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焦点新闻 » 刘虎被拘的舆论,还需尽快用通报抚平!

刘虎被拘的舆论,还需尽快用通报抚平!

文章来源: 竹不倒 于 2026-02-02 19:05:55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刚刚看了朋友圈两篇关于刘虎的文章,洗把澡回来发现都没了。

说实话,就下面这个警情通报的话,其实啥也看不出来。就是两点,刘某某和巫某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被立案调查。

也就是说,成都警方的手里,一定已经掌握了一些可以初步作为证据的东西,这些东西支撑他们把两个人先抓了起来刑事立案。比如材料、资金往来、证人陈述等等。

这也意味着,接下来只有两种可能。

一,继续侦查后,初步证据链被警方补齐,变成足以真正定罪的核心证据,那么刘某和巫某某就会被起诉,然后判刑。

二,继续侦查后,初步证据无法进一步变成完整的证据链,只能不起诉/撤案,放两人回家(这种情况,刘虎不是第一次遇到)。

如果是第一种结果,那没什么好说的,警方基本上不会承担什么压力,因为最后是法院和判决书兜底。就算有舆论,也只能把视线瞄准在法院判决上。

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意味着警方还得作出一个在逻辑上完全合理的解释,否则舆论层面上恐怕是极其不轻松,“那你当初凭什么刑拘?”

没办法,刑事强制措施本质上已经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高度干预了,你虽然有正当性,但必须事后自洽。

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体面的路径。

而且这起事件目前来看,还非常特殊。因为它涉及调查记者与对官员的举报,甚至还有公共监督空间的问题……这对公众而言是会额外关注,除非像上面说的,初步证据变成了铁证,而铁证坐实了罪名。

最后聊两句“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主观上故意陷害他人,那么两人发表的调查性文章,以及质疑官员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侵害投资者权益,这算是故意虚构事实,还是算新闻监督和意见的表达?

简而言之一句话,如果这个诬告陷害罪成立,就需同时满足两点,一是两人发布的内容中“核心事实”是捏造的(部分真实,核心处是假的也构成);二是两人为了陷害特定对象,明知是假的仍故意发布。

而新闻监督本身没有法律定义,司法实践中认为的监督边界通常包括,根据已经有的材料,合理推断,明确标注“质疑”、“疑问”“、待核查”,且没有虚构不存在的事实。也就是说,可以“提问题”,只要没有“编故事”。

至于“非法经营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法律上,非法经营简单点就是4种类型。

1是无证经营法律规定必须许可的业务,比如证券、期货这些东西。

2是超范围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3是经营国家专营、专卖物品。

4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

所以刘某和巫某某属于哪种呢?我是看不出来的。

目前一些消息说是刘某“收费帮别人发布举报文章”……也就是说如果两人真的是因为这个理由涉嫌违法经营,那他们大概率有下面这种情况,长期收费、明码标价、以发布举报文章为业,且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或者影响了市场秩序。

一个调查记者,不至于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吧?

就这样,其他一个字都没法多说!

  • 北美最大中英文保健网“母亲节特大酬宾”!美国专利[骨精华][心血通][益脑灵]健骨強心护脑,用过的都说好!
查看评论(1)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6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时热点排行

最近出国的中国年轻人,都在做这种“地下交易”
缅甸又挖出2.2公斤顶级红宝石 价值达数百万美元
BBC调查:朝鲜为俄罗斯出战 阵亡了多少士兵?
回国观察:致成都市长公开信 也写给我的袍泽乡亲
普京红场阅兵演讲全文:我们的事业是正确的!






24小时讨论排行

我正在去巴勒斯坦,急需律师和使馆援助!
旧金山移民法庭被关 华裔法官遭秒裁 12万案件迁移
特朗普青铜镀金像亮相,创作者两次加价至45万美元
伊朗足协公布参加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10项条件
与伊朗战争有关 阿联酋被曝大规模驱逐巴基斯坦劳工
“4只皮皮虾1035元”:43岁老板被网络批评攻击后病逝
美股AI着魔!《大卖空》本尊警告:就像网路泡沫崩盘
清华学霸要做世界首富:拿贾跃亭剧本,能赢雷军吗
人均百万奖金,韩国企业为啥要强制分红?
女孩坠亡,这套游玩生意背后的高危、高收益
从买下半个英国,到如今大撤退:李嘉诚又先下车了
中美元首峰会在即:北京想要什么?
2男助北京监控异议份子!英警告:严重侵犯主权
加拿大军营“回暖”,30年来最多年轻人报名参军
专家曝"汉他病毒突暴增"原因!气候变迁使鼠群扩散
以军空袭黎巴嫩2800人惨死!父女遭"追杀式轰炸"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刘虎被拘的舆论,还需尽快用通报抚平!

竹不倒 2026-02-02 19:05:55



刚刚看了朋友圈两篇关于刘虎的文章,洗把澡回来发现都没了。

说实话,就下面这个警情通报的话,其实啥也看不出来。就是两点,刘某某和巫某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被立案调查。

也就是说,成都警方的手里,一定已经掌握了一些可以初步作为证据的东西,这些东西支撑他们把两个人先抓了起来刑事立案。比如材料、资金往来、证人陈述等等。

这也意味着,接下来只有两种可能。

一,继续侦查后,初步证据链被警方补齐,变成足以真正定罪的核心证据,那么刘某和巫某某就会被起诉,然后判刑。

二,继续侦查后,初步证据无法进一步变成完整的证据链,只能不起诉/撤案,放两人回家(这种情况,刘虎不是第一次遇到)。

如果是第一种结果,那没什么好说的,警方基本上不会承担什么压力,因为最后是法院和判决书兜底。就算有舆论,也只能把视线瞄准在法院判决上。

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意味着警方还得作出一个在逻辑上完全合理的解释,否则舆论层面上恐怕是极其不轻松,“那你当初凭什么刑拘?”

没办法,刑事强制措施本质上已经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高度干预了,你虽然有正当性,但必须事后自洽。

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体面的路径。

而且这起事件目前来看,还非常特殊。因为它涉及调查记者与对官员的举报,甚至还有公共监督空间的问题……这对公众而言是会额外关注,除非像上面说的,初步证据变成了铁证,而铁证坐实了罪名。

最后聊两句“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主观上故意陷害他人,那么两人发表的调查性文章,以及质疑官员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侵害投资者权益,这算是故意虚构事实,还是算新闻监督和意见的表达?

简而言之一句话,如果这个诬告陷害罪成立,就需同时满足两点,一是两人发布的内容中“核心事实”是捏造的(部分真实,核心处是假的也构成);二是两人为了陷害特定对象,明知是假的仍故意发布。

而新闻监督本身没有法律定义,司法实践中认为的监督边界通常包括,根据已经有的材料,合理推断,明确标注“质疑”、“疑问”“、待核查”,且没有虚构不存在的事实。也就是说,可以“提问题”,只要没有“编故事”。

至于“非法经营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法律上,非法经营简单点就是4种类型。

1是无证经营法律规定必须许可的业务,比如证券、期货这些东西。

2是超范围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3是经营国家专营、专卖物品。

4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

所以刘某和巫某某属于哪种呢?我是看不出来的。

目前一些消息说是刘某“收费帮别人发布举报文章”……也就是说如果两人真的是因为这个理由涉嫌违法经营,那他们大概率有下面这种情况,长期收费、明码标价、以发布举报文章为业,且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或者影响了市场秩序。

一个调查记者,不至于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吧?

就这样,其他一个字都没法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