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服刑11年获假释的陈姓男子,犯嫌疑假释期间在巧克力泡芙中下药,请台北市东区商圈一家服饰店女店员帮忙试吃後,趁药效发作之际,将被害人带往旅馆性侵得逞,台北地检署侦察终结,将陈男以加重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根据北检今天公布的起诉书,现年42岁的陈姓男子因违反惩治盗匪条例入狱服刑11年,去年假释出狱後,今年1月10日下午,开车载女友至台北市东区一家理发厅理发,在等候期间持着掺入镇定剂等药物的泡芙,到敦化南路一间服饰店与女店员搭讪,并佯称原要请隔壁的服饰店长试吃新口味泡芙,但因店长不在,请女店员帮忙试吃。
女店员信以为真,帮助试吃後因药效发作意识不清,以电话用店长求救,陈男见计划得逞,故意先离开店内换装,戴上毛帽、口罩,再於半小时後回到店内,假借带被害人看医生为由,将被害人带往旅馆,步出服饰店的过程被监视器拍摄下来。
在旅馆房间内,陈嫌将下体放入被害人口中性侵,被害人一度惊醒哭喊,但因药效发作昏迷,最终仍遭性侵得逞。陈姓男子事後请托计程车司机将被人送回服饰店,被害人同事得知被害人遭性侵,报警进程後,才发现泡芙遭下药。
检方侦察後,根据被害人指控及相关证人证词,以及服饰店周遭监视器拍到陈男曾拿泡芙进入店中,事後又换装进入,认定陈男犯案,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嫌将陈男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