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停火,无疑是伊朗的胜利。这可能是战后唯一的一次,一个小国,在没有明显外来大国的支持下,对抗住了一个超级大国和地区强国的联合攻击而生存下来,并可能在战后加强了其地位。朝鲜战争,中朝背后是超级大国苏联;越南战争,越南背后是中苏,而且在这两场战争中,背后大国是全方面地支援,不但包括军备,连国家预算都包了。而阿富汗,伊拉克之类,都是被侵略,占领了好多年,美国觉得没意义后撤走,不算真正的军事胜利。而这次,美国以色列并没有踏上伊朗的领土,就是空中作战,伊朗到最后还有还手之力,这比二战中的轴心国要强。从1943年起,强大的德国日本,已经在空袭方面没有还手之力了。而伊朗的导弹无人机,一直到停战前还在对以色列猛烈空袭!
伊朗这次的胜利,并非偶然。伊朗有独立自主的工业,伊朗不像乌克兰,离开了外国的援助,武器就成了问题,虽然俄国,中国给了伊朗一些援助,但具体到武器方面,是微乎其微,连美国和西方给以色列的一个零头都不到。伊朗的导弹,无人机,都是自己造的,它甚至是俄罗斯武器的主要供应商和技术提供者,而不是相反。它建立的去中心的马赛克指挥系统,这次战争中在高层基本被端,而且不断遭到斩首的情况下,保持了反击的稳定性,而且显然是有组织的,有协调的,这是这次胜利的一个重要因素。
偶然性寓于必然性之中,伊朗的政治制度,是否也在这次战争中起到一个正面作用呢,我想应该是的。
伊朗的政治制度很独特,并非大家想象中如旧西藏那种落后野蛮的政教合一的政权, 它非常复杂,其中也包含着制衡机制。伊朗的政权,包括这么几个部分。
宗教系统:伊朗宗教系统包括最高领袖,专家会议以及深入基层的网络。最高领袖由宗教专家会议产生,专家会议对最高领袖也有制衡,理论上拥有罢免最高领袖的权力。宗教体系通过清真寺网格,巴斯基(Basij)民兵,慈善基金会(Bonyads)等深入到社会基层。
三权分立的民选政治系统:伊朗拥有真实的竞争性选举(尽管候选人需经过资格审查),选举产生各级政府和议会。总统和地方行政长官负责经济和民生,议会负责立法。这种设计允许民意在“二线政策”(如燃油价格、互联网管制、社会福利)上发挥作用。当民众不满时,他们可以通过选出像哈塔米或鲁哈尼这样的改革派总统来表达诉求,从而为系统压力“放气”。还有类似法院的监护委员会,负责审核议会通过的法律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和宪法。
革命卫队:这是伊朗制度很独特的一个部分,起源于当时伊斯兰革命政权,需要建立一支独立于国家军队的武装力量。在中国,共产党是靠自己的军队夺取政权的,解放军就是党卫军,但伊朗不是,因此,可以这么理解,革命卫队就是伊斯兰宗教集团的党卫军。
发展至今,革命卫队已经不仅仅是一支武装力量,而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组织,有庞大的经济组织,也承担了重大科研和基建项目。核,导弹,无人机都是革命卫队控制的。
革命卫队听命于最高领袖,不隶属于民选政府,掌握了最强大的武力,高于国家军队。这在客观上杜绝了拉美或非洲式频繁的军事政变,同为伊斯兰共和国,巴基斯坦频频出现军队控制政府的现象,这没有发生在伊朗。
