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的森林(一)

BayFamily (2026-04-11 00:30:57) 评论 (0)

“你来这里做什么” 挪威海关的官员,面无表情,冰冷的问我。

这是圣诞节的,我来到挪威的奥斯陆机场,工作人员可能都下班了。所以队伍排的非常的漫长,排了一个半小时才能到我。

“我想看一下这里的森林,你知道的那首歌” 。我被他弄了一下问愣住了,其实我更想说的是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而不是列侬的挪威的森林那首歌。可是我一下子不知道村上春树怎么翻译。也不确定他们知道这个作者。

“是旅游的?” 他似乎在寻找标准答案的问我。

“是的,是旅游的,来这里看看北方的景色” 我通过大大的玻璃窗朝窗外望去,下午3点天就快要黑了,天空阴霾的厉害。每天在这样的天气下,不抑郁的自杀才有鬼。

“就你一个人?” 签证官不解的问,一遍遍翻弄我的护照。特别是在他得知我从阳光满地的加利福尼亚来的之后。挪威当地人年底的时候都跑到温暖的南方去了。

“不,和一些朋友,他们其他人今天晚上到。”我辩解到。

他满脸狐疑,依旧给我盖了章,让我入境。

我为什么在冬至这天来到挪威呢?我自己也不知道,不但我要来到挪威,我还要到挪威最北边的一个海岛城市,Lofoten, 到北极圈里那里去感受极夜的生活。

为了彻底体验这样的极夜感受,我把月亮的日期都算得很精准,保证天上没有一丝天光。



为什么我会喜欢《挪威的森林》这本书呢?是因为有同样的青春回忆的忧伤么?还是里面的一个个画面。

最打动我的是开篇的时候。作者在阴霾天气的汉堡机场听见了列侬的《挪威的森林》这首歌,在飞机上陷入了深深的伤感。

我自己何尝又不是经常陷入这样的伤感呢?那些美好的爱情,那么多快乐鲜亮的女孩。他们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相比于直子,绿子,玲子。可能最让我伤感的是初美。小说关于她的故事的演绎,真的是把日本物哀之美表达到了极致。

最终打动我要来看看挪威的森林是村上春树的另外一本书。《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中的黑妞(黒埜恵里)。是主角高中的亲密友人。在芬兰的森林小屋里面做陶艺。

书中黑妞说,他们很喜欢这里冬天漫长的黑夜。可以很多时间待在室内,一家人在一起。她选择定居在芬兰这个遥远的北国,可能也反映了她寻求更深层次的平静与自我和解。极夜的黑暗与寂静或许为她提供了灵感,帮助她在音乐中表达情绪上的和解。

于是我准备了行程安排的文稿。



在极夜中的活动有33项。都是我喜欢的,很多是离经叛道的事情,我把这些行为压缩为两个字。

每个人都有让他们心中永远难以平复的青春往事。如果伴着音乐和酒精饮料,那些让他们回想起来就会落泪动容的片段。

那些片段有时是噩梦,有时是甜蜜的回忆。回忆时会因为过去美好而伤感,也会因为过去痛苦而心痛。总之都是忧伤的体验。

列侬的歌《挪威的森林》,更为准确的翻译是挪威的木头。挪威的木头是一种欧洲廉价的木头,用来烧壁炉用。列侬的歌词描述的是一个偷情的故事。日本人最初翻译的时候可能没有看懂歌词。把wood翻译成了森林。不过这不要紧,这首歌和小说已经成了文化现象,脱离了本意。

极夜象征着孤独,沉寂,内省的氛围。我能在挪威的森林迷雾中找到那段平静和内心的和解么?



在极夜的日子里,我翻找过去的文字,那些曾经的爱情故事。

————

/六,

那是1993年的初夏,上海已经热得像一个巨大的蒸笼。复旦南区的舞厅里,空气黏稠得几乎能拧出水来。

我站在舞厅的边缘,手心全是汗。不仅仅是因为热,更是因为我即将要做的一个决定。那个决定在当时看来,是我青春期最英勇的壮举,但多年后回看,那不过是一场包裹着荷尔蒙的、关于“征服”的一次冒险。

年轻的我们就像沾满酒精的棉花团,一个眼神就能引燃一场大火。

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校园。交谊舞流行。每个学校都开很多舞厅。我在读的学校,每到周末总共有六个舞厅在运营。说是舞厅,其实就是食堂做稍许的改动。把桌椅板凳推到一边。中间屋顶挂一个闪烁的彩球。门票两毛钱一张。如果是本校的学生,凭学生证可以半价。

