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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百五十四名遇难者中,已确认身份一百二十八人,认领工作仍在进行中。
九月八日七时五十分许,山西襄汾县塔山矿区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引起的。溃坝事故造成的泄流量二十六点八万立方米,覆盖的面积达到三十点二公顷,波及下游五百多米左右的矿区办公楼和集贸市场以及部分民房。
据悉,山西省检察机关现已对襄汾溃坝事故负有责任的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董事长,矿业公司选矿厂厂长、副厂长等五人,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捕。另有七名犯罪嫌疑人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快速审查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
此次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新塔矿业有限公司是一个典型的非法生产企业。早在二OO六年四月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就被吊销。二OO七年八月,该企业的采矿证也到期,但实际情况是该企业直至事故发生时一直都在大肆地滥采滥挖。
鉴于襄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这次特重大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临汾市委于十三日下午召开常委会议,对襄汾县委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
目前,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消毒防疫工作各项指标良好,尚未出现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