伊朗制度的“可取之处”在于它提供了一套内生于伊斯兰文化的权力协商框架,成功避免了像周边国家那样动辄滑向彻底的军事独裁或彻底的教派内战。它通过多层过滤器,将矛盾转化为了体制内的“权力磨合”。而通过民主制度,对非关键性权力(军事,外交,国防建设)的民生问题,民意可以得到表达。
中国的问题其实和伊朗有类似之处,共产党就像伊朗的宗教集团,甚至更强,而党对社会的渗透深度,强于伊朗百倍。
没有任何一级政府是民选的,所谓议会(人大,政协),都是橡皮图章,既不是竞争性选出的,也不受民意约束和影响。政府官员也是党任命的,和党委属于一套班子,如一个县,最高权力机关就是县党委,最高领导人就是县委书记,县长只是党委一员,就是在县政府内,决策者也是县政府党组书记,这人还不一定是县长。而所谓的县人大,政协,纯粹是安排退休的领导的地方,没有任何制约政府的权力。
中国的最高领袖制度,也包含着危机。习近平是个完全的独裁者,没有任何机制可以对他产生制约,他要清洗一个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就是一念之差。他如果有个意外,可能马上会出现混乱,很难像伊朗那样,立刻能选出一个新领袖,而整个体制能正常运营。
中国体制要像西方那样转型,很难,但如果能学习伊朗,建设一个含有某种民意基础的政治体制,是否可能呢。我找出了以前写的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设想,以供参考。
中国未来民主政治体制的空想: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伟大的祖国真正变成一亇富强,文明和民主的国家(这也是写在习近平的党章中的),我想像的体制是这样的。党仍将在未来的体制起主导作用,排除了党的政治改革将是一场伤亡巨大,也许要动用核武器的革命,这是不可想象的。我们的体制将包括四权分立:党权、行政、立法和司法。
党院由各级党组织组成,保有军事、外交、国安重权,各级党院有隶属关系,但受同级立法、司法部门制约。各级行政首长经各级选区普选选出,参选人以亇人而非政党名义参选,当选后组阁,政府主要负责公共事务,各级间无隶属关系,只对相应选民负责。立法分上下院,上院类美参议院,由党院任命的专业人员组成参予专业事务的咨政,可兼职;下院类众议会,由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公共事务的咨政,不得兼职。各级司法独立,采用英美的海洋系法律体系,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职能。
中国应学习伊朗式的政治制度?
朱头山 (2026-04-10 07:09:29) 评论 (6)这次停火,无疑是伊朗的胜利。这可能是战后唯一的一次,一个小国,在没有明显外来大国的支持下,对抗住了一个超级大国和地区强国的联合攻击而生存下来,并可能在战后加强了其地位。朝鲜战争,中朝背后是超级大国苏联;越南战争,越南背后是中苏,而且在这两场战争中,背后大国是全方面地支援,不但包括军备,连国家预算都包了。而阿富汗,伊拉克之类,都是被侵略,占领了好多年,美国觉得没意义后撤走,不算真正的军事胜利。而这次,美国以色列并没有踏上伊朗的领土,就是空中作战,伊朗到最后还有还手之力,这比二战中的轴心国要强。从1943年起,强大的德国日本,已经在空袭方面没有还手之力了。而伊朗的导弹无人机,一直到停战前还在对以色列猛烈空袭!