舞场通常是晚上七点开始。然而宿舍楼里从晚上六点就开始炸了锅一样。如果你晚上六点走到女生宿舍里,就会发现那里像是被扔进了一颗炸弹。宿舍中间的那个大桌子上堆满了各种衣服。女孩子们会把她们的鞋子和头饰都翻了出来,互相建议参考着。走廊上叽叽喳喳的人群,对小伙伴的衣着品头论足。你用了我的发卡,我借了你的裙子。你试试我的红舞鞋,我试试你的丝巾。

男生宿舍相对简单。不跳舞的人永远不跳舞。跳舞的人找几个伙伴商量着,今天去哪个学校的舞厅。大家的衣服相对固定。一般来说,是一套看上去比较整齐的西装。然后就永远不换了。我跳舞的西装永远是那一件。因为从来没有送去干洗过。所以那件西装的右侧,长久积累下来,混合着非常复杂的气味。如果你凑近闻,能在右侧衣襟上闻到一股混合了对方的香水、陈年灰尘和青春期特有的躁动汗味。

除了西装,男生需要做的只是擦皮鞋。那个时候街道上的灰很重,皮鞋几天不擦,就会灰蒙蒙的一片。男生寝室一般都是共产主义。如果谁有鞋油,那么其他人就不会买鞋油,直到那款鞋油彻底用完。

食堂一般5点半就没饭了。傍晚六点半的时候,女生比较多的上海外国语学院的门口,会形成两股交叉的人群。外校的男生蜂拥而入,本校的女生蜂拥而出。复旦男女比例基本一致,校门口也是可以看见,两队迥然不同的人流。走进校园,这个时候大家问的最多的就是“请问同学,你们学校舞厅在哪?”

大家一般是不在本校跳舞的。谁也不想撞见同班同学,搞得很尴尬。

常见的舞曲有慢三、快三、慢四、快四、伦巴和水兵舞。偶尔也会放1~2首探戈。但是基本上没有人会跳。放探戈的时候,会跳的人就可以大放异彩。因为所有人都用目光关注着他们。

为了今晚,我和寝室的兄弟们也准备了一个下午。那时候男生寝室实行的是“共产主义”,一盒鞋油谁买了,全寝室的人就共用,直到彻底抠空。我的皮鞋被擦得锃亮,但这无法掩盖我那件西装的窘迫——那是我们那个年代男生的标配,一套看起来比较整齐的西装,永远不干洗。

即便如此,我也觉得我今晚无所不能。

舞厅里人潮汹涌。那时的舞厅其实就是食堂,把油腻的桌椅推到两边,屋顶挂一个旋转的彩色玻璃球,门票两毛钱。虽然简陋,却是那个年代所有欲望和浪漫的集散地。

每个大学新生入校之后都需要学会跳舞。扫盲班到处都是。那个时代主要跳的是交谊舞,慢三是华尔兹,慢四是布鲁斯,拉手的水兵舞,伦巴和吉特巴。偶尔有人会跳探戈。一般一次舞会只放一次探戈。

我自己最喜欢的是慢三和快三。尤其是后者。可以带着舞伴像风一样的席卷整个舞厅。两个人会在飞快的旋律和旋转的晕厥,让你的目光只有对方。快三跳起来,一开始你还能够关注到周围的世界在旋转,不久周围的世界一下子远去,仿佛变成了相机照片虚化的背景。随着旋转晕厥的加剧,连音乐都开始变得有些听不清。

连续飞快旋转一分钟之后,你的眼中只剩下你的舞伴。如果那个时候是你喜欢的女孩。那么你们彼此都会看的心脏怦怦乱跳。那是一种奇妙的体验。好像两个人旋转着一起坠入黑洞。

当时跳舞的主要目的还是社交。如果你和一个人跳的很开心,怎么把她留住呢?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舞曲快结束的时候。你开启一个有趣的话头。这样音乐声虽然停住了,但是你们的交谈却没有办法结束。如果她想跟你说话,此刻就不会显得尴尬。

