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涉疫获刑司机仍被监视居住,类似的纠结还有多少?

涉疫获刑司机仍被监视居住,类似的纠结还有多少?

文章来源: 正观新闻 于 2023-04-14 22:21:14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涉疫货车司机被判 4 年,至今仍在监视居住,该不该同情?

2022 年 1 月,来自辽宁绥中的两位货车司机因未报备疫区行程、造成绥中县大量人员被感染,于当年 10 月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判决下达后,两人并未服刑,而是被监视居住。近日,二人递交了案件再审的申请,最新的进展是 " 监视居住再延长半年 "。

正观视评:

两人的经历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人说他们在疫情放开前一个月被判刑,堪称 " 最倒霉货车司机 ",值得同情;但也有网友认为,两人在疫情还很严重时违反防疫规定,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判刑没毛病。

不得不说,这起案件的确很纠结,这从两人被判 4 年却未服刑就能看出来。众所周知,今年 1 月 8 日起,对违反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行为,不再定罪处罚。但由于一审判决后,二人均未提起上诉,案件已经审理完结并生效,这条新规对他们并不适用。当地司法机关没有将他们收监,而是监视居住,恐怕也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采取的一种人性化处理方式。

但虽然没有服刑,两名货车司机的生活、工作还是受到了很大影响,因为监视居住意味着他们不能离开居住地,无法正常工作。因此要问,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延长监视居住?既然能够宽大处理不收监,有没有可能根据他们职业的特殊性,取消监视居住?

更进一步说,全国还有多少让人纠结的涉疫案件?还有多少等待重获自由的货车司机?对于他们的处罚,该如何兼顾法理、情理以及社会影响?这是各地司法机关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疫情三年,有不少人因违反防疫规定被判刑,也有不少企业被处罚,其中有的是 " 罪有应得 ",尤其是核酸造假的企业;但也有不少人,是为了讨生活,为了多挣一点钱。如今回过头再看这类案件,该怎么看待、怎么处理?这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

  • 北美最大中英文保健网“母亲节特大酬宾”!美国专利[骨精华][心血通][益脑灵]健骨強心护脑,用过的都说好!
查看评论(0)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6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时热点排行

清华学霸要做世界首富:拿贾跃亭剧本,能赢雷军吗
我正在去巴勒斯坦,急需律师和使馆援助!
美股AI着魔!《大卖空》本尊警告:就像网路泡沫崩盘
中美元首峰会在即:北京想要什么?
人均百万奖金,韩国企业为啥要强制分红?


24小时讨论排行

CNN访问郑丽文:“台湾不想成为下一个乌克兰”
调查:欧洲人对美信任度锐减,但中国不是替代选项?
回国观察:致成都市长公开信 也写给我的袍泽乡亲
美议员“痛心”:美国在中东烧钱,给中国送礼
脱离实际的报价遭冷遇,世界杯中国转播费腰斩
中国2任防长同日判死!军报:绝不能对党怀二心
女星求法院允许安乐死引关注 称承受多年痛苦
中国顶尖科学家离奇死亡 武大遥感专家柯涛48岁猝死
美拟取消外国出生12人公民身分 包括原籍中国伊朗等地
以军空袭黎巴嫩2800人惨死!父女遭"追杀式轰炸"
停火日互控开火 普京喊将“终战” 震撼发言曝光
英国地方选举工党惨败,首相斯塔默受逼宫 坚拒辞职
飞机曾高速翻滚360度 东航空难更多黑盒数据曝光
舱内窜浓烟 美客机起飞撞死路人 231人逃生画面曝
加拿大军营“回暖”,30年来最多年轻人报名参军
美国牛肉生产商期待“特习会”开启对华准入大门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涉疫获刑司机仍被监视居住,类似的纠结还有多少?

正观新闻 2023-04-14 22:21:14

涉疫货车司机被判 4 年,至今仍在监视居住,该不该同情?

2022 年 1 月,来自辽宁绥中的两位货车司机因未报备疫区行程、造成绥中县大量人员被感染,于当年 10 月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判决下达后,两人并未服刑,而是被监视居住。近日,二人递交了案件再审的申请,最新的进展是 " 监视居住再延长半年 "。

正观视评:

两人的经历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人说他们在疫情放开前一个月被判刑,堪称 " 最倒霉货车司机 ",值得同情;但也有网友认为,两人在疫情还很严重时违反防疫规定,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判刑没毛病。

不得不说,这起案件的确很纠结,这从两人被判 4 年却未服刑就能看出来。众所周知,今年 1 月 8 日起,对违反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行为,不再定罪处罚。但由于一审判决后,二人均未提起上诉,案件已经审理完结并生效,这条新规对他们并不适用。当地司法机关没有将他们收监,而是监视居住,恐怕也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采取的一种人性化处理方式。

但虽然没有服刑,两名货车司机的生活、工作还是受到了很大影响,因为监视居住意味着他们不能离开居住地,无法正常工作。因此要问,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延长监视居住?既然能够宽大处理不收监,有没有可能根据他们职业的特殊性,取消监视居住?

更进一步说,全国还有多少让人纠结的涉疫案件?还有多少等待重获自由的货车司机?对于他们的处罚,该如何兼顾法理、情理以及社会影响?这是各地司法机关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疫情三年,有不少人因违反防疫规定被判刑,也有不少企业被处罚,其中有的是 " 罪有应得 ",尤其是核酸造假的企业;但也有不少人,是为了讨生活,为了多挣一点钱。如今回过头再看这类案件,该怎么看待、怎么处理?这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