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千万粉丝网红不露脸演唱会引热议,蒙面表演是否符合规定?

千万粉丝网红不露脸演唱会引热议,蒙面表演是否符合规定?

文章来源: 法治日报 于 2025-07-22 20:23:36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

“旺仔小乔”宣布近期将在上海举办

首场个人演唱会,

票价268元至968元不等,

全程以“不露脸”形式进行,

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

“旺仔小乔”为“00后”女歌手,

凭借某平台不露脸演唱视频走红,

目前粉丝量达2317万。

她曾公开表示,

不露脸是为了保护隐私、

避免外界对其外貌的评判,

希望观众聚焦于音乐本身。

该演唱会主办方强调,

表演时“旺仔小乔”

将佩戴定制面纱或面具登台,

下半部分为薄纱材质,

确保麦克风收声效果。

不少网友提出质疑:

不露脸演唱形式下,

如何确保是本人演唱、

是否做到“真唱”?

此外,蒙面演唱情况下,

内场票与外场票的区别设定

也引发了关注。

那么,

表演者演出时蒙面的

新颖演出形式是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形式,

这种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已获授权的翻唱歌曲

具体授权的范围和期限是怎样的?

若在演出过程中出现版权纠纷,

主办方、表演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吴学联律师的专业解读!

1.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中,是否对表演者演出时露脸有相关规定?该新颖演出形式是否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吴学联:当前法律法规体系中,未对演出时表演者必须露脸作出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目前无任何条款强制要求表演者必须露脸。这种蒙面演出形式只要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关于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内容规范、安全保障等相关要求,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表演内容不违反条例第二十五条中的禁止内容,保证演出质量、不进行假唱等,就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然而,主办方需注意身份核验、技术合规及观众权益保护,以降低法律风险并提升市场接受度。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确保符合最新监管要求。

2.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形式,这种约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中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情况?

吴学联: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形式”的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限制消费者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若主办方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在购票前清楚知晓演出为蒙面形式,且蒙面表演未影响演出的主要内容和质量,该约定可视为消费者自愿接受的合同条款。

但如果艺人形象是消费者购票的重要考量因素,主办方未充分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服务信息,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解除合同。若购票页面未突出显示“蒙面表演”且未单独确认,可能属于未尽提示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的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

同时需要注意,若面具设计导致无法验证表演者身份,存在替唱风险,则可能构成对服务真实性的隐瞒,此时条款无效。

3.主办方称翻唱歌曲已获得授权,但具体授权的范围和期限是怎样的?如果在演出过程中出现版权纠纷,主办方和表演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吴学联:翻唱歌曲的授权范围通常包括表演权等相关权利,具体可能涉及是否可现场演唱、是否可录制传播、是否可改编等,授权期限则由版权方与被授权方在授权协议中约定,可能是特定场次演出,也可能是一段固定时间。依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翻唱需获得词曲著作权人的许可。授权必须明确使用方式、地域、场次、期限及费用。

若演出中出现版权纠纷,根据著作权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主办方若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未取得有效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期限使用作品,需承担侵权责任,可能包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及停演、罚款等行政处罚。表演者若明知未获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仍进行翻唱,构成共同侵权,也需承担侵权责任;若表演者不知晓侵权情况,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一般由主办方承担主要责任,表演者可能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侵权所得利润(如票房分成)、权利人实际损失以及合理维权开支(律师费、公证费)等。

  • 北美最大中英文保健网“母亲节特大酬宾”!美国专利[骨精华][心血通][益脑灵]健骨強心护脑,用过的都说好!
查看评论(0)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6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时热点排行

中国女子西班牙街头被刺身亡 男子试图阻止也被刺伤
高市早苗在澳洲下跪献花 中媒讽“应到南京跪下”
五一天安门设黑衣人“围墙” 揭秘红朝黑衣人
郑丽文主动和解 “负荆请罪”当面向韩国瑜道歉
李承鹏最新:致我们未来的生活—新世界多美丽




