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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焦点新闻 » 这两条新闻一起看,是不是过于“讽刺”了?

这两条新闻一起看,是不是过于“讽刺”了?

文章来源: 竹不倒 于 2025-10-01 00:41:50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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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热搜,一把手“李锐”10年收了各种礼物,共计价值达到7.65万。以及“安排单位买了500斤散装白酒用于公务接待……”

这位“贪官”的操作搁在今天,请问你们感动了吗?十年呐,10年他就收了共计价值7.6万元的东西。这难道不是清官吗?

我说句实话,如果大部分官员能做到干10年累计只“受贿”七八万,那真的,没几个普通人会站出来多逼逼了。这个数字,别说几年前了,就搁今天,在房价面前都连首付的影子都摸不到。

​​​​​​​

更何况这位一把手“安排单位买了500斤散装白酒储存起来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的操作,也十分清奇。

好家伙,但凡手里稍微握点权力的领导、干部,不论大小,你告诉我现在还有几个肯用“散装白酒”来招待别人的。

没有,几乎可以说,一个都没有。就是普通老百姓逢年过节走个亲戚,都得上商店里去买两瓶包装好的酒。没办法,咱好歹稍微要点“体面”,这是人之常情。

说难听点,哪怕是穷亲戚来了,也得端出瓶包装酒撑门面,总不能让人觉得咱家开的是“加油站兑酒厂”。

可这位干部呢?为了不被说是“贪污、浪费、受贿”,他还不够努力吗。

有人质疑说,“他这个散装白酒恐怕不是我们口中普通的散装白酒噢。”

而另外一名网友反驳的非常好,“考虑到此人10年收了7.65万,很可能就是普通百姓口中的散装白酒。”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否则的话对于这种已经被查的一把手,咱们的媒体就不会强调“500斤”,而是该名酒“尊姓大名”了。

而且你先甭管这些,我举个例子,别人有点权力都在秀名包名车,他偏要拎个编织袋骑个自行车。就算是装出来的,至少他这么干了。你可以说他装了个“白米饭配咸菜”,可他天天白米饭配咸菜,装的又如何?

之所以写一写这条推过来的热搜,是因为想起来昨晚看到项栋梁老师说的另一起类似的事件,也很有意思,同样是“官员落马”。

可以看到,通报来自“官方”,内容中提到3点。

1,这个叫樊喜华的人原是信访干部,但是他收钱,然后帮助来访的人撰写或者修改报告材料。

换句话说,一些访民的材料写得不好,或者写得不标准,樊喜华帮了一下他们。

2,樊喜华违规操作,怂恿、唆使一些来访的人频繁、重复网上信访。

换句话说,一些访民对互联网时代的操作流程不太熟悉,樊喜华就告诉他们可以怎么做,上哪个网站,如何减少弯路等等。

3,为来访的人提供帮助。

或许这个樊喜华还有其他问题,但从通报里来看,大部分篇幅说得都是以上几个。也就是说,这才是樊喜华的“主要问题”。

不得不说,老樊虽然帮助了访民,但是也收了访民的钱。这可能是他被查的重点。但是如果他帮助了别人,却又不收钱,就会没事吗?

我看也不见得,万一法官问“你没收钱,你为什么要帮他们呢。”

咋办?他连回答都没法回答,直接欲加之罪,哑口无言。

到这里,其实为什么要写这两个事各位应该也看出来了:他们的问题真的很大吗?

有人可能要说,收钱就是收钱,受贿就是受贿,哪怕受贿100块,它也是受贿,岂能因钱的多少,而改变其罪行的本质?

如果你也是这种非黑即白的看法,那我无话可说。总之我的看法就是最简单和普通的:在动辄一个落马的官员背后,牵扯一大堆人,贪污几千万上亿的时候,一个10年只受贿7.65万的官员,他就是清官。别杠,杠就是你赢。

同理,如果收了钱却在好事,却在帮助别人,尤其是帮助那些不懂流程不懂法的普通人,这也算十恶不赦,那律师这行怎么办?那些收完巨款还要害人,在大型民生工程上给人便利,甚至在法庭上徇私枉法的人算什么,又要如何处罚?岂不真得如罗老师所说,拖出去犬决?

所以说,画面挺奇怪的。有时候,网民都是群“爷爷”,官方解释了,把有问题的官员拘留了,他们仍旧不满,骂骂咧咧。你说他们拎不清,骂他们带节奏,可有时候,你把“有问题的官员”处罚了,他们却会感到惋惜。

这说明什么?