伊朗这次的胜利,并非偶然。伊朗有独立自主的工业,伊朗不像乌克兰,离开了外国的援助,武器就成了问题,虽然俄国,中国给了伊朗一些援助,但具体到武器方面,是微乎其微,连美国和西方给以色列的一个零头都不到。伊朗的导弹,无人机,都是自己造的,它甚至是俄罗斯武器的主要供应商和技术提供者,而不是相反。它建立的去中心的马赛克指挥系统,这次战争中在高层基本被端,而且不断遭到斩首的情况下,保持了反击的稳定性,而且显然是有组织的,有协调的,这是这次胜利的一个重要因素。
偶然性寓于必然性之中,伊朗的政治制度,是否也在这次战争中起到一个正面作用呢,我想应该是的。
伊朗的政治制度很独特,并非大家想象中如旧西藏那种落后野蛮的政教合一的政权, 它非常复杂,其中也包含着制衡机制。伊朗的政权,包括这么几个部分。
宗教系统:伊朗宗教系统包括最高领袖,专家会议以及深入基层的网络。最高领袖由宗教专家会议产生,专家会议对最高领袖也有制衡,理论上拥有罢免最高领袖的权力。宗教体系通过清真寺网格,巴斯基(Basij)民兵,慈善基金会(Bonyads)等深入到社会基层。
三权分立的民选政治系统:伊朗拥有真实的竞争性选举(尽管候选人需经过资格审查),选举产生各级政府和议会。总统和地方行政长官负责经济和民生,议会负责立法。这种设计允许民意在“二线政策”(如燃油价格、互联网管制、社会福利)上发挥作用。当民众不满时,他们可以通过选出像哈塔米或鲁哈尼这样的改革派总统来表达诉求,从而为系统压力“放气”。还有类似法院的监护委员会,负责审核议会通过的法律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和宪法。
革命卫队:这是伊朗制度很独特的一个部分,起源于当时伊斯兰革命政权,需要建立一支独立于国家军队的武装力量。在中国,共产党是靠自己的军队夺取政权的,解放军就是党卫军,但伊朗不是,因此,可以这么理解,革命卫队就是伊斯兰宗教集团的党卫军。
发展至今,革命卫队已经不仅仅是一支武装力量,而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组织,有庞大的经济组织,也承担了重大科研和基建项目。核,导弹,无人机都是革命卫队控制的。
革命卫队听命于最高领袖,不隶属于民选政府,掌握了最强大的武力,高于国家军队。这在客观上杜绝了拉美或非洲式频繁的军事政变,同为伊斯兰共和国,巴基斯坦频频出现军队控制政府的现象,这没有发生在伊朗。
伊朗制度的“可取之处”在于它提供了一套内生于伊斯兰文化的权力协商框架,成功避免了像周边国家那样动辄滑向彻底的军事独裁或彻底的教派内战。它通过多层过滤器,将矛盾转化为了体制内的“权力磨合”。而通过民主制度,对非关键性权力(军事,外交,国防建设)的民生问题,民意可以得到表达。
中国的问题其实和伊朗有类似之处,共产党就像伊朗的宗教集团,甚至更强,而党对社会的渗透深度,强于伊朗百倍。
没有任何一级政府是民选的,所谓议会(人大,政协),都是橡皮图章,既不是竞争性选出的,也不受民意约束和影响。政府官员也是党任命的,和党委属于一套班子,如一个县,最高权力机关就是县党委,最高领导人就是县委书记,县长只是党委一员,就是在县政府内,决策者也是县政府党组书记,这人还不一定是县长。而所谓的县人大,政协,纯粹是安排退休的领导的地方,没有任何制约政府的权力。
中国的最高领袖制度,也包含着危机。习近平是个完全的独裁者,没有任何机制可以对他产生制约,他要清洗一个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就是一念之差。他如果有个意外,可能马上会出现混乱,很难像伊朗那样,立刻能选出一个新领袖,而整个体制能正常运营。
中国体制要像西方那样转型,很难,但如果能学习伊朗,建设一个含有某种民意基础的政治体制,是否可能呢。我找出了以前写的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设想,以供参考。
中国未来民主政治体制的空想: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伟大的祖国真正变成一亇富强,文明和民主的国家(这也是写在习近平的党章中的),我想像的体制是这样的。党仍将在未来的体制起主导作用,排除了党的政治改革将是一场伤亡巨大,也许要动用核武器的革命,这是不可想象的。我们的体制将包括四权分立:党权、行政、立法和司法。
党院由各级党组织组成,保有军事、外交、国安重权,各级党院有隶属关系,但受同级立法、司法部门制约。各级行政首长经各级选区普选选出,参选人以亇人而非政党名义参选,当选后组阁,政府主要负责公共事务,各级间无隶属关系,只对相应选民负责。立法分上下院,上院类美参议院,由党院任命的专业人员组成参予专业事务的咨政,可兼职;下院类众议会,由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公共事务的咨政,不得兼职。各级司法独立,采用英美的海洋系法律体系,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