24小时讨论排行

川普:即便油价涨到200美元,打这场仗也值得
CIA前高官警告:普京政权恐崩溃 俄可能爆大混乱…
是谁组织中国小学生参加海参崴“胜利曾孙”庆典?
中国对美启用“经济武器库” WSJ:真刀真枪 不再只是口头
美伊传接近达成「终战14点备忘录」,内容曝光
纽约时报:特朗普将访问早已不再仰视美国的中国
报价高达21亿元!FIFA回应中国区天价世界杯版权
纽约时报:中美共同的敌人
CNN创办人病逝:开创24小时新闻 改写媒体史 川普悼念
佛州棕榈滩国际机场也要改名“川普” 次子公布新logo
曾嘲拜登,如今自己站着睡着:特朗普获封“瞌睡唐”
伊朗外长出访北京,卢比奥吁中国促伊朗开放海峡
金主爱穿搭暗藏密码?BBC解析朝鲜“公主政治学”
三星家电全面退出中国:一场迟到的告别
美股4大股指上涨!AMD飙15% 芯片股集体走强
中国的势力范围,在这张图上小得可怜!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千万粉丝网红不露脸演唱会引热议,蒙面表演是否符合规定?

法治日报 2025-07-22 20:23:36

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

“旺仔小乔”宣布近期将在上海举办

首场个人演唱会,

票价268元至968元不等,

全程以“不露脸”形式进行,

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

“旺仔小乔”为“00后”女歌手,

凭借某平台不露脸演唱视频走红,

目前粉丝量达2317万。

她曾公开表示,

不露脸是为了保护隐私、

避免外界对其外貌的评判,

希望观众聚焦于音乐本身。

该演唱会主办方强调,

表演时“旺仔小乔”

将佩戴定制面纱或面具登台,

下半部分为薄纱材质,

确保麦克风收声效果。

不少网友提出质疑:

不露脸演唱形式下,

如何确保是本人演唱、

是否做到“真唱”?

此外,蒙面演唱情况下,

内场票与外场票的区别设定

也引发了关注。

那么,

表演者演出时蒙面的

新颖演出形式是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形式,

这种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已获授权的翻唱歌曲

具体授权的范围和期限是怎样的?

若在演出过程中出现版权纠纷,

主办方、表演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吴学联律师的专业解读!

1.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中,是否对表演者演出时露脸有相关规定?该新颖演出形式是否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吴学联:当前法律法规体系中,未对演出时表演者必须露脸作出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目前无任何条款强制要求表演者必须露脸。这种蒙面演出形式只要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关于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内容规范、安全保障等相关要求,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表演内容不违反条例第二十五条中的禁止内容,保证演出质量、不进行假唱等,就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然而,主办方需注意身份核验、技术合规及观众权益保护,以降低法律风险并提升市场接受度。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确保符合最新监管要求。

2.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形式,这种约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中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情况?

吴学联: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形式”的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限制消费者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若主办方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在购票前清楚知晓演出为蒙面形式,且蒙面表演未影响演出的主要内容和质量,该约定可视为消费者自愿接受的合同条款。

但如果艺人形象是消费者购票的重要考量因素,主办方未充分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服务信息,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解除合同。若购票页面未突出显示“蒙面表演”且未单独确认,可能属于未尽提示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购票即视为接受蒙面表演”的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

同时需要注意,若面具设计导致无法验证表演者身份,存在替唱风险,则可能构成对服务真实性的隐瞒,此时条款无效。

3.主办方称翻唱歌曲已获得授权,但具体授权的范围和期限是怎样的?如果在演出过程中出现版权纠纷,主办方和表演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吴学联:翻唱歌曲的授权范围通常包括表演权等相关权利,具体可能涉及是否可现场演唱、是否可录制传播、是否可改编等,授权期限则由版权方与被授权方在授权协议中约定,可能是特定场次演出,也可能是一段固定时间。依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翻唱需获得词曲著作权人的许可。授权必须明确使用方式、地域、场次、期限及费用。

若演出中出现版权纠纷,根据著作权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主办方若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未取得有效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期限使用作品,需承担侵权责任,可能包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及停演、罚款等行政处罚。表演者若明知未获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仍进行翻唱,构成共同侵权,也需承担侵权责任;若表演者不知晓侵权情况,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一般由主办方承担主要责任,表演者可能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侵权所得利润(如票房分成)、权利人实际损失以及合理维权开支(律师费、公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