显而易见,群众本身并不像某些人说的那样,“仇官”。只不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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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新闻一起看,是不是过于“讽刺”了?

竹不倒 2025-10-01 00:41:50



今天的热搜,一把手“李锐”10年收了各种礼物,共计价值达到7.65万。以及“安排单位买了500斤散装白酒用于公务接待……”

这位“贪官”的操作搁在今天,请问你们感动了吗?十年呐,10年他就收了共计价值7.6万元的东西。这难道不是清官吗?

我说句实话,如果大部分官员能做到干10年累计只“受贿”七八万,那真的,没几个普通人会站出来多逼逼了。这个数字,别说几年前了,就搁今天,在房价面前都连首付的影子都摸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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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这位一把手“安排单位买了500斤散装白酒储存起来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的操作,也十分清奇。

好家伙,但凡手里稍微握点权力的领导、干部,不论大小,你告诉我现在还有几个肯用“散装白酒”来招待别人的。

没有,几乎可以说,一个都没有。就是普通老百姓逢年过节走个亲戚,都得上商店里去买两瓶包装好的酒。没办法,咱好歹稍微要点“体面”,这是人之常情。

说难听点,哪怕是穷亲戚来了,也得端出瓶包装酒撑门面,总不能让人觉得咱家开的是“加油站兑酒厂”。

可这位干部呢?为了不被说是“贪污、浪费、受贿”,他还不够努力吗。

有人质疑说,“他这个散装白酒恐怕不是我们口中普通的散装白酒噢。”

而另外一名网友反驳的非常好,“考虑到此人10年收了7.65万,很可能就是普通百姓口中的散装白酒。”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否则的话对于这种已经被查的一把手,咱们的媒体就不会强调“500斤”,而是该名酒“尊姓大名”了。

而且你先甭管这些,我举个例子,别人有点权力都在秀名包名车,他偏要拎个编织袋骑个自行车。就算是装出来的,至少他这么干了。你可以说他装了个“白米饭配咸菜”,可他天天白米饭配咸菜,装的又如何?

之所以写一写这条推过来的热搜,是因为想起来昨晚看到项栋梁老师说的另一起类似的事件,也很有意思,同样是“官员落马”。

可以看到,通报来自“官方”,内容中提到3点。

1,这个叫樊喜华的人原是信访干部,但是他收钱,然后帮助来访的人撰写或者修改报告材料。

换句话说,一些访民的材料写得不好,或者写得不标准,樊喜华帮了一下他们。

2,樊喜华违规操作,怂恿、唆使一些来访的人频繁、重复网上信访。

换句话说,一些访民对互联网时代的操作流程不太熟悉,樊喜华就告诉他们可以怎么做,上哪个网站,如何减少弯路等等。

3,为来访的人提供帮助。

或许这个樊喜华还有其他问题,但从通报里来看,大部分篇幅说得都是以上几个。也就是说,这才是樊喜华的“主要问题”。

不得不说,老樊虽然帮助了访民,但是也收了访民的钱。这可能是他被查的重点。但是如果他帮助了别人,却又不收钱,就会没事吗?

我看也不见得,万一法官问“你没收钱,你为什么要帮他们呢。”

咋办?他连回答都没法回答,直接欲加之罪,哑口无言。

到这里,其实为什么要写这两个事各位应该也看出来了:他们的问题真的很大吗?

有人可能要说,收钱就是收钱,受贿就是受贿,哪怕受贿100块,它也是受贿,岂能因钱的多少,而改变其罪行的本质?

如果你也是这种非黑即白的看法,那我无话可说。总之我的看法就是最简单和普通的:在动辄一个落马的官员背后,牵扯一大堆人,贪污几千万上亿的时候,一个10年只受贿7.65万的官员,他就是清官。别杠,杠就是你赢。

同理,如果收了钱却在好事,却在帮助别人,尤其是帮助那些不懂流程不懂法的普通人,这也算十恶不赦,那律师这行怎么办?那些收完巨款还要害人,在大型民生工程上给人便利,甚至在法庭上徇私枉法的人算什么,又要如何处罚?岂不真得如罗老师所说,拖出去犬决?

所以说,画面挺奇怪的。有时候,网民都是群“爷爷”,官方解释了,把有问题的官员拘留了,他们仍旧不满,骂骂咧咧。你说他们拎不清,骂他们带节奏,可有时候,你把“有问题的官员”处罚了,他们却会感到惋惜。

这说明什么?

显而易见,群众本身并不像某些人说的那样,“仇官”。只不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