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今起施行!最高法明确支持烂尾楼业主“拿回”购房款

今起施行!最高法明确支持烂尾楼业主“拿回”购房款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于 2025-07-23 19:26:48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珠海泰禾中央广场现状 图源|项目官微

7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

其中明确,商品房消费者因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请求在变价款中支持其价款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自7月24日起施行。

原文在此↓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更侧重保护买房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而且长期以来,执行异议之诉裁判规则相对匮乏,缺少专门规定,多参照执行程序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相当程度上存在救济制度界分不清、审执协调衔接不畅、关联纠纷合并处理困难、程序空转一案结多案生、法律适用尺度不一,以及滥用诉权诚信缺失、虚假诉讼时有发生等问题。

执行异议之诉需要从实体上判断案外人权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亟待通过专门规范进行指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解释》共二十三条,保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等司法解释确立裁判规则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又助力解决“执行难”。

对于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解释》进行了细化、具体的规定,明确请求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合同解除后已付购房款处理等的条件,使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

同时,明确了被征收人排除强制执行的具体条件。因家庭居住生活需要且遵循市场经营秩序而购房的商品房消费者,可以对抗房地产开发环节中商业利益的执行;财产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被征收的,被征收人的民事权益应予特别保护。

多位受访律师表示,《解释》扩大了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更侧重保护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不仅鼓励买房人积极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防范一房二卖及开发商债务风险,而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执行法院冻结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排除相应购房款的强制执行并申请发放,这对于解除购房合同的烂尾楼业主意义重大。

《解释》第十一条明确,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新建商品房实施强制执行,案外人以其系商品房消费者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一般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并能够证明其主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一项条件是“所购商品房系用于满足家庭居住生活需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盈科上海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郭韧分析认为,此次将买房人保护范围从“保护居住需要”拓宽为“保护居住生活需要”,取消唯一住房限制,且房屋性质认定放宽至商住两用房。

上海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王俊伟也表示,此次《解释》明确在符合条件时可请求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付购房款及时退还,细化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具体规则。

对烂尾楼业主意义重大

《解释》第十二条明确,执行法院冻结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案外人以其已向该账户交付购房款,且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相应购房款的强制执行并申请向其发放,事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商品房消费者因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在建筑物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价款中排除相对应的强制执行并申请向其发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王俊伟介绍,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期间,法院裁定受理的破产案件,实务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的法院认为应当继续审理,有的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审理。此次《解释》直接予以明确: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中止审理,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可以再继续审理。

楼盘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钱,之前规定只允许冻结,不允许扣划。此次则是适度放松了之前的限制,一定条件下可以排除执行,发放监管账户的款项。

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次新规对于已经解除购房合同的烂尾楼业主来说,相当于雪中送炭,意义重大!”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曾报道多地解决烂尾楼遗留问题,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决泰禾中央广场业主解除购房合同、房贷合同,开发公司退还购房款、维修基金,还需负责未清偿的房贷本息。不过,法院在后续追偿中遇到“执行难”的僵局。

买的房子烂尾逾期,退房退款且不用还房贷!珠海一法院回应“会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有受访律师表示,此次新规明确后,购房者可结合实际情况,与开发商、法院方面协商解决。

  • 北美最大中英文保健网“母亲节特大酬宾”!美国专利[骨精华][心血通][益脑灵]健骨強心护脑,用过的都说好!
查看评论(0)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6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时热点排行

中国女子西班牙街头被刺身亡 男子试图阻止也被刺伤
高市早苗在澳洲下跪献花 中媒讽“应到南京跪下”
五一天安门设黑衣人“围墙” 揭秘红朝黑衣人
郑丽文主动和解 “负荆请罪”当面向韩国瑜道歉
李承鹏最新:致我们未来的生活—新世界多美丽