那个湿热的晚上,我靠在复旦南区舞厅的墙上,我的目光穿过昏暗的灯光,看见了她。

她坐在舞厅的最那一头,身边围着几个同伴。她太显眼了。穿着浅蓝色的长裙,斜纹布的白上衣,密密的长发随意地挽着。

她手里拿着一块手绢,飞快地扇动着,一脸的不耐烦。舞厅里没有空调,空气中都是汗水和荷尔蒙的味道。

因为热,也因为傲慢,她已经连续拒绝了三四个男生的邀约。每一个铩羽而归的男生,都成了她骄傲皇冠上的一颗点缀。

“别去了,那是‘南区高冷’,没戏。”同伴撞了撞我的肩膀。

“就是因为没戏,才要去。”我整理了一下领带,深吸一口气。我是死马当活马医了,硬着头皮往上冲。

如果你想邀请一个高傲的女孩跳舞,时机就是一切。去早了,音乐没起,她会以矜持为由拒绝;去晚了,她可能被别的男生捷足先登。你必须在音乐响起的第一个小节,在所有人都还在犹豫的那一秒,像一颗炮弹一样发射出去。

《蓝色的多瑙河》的前奏刚刚响起。我动了。我没有犹豫,没有试探,而是踩着坚定的步伐,用一种排山倒海般的压力朝她走去。我要让她感觉到,拒绝我不仅是一种不礼貌,更是一种对“宿命”的违抗。

我穿过整个舞厅。那一刻,我能感觉到周围几百双眼睛的余光都在看我。我看到她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甚至是一丝慌乱。

我走到她面前,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卑微地弯腰,而是直接伸出了手,目光直视她的眼睛:“跳个舞吗?”

她愣了一下。手中的手绢停在了半空。她有着平滑的额头,明亮的眼睛。 符合我全部少年的梦想。

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她身边的女伴们都停止了嬉笑,等着看我的笑话。

然而,她站了起来。

“好。”她说。

我的心脏在那一瞬间几乎停跳。我的手触碰到她的手,柔软、温热,带着一点点汗湿。

我们滑入舞池。这次放的《蓝色的多瑙河》节奏偏快,我们干脆当成快三来跳。快三的节奏很快,旋转,旋转,再旋转。

一分钟过去了,飞快的旋律能带来生理上的眩晕。一开始,你还能看到周围的世界——斑驳的墙壁、闪烁的彩球、嫉妒的目光——但随着旋转的加速,一切都变成了相机长曝光下的虚影。背景被彻底虚化,你的视野里只剩下对方的脸。

我们像两个坠入黑洞的宇航员,在南区的舞厅里,创造了一个只属于我们的小宇宙。

终于音乐停了,她有些站不住。我用手扶住她,避免她摔倒。

“你刚才为什么答应我跳舞?”我在她耳边问,试图盖过嘈杂的音乐。

她喘着气,脸颊绯红:“因为你太凶了。一副我不答应你就要砸场子的样子。”

我笑了,带着胜利者的得意。晃了几下之后,渐渐她站稳了,她没有松开我的手,依旧和我拉着手说话。我把她从她的女伴身边带走了。那一刻,我觉得我赢得了全世界。

舞会散场时,她的同伴们不知去向或许是识趣地消失了,或许是被人流冲散了。我有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送她回宿舍。

我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破自行车,她侧坐在后座上。复旦校园的夜色温柔得像水,两旁是南国特有的蝉鸣。哪怕路面有些颠簸,哪怕我的西装背后已经湿透,但我希望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

“你知道吗?”她突然在后座说话了,声音轻轻的,被晚风吹进我的耳朵。

“什么?”

“其实刚才……我本来想给你吃闭门羹的。”

我心里一紧,脚下的踏板慢了下来:“为什么?”

“因为你太嚣张了。我想把门关上,看你出丑。”她轻声笑了起来,带着一丝小女孩的狡黠,“但我看到另外一个男生也从那边走过来了。”

“谁?”

“我们系的一个才子,挺烦人的。我想了想,相比之下,你还是比他略好一点。而且快三也是我喜欢的。”

自行车晃了一下。那一刻,我心里的“宿命感”裂开了一道细微的缝隙。

原来,在这场我以为是“灵魂共振”的相遇里,我并不是那个唯一的“天选之子”。我只是一个被放在天平上,与另一个人快速称量后,显得“略好一点”的备选项。

但我很快忽略了这种不适感。因为她把头轻轻靠在了我的后背上。她的体温穿透了汗湿的衬衫,烫得我心颤。

那个时候年轻,不知道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我以为那是爱情的开始,却不知道那也是我们一生互相折磨、寻找公平的序幕。

(续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