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男子大学卫生间偷录女生如厕 自称拍电影只录声音

男子大学卫生间偷录女生如厕 自称拍电影只录声音

文章来源: 都市快报 于 2006-03-04 10:45:39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3月1日起新治安法处理的第一人 一男子在杭州某大学女用卫生间偷录女生如厕,被西湖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警方收缴了男子偷拍的一盒录像带。这是自《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施行以来,杭州警方依法处理的第一起侵犯人身权利案。 违法行为人蔡某,杭州西湖区人,1981年生,无业。昨天中午11点左右,蔡某躲进杭州某高校四楼的女厕所,反锁上隔间的门。 两个女生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在蔡某的隔壁。蔡某把小型录像机放到两个隔板之间的地上偷拍,被女生发现。蔡某随后逃了出去。 晚上7点左右,两女生散步校园,又发现了蔡某。当时,蔡某正往墙上贴纸。女生悄悄叫来保安。保安发现蔡某贴在墙上的内容是:我在女生厕所里是拍电影,我只录声音,不拍画面。 蔡某被保安扭送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西湖区公安分局法制科沈副科长说,《治安管理处罚法》没实施前,遇到偷窥或偷拍他人隐私的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与之相近的第19条的“扰乱公共秩序”罚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或15天以下拘留,但无具体可对应的偷窥等条目;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这一违法行为专门列了出来,并归在了侵犯人身权利这一类违法行为里面。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具操作性。

  • 功效卓著,回头客众多!美国专利【骨精华】消除关节痛//骨质疏松;【心血通+益脑灵】强心护脑。
查看评论(0)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6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时热点排行

小李子27岁超模女友惊艳冬奥会,被委以重任
罗马传承真的有点东西!米兰冬奥会开幕式让巴黎汗颜?
6天亏光90万,我劝普通人别做发财梦
爱泼斯坦40亿遗产分配细节曝光,白俄女友拿得最多
特朗普发布种族歧视奥巴马的影片,并且拒绝道歉




24小时讨论排行

外汇储备连续六个月站上3.3万亿美元大关,什么信号?
开领馆、派巡逻舰,加拿大为何在格陵兰岛插上国旗?
到底啥算预制菜?官方首次明确:冷冻西蓝花不算
马斯克态度反转 SpaceX推迟火星计划 原因竟是...
爱泼斯坦“自缢”后照片首度公开:喉部甲状软骨断裂
霍金曾登“萝莉岛”?文件曝光:爱泼斯坦助其完成心愿
开领事馆、派巡逻舰,加拿大为何在格陵兰岛插旗?
马斯克3小时对话,猛料不断!机器人将成“造钱永动机”
那个卧底精神病院的记者,就是揭露油罐车运食用油的人
临危受命?张又侠落马前 北京卫戍区司令员突补缺
印度飞饼师傅变湖南科技局“外籍专家” 获发慰问费
一起“反常识”的舆论事件,罗翔为何陷入争议?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海南省委原常委倪强被“双开”
两个多月过去了,大家捐给大埔火灾的钱去哪儿了?
故宫旁的大楼,爆出100多家“格格工厂”
83岁出国留学,他这么折腾图的是啥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男子大学卫生间偷录女生如厕 自称拍电影只录声音

都市快报 2006-03-04 10:45:39

3月1日起新治安法处理的第一人 一男子在杭州某大学女用卫生间偷录女生如厕,被西湖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警方收缴了男子偷拍的一盒录像带。这是自《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施行以来,杭州警方依法处理的第一起侵犯人身权利案。 违法行为人蔡某,杭州西湖区人,1981年生,无业。昨天中午11点左右,蔡某躲进杭州某高校四楼的女厕所,反锁上隔间的门。 两个女生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在蔡某的隔壁。蔡某把小型录像机放到两个隔板之间的地上偷拍,被女生发现。蔡某随后逃了出去。 晚上7点左右,两女生散步校园,又发现了蔡某。当时,蔡某正往墙上贴纸。女生悄悄叫来保安。保安发现蔡某贴在墙上的内容是:我在女生厕所里是拍电影,我只录声音,不拍画面。 蔡某被保安扭送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西湖区公安分局法制科沈副科长说,《治安管理处罚法》没实施前,遇到偷窥或偷拍他人隐私的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与之相近的第19条的“扰乱公共秩序”罚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或15天以下拘留,但无具体可对应的偷窥等条目;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这一违法行为专门列了出来,并归在了侵犯人身权利这一类违法行为里面。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