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自从去年彰化一起袭胸10秒的案件,被法官判定无罪后,全台各地陆续出现袭臀、袭胸、舌吻都以控制在10秒内,辩称无罪!恶例一开,负面效应数不清。
TVBS报道,上个月初,台中市一名女子在电梯间,遭到袭臀,歹徒居然这样对她呛声:“我只是摸妳一下下而已,摸妳也不到5秒啊!”
有样学样,都是起源3年前彰化一场内衣特卖会,一名妇女遭到男子袭胸10秒,后来3位女法官认定“被害人没有感觉被压抑,不构成强制猥亵罪”,争议登上各大报头版头,去年9月又发生男子舌吻前妻女儿5秒,获判无罪。
台湾“行政院”妇权会委员周清玉,实在看不下,她说“拿个马表,以后就是10秒以内都没问题,5秒内这是很没意义的事情,我想这伤害实在太大。”
当地“行政院长”刘兆玄也下令,由“内政部长”组成专案小组,并且向司法案表达严正立场,要求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