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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贵州“杀妻灭子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贵州“杀妻灭子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文章来源: 现代快报 于 2025-06-13 01:52:25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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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的庭审进入到第三天,现代快报记者从被告李玉前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处了解到,该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李玉前(右)及其代理律师周兆成(左)

2001年3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发生一起“杀妻灭子案”。现场没有尸体,警方通过对残留的血迹进行DNA鉴定,发现这些血迹属于李玉前的妻子谢初明。李玉前被认定为杀人凶手,与他曾有情人关系的孟某红被认定为分尸抛尸的帮凶。

该案前后经过四次审判。最终,贵州省高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李玉前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孟某红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狱中,李玉前坚持申诉,才有了现在的重审二审开庭。

周兆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案件中一名关键证人是当年居住在单身楼301室的水钢职工杨某木。杨某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01年3月19日晚间至3月20日凌晨时分,他在赶制工作报表,因此熬夜没睡,大概凌晨一两点时,他看到有个女人在从李玉前家里搬东西,他还用望远镜仔细看了下,该女子就是孟某红。依据杨某木提供的目击时间,孟某红搬东西时,李玉前尚未回家。

不过,孟某红在到案后却称自己3月19日晚上一直在其母亲家,从未出过门。直到20日晚上,才碰到了李玉前,并答应协助其分尸。

这个时间节点对于案件的判决非常重要。周兆成表示,杨某木已经去世了,但是在他生前接受媒体的采访时,对自己目击的情景进行了回忆讲述。在庭审前,他们也向法庭申请要求这位记者出庭,但是很遗憾,目前还没有找到这位记者,“希望能找到当年采访过杨某木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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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杀妻灭子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现代快报 2025-06-13 01:52:25

6月12日,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的庭审进入到第三天,现代快报记者从被告李玉前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处了解到,该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李玉前(右)及其代理律师周兆成(左)

2001年3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发生一起“杀妻灭子案”。现场没有尸体,警方通过对残留的血迹进行DNA鉴定,发现这些血迹属于李玉前的妻子谢初明。李玉前被认定为杀人凶手,与他曾有情人关系的孟某红被认定为分尸抛尸的帮凶。

该案前后经过四次审判。最终,贵州省高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李玉前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孟某红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狱中,李玉前坚持申诉,才有了现在的重审二审开庭。

周兆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案件中一名关键证人是当年居住在单身楼301室的水钢职工杨某木。杨某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01年3月19日晚间至3月20日凌晨时分,他在赶制工作报表,因此熬夜没睡,大概凌晨一两点时,他看到有个女人在从李玉前家里搬东西,他还用望远镜仔细看了下,该女子就是孟某红。依据杨某木提供的目击时间,孟某红搬东西时,李玉前尚未回家。

不过,孟某红在到案后却称自己3月19日晚上一直在其母亲家,从未出过门。直到20日晚上,才碰到了李玉前,并答应协助其分尸。

这个时间节点对于案件的判决非常重要。周兆成表示,杨某木已经去世了,但是在他生前接受媒体的采访时,对自己目击的情景进行了回忆讲述。在庭审前,他们也向法庭申请要求这位记者出庭,但是很遗憾,目前还没有找到这位记者,“希望能找到当年采访过杨某木的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