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南都N视频记者获悉,当地时间3月27日,著名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美国纽黑文大学终身教授李昌钰在内华达州家中因疾病去世。回顾李昌钰过往职业生涯,其于1995年在“辛普森谋杀案”中出庭作证,一举成名,然而此后也曾多次陷入“信任危机”。
南都此前报道,1985年12月1日,两名康州男子Ralph Ricky Birch与Shawn Henning被判杀死65岁男子Everett Carr。

李昌钰当年作证称,在受害者位于新密尔福德的家中发现一条毛巾,上面有与血迹一致的污迹。但在2020年,一名法官在庭审中检测发现毛巾上没有血迹,于是撤销该谋杀重罪。两名男子随即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将李昌钰和八名康州警方调查人员等告上法庭。
2023年7月,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法官裁定,李昌钰对在该起谋杀案中“伪造证据”负有法律责任。据悉,其可能面临高达数千万美元的赔偿金额。
随后,李昌钰发表一篇声明,对相关指控予以否认。他表示,20年后,毛巾上的血迹检测呈阴性结果,并不能证明该毛巾上的血迹检测从未呈现阳性,也不应就此判断他试图捏造证据。从案发到辩方专家对毛巾进行测试的20年间,血迹可能已分解变质,“我没有动机也没有理由捏造证据。”
李昌钰称,他对毛巾进行的化学测试并未直接证明涉案两男子或其他人是犯罪嫌疑人。此外,审判中的科学证词包括无罪证据,例如在他们衣服上进行的血迹测试呈阴性结果,均可以证明他们无罪。
当地时间2023年9月19日,美国康涅狄格州检察长办公室宣布,同意与两名因判谋杀罪而服刑30年的男子,以2520万美元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两人将各获1260万美元,该协议仍需康州议会批准。
南都记者注意到,1995年,李昌钰在“辛普森谋杀案”中出庭作证,一举成名,然而也曾多次陷入“信任危机”。李昌钰曾于1984年和1986年的两起案件中提供了证明被告人是凶手的证据,但这些证据均被发现存在问题。2007年,他还曾被指控在斯佩克特谋杀案中隐藏或销毁了一名女演员死亡现场的证据。
文学城快评:
江一/ 撰文
李昌钰早期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在刑事鉴识(Forensics)尚未普及的年代,利用现代科学手段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但近年来,他最致命的标签不再是“神探”,而是“伪造证据”。
斯文顿案件(Birch and Hennig Case): 这是他名誉受损最严重的案例。1985年,两名康涅狄格州青年被判谋杀,关键证据是李昌钰提供的“一条带血的毛巾”。然而2019年,法院通过DNA检测发现毛巾上根本没有血迹。2023年7月,美国联邦法官裁定李昌钰对伪造该证据负有责任,两名服刑30年的男子最终获释。
证据链的污染: 在多起案件中,辩方律师指责李昌钰在现场勘查时过度追求戏剧性,或者在实验室分析中存在程序瑕疵,导致证据被污染。
法庭科学界对李昌钰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他的职业倾向:批评者认为,李昌钰有时会根据雇主(控方或辩方)的需要,在科学分析中产生结论先行的倾向性。 他非常擅长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展现个人魅力,将复杂的科学过程简化为易于接受的“神探故事”。
这种表演性在法律界被认为会误导陪审团对科学严谨性的判断,带有强烈的专家证人的局限性。
李昌钰和王立军是非常有意思的类比。虽然两人的背景不同,但在某些特质上确实有重合之处:
两人都非常擅长经营个人形象和造神运动,通过媒体宣传把自己包装成无所不能、洞察秋毫的英雄。
两人都曾拥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行政资源,并借助这些资源展开与科学的博弈。当科学工具成为个人获取名声或权力的手段时,公正性往往就会让位给“破案率”或“政绩”。
李昌钰在法庭科学普及和技术应用方面的历史贡献不应全盘否定,但他作为“神探”的个人神话早已经全盘破灭。
现在的他更多被视为一个充满争议的符号:提醒法律界,任何“专家”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都可能成为冤假错案的推手。
无论是李昌钰还是王立军,他们在中国被推向神坛时,媒体和官方塑造的形象极其相似:不仅仅是鉴识专家或警察,更被神化为“一眼看穿真相”的全能化断案高手,同时,也是清廉与正义的化身。 这种叙事满足了公众对“现代包青天”的渴望,即在一个复杂的司法环境中,总有一个“神人”能拨云见日。
中国力捧李昌钰,本质上是一种“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官方引用他的技术和名声来身份镀金,给国内的刑事技术体系增加“国际化”和“科学化”的合法性。这后来发展为一种“体制内的崇拜”。王立军在重庆搞的那套“法医鉴定中心”和“交巡警平台”,其实在形式感和仪式感上,确实深受这种“美式神探”包装风格的影响——追求极其现代化的实验室外观和戏剧性的破案过程。
两者翻车后“走下神坛”的尴尬与路径也惊人地相似: 李昌钰被指控伪造证据,本质上是科学服务于结论;王立军在重庆的许多“铁案”后来被发现是刑讯逼供或选择性执法,这就是程序正义的缺失。
当科学(李昌钰)或法律(王立军)变成个人英雄主义的表演道具时,这种形象崩塌通常是断裂式的。这种对个人的盲目崇拜,实际上掩盖了对司法制度严谨性的忽视。
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真相应该来源于严密的证据链和辩论程序,而不是依赖某一个人的“火眼金睛”。当李昌钰在康涅狄格州的实验室里被裁定伪造证据时,曾经那些“华人神探”的赞誉,反而成了对他职业操守最讽刺的注脚。
这种“神化个人”的现象,是因为公众更愿意相信“天才”而非“枯燥的法律程序”,还是因为权力机构需要这种形象来维持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