24小时讨论排行

川普:即便油价涨到200美元,打这场仗也值得
CIA前高官警告:普京政权恐崩溃 俄可能爆大混乱…
是谁组织中国小学生参加海参崴“胜利曾孙”庆典?
中国对美启用“经济武器库” WSJ:真刀真枪 不再只是口头
美伊传接近达成「终战14点备忘录」,内容曝光
纽约时报:特朗普将访问早已不再仰视美国的中国
报价高达21亿元!FIFA回应中国区天价世界杯版权
纽约时报:中美共同的敌人
CNN创办人病逝:开创24小时新闻 改写媒体史 川普悼念
佛州棕榈滩国际机场也要改名“川普” 次子公布新logo
曾嘲拜登,如今自己站着睡着:特朗普获封“瞌睡唐”
伊朗外长出访北京,卢比奥吁中国促伊朗开放海峡
金主爱穿搭暗藏密码?BBC解析朝鲜“公主政治学”
三星家电全面退出中国:一场迟到的告别
美股4大股指上涨!AMD飙15% 芯片股集体走强
中国的势力范围,在这张图上小得可怜!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今起施行!最高法明确支持烂尾楼业主“拿回”购房款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3 19:26:48


珠海泰禾中央广场现状 图源|项目官微

7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

其中明确,商品房消费者因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请求在变价款中支持其价款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自7月24日起施行。

原文在此↓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更侧重保护买房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而且长期以来,执行异议之诉裁判规则相对匮乏,缺少专门规定,多参照执行程序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相当程度上存在救济制度界分不清、审执协调衔接不畅、关联纠纷合并处理困难、程序空转一案结多案生、法律适用尺度不一,以及滥用诉权诚信缺失、虚假诉讼时有发生等问题。

执行异议之诉需要从实体上判断案外人权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亟待通过专门规范进行指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解释》共二十三条,保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等司法解释确立裁判规则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又助力解决“执行难”。

对于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解释》进行了细化、具体的规定,明确请求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合同解除后已付购房款处理等的条件,使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

同时,明确了被征收人排除强制执行的具体条件。因家庭居住生活需要且遵循市场经营秩序而购房的商品房消费者,可以对抗房地产开发环节中商业利益的执行;财产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被征收的,被征收人的民事权益应予特别保护。

多位受访律师表示,《解释》扩大了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更侧重保护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不仅鼓励买房人积极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防范一房二卖及开发商债务风险,而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执行法院冻结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排除相应购房款的强制执行并申请发放,这对于解除购房合同的烂尾楼业主意义重大。

《解释》第十一条明确,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新建商品房实施强制执行,案外人以其系商品房消费者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一般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并能够证明其主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一项条件是“所购商品房系用于满足家庭居住生活需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盈科上海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郭韧分析认为,此次将买房人保护范围从“保护居住需要”拓宽为“保护居住生活需要”,取消唯一住房限制,且房屋性质认定放宽至商住两用房。

上海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王俊伟也表示,此次《解释》明确在符合条件时可请求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付购房款及时退还,细化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具体规则。

对烂尾楼业主意义重大

《解释》第十二条明确,执行法院冻结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案外人以其已向该账户交付购房款,且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相应购房款的强制执行并申请向其发放,事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商品房消费者因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在建筑物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价款中排除相对应的强制执行并申请向其发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王俊伟介绍,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期间,法院裁定受理的破产案件,实务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的法院认为应当继续审理,有的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审理。此次《解释》直接予以明确: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中止审理,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可以再继续审理。

楼盘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钱,之前规定只允许冻结,不允许扣划。此次则是适度放松了之前的限制,一定条件下可以排除执行,发放监管账户的款项。

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次新规对于已经解除购房合同的烂尾楼业主来说,相当于雪中送炭,意义重大!”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曾报道多地解决烂尾楼遗留问题,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决泰禾中央广场业主解除购房合同、房贷合同,开发公司退还购房款、维修基金,还需负责未清偿的房贷本息。不过,法院在后续追偿中遇到“执行难”的僵局。

买的房子烂尾逾期,退房退款且不用还房贷!珠海一法院回应“会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有受访律师表示,此次新规明确后,购房者可结合实际情况,与开发商、法院方面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