速道行驶,你不能根据卡车司机单方面的说词妄下结论。他见我一个“老外”居然敢不服警察的判决,便换了种方式,说这位小卡车司机刚参加工作,如果发生责任事故,除了赔款,还会失去工作。而你保了全险,无非是自付一个$500的deductable。我告,如果司机早来和我“好说好商量”,我或许会考虑“私了“。但是你是警察,系国家公信力和法律的严肃性于一身,本应秉公执法,但却公然诬陷无辜,请考虑我的证词立即纠正错误。他见我“敬酒不吃吃罚酒”,一脸不屑,说报告已完成了,我可以上告,但威胁道:法院会听我(警察)的,不会听你的。
很明显,他们两个串通一气在欺负我一个“老外”,极大的可能是警察在教唆年轻司机如何编造故事,嫁祸于我。我当年年轻气盛,相信美国的司法公正,发誓花多少钱我也要打这场官司,不可能赢钱,就是要争那口气。经过大约两年的时间,官司终于打赢了,但实打实的好处仅仅是保险公司退回了我修车自付的那$500块钱,还了我清白的驾驶记录。有人说我太不值(尽管我没有出过一次庭,全部官司都由当地的专业律师代理) - 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以及金钱。在美国,华人给人的印象是一群逆来顺受的群体,好说话 = 好欺负。而我坚持打这个官司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证明我们不再忍气吞声。
回到电影片中,那两个警察虽咎由自取,但罪不至死,可他们不幸遇到了杀人狂魔。而被我告倒的那位警官,估计污点(执法犯法在美国是一项刑事重罪)将陪伴他一辈子,至少不可能再在警察这类公务员的队伍里混日子了。感叹:人生在世,善待别人其实就是善待自己。正如老祖宗所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据说,《狼溪3》预计今年秋季上映。。。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