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一名男子以违反公民权利等理据,控告纽约市政府、纽约市客运局、Au Bon
Pain快餐店、两家医院、Kmart零售连锁店、一名拉丁美洲裔的女狗主,以及他想及的每一个人,索取两个「undecillion」(十的三十六次方)美元的赔偿。即使把地球上所有的金钱全部凑起来,还不够赔。
六十二岁的普利西马(Anton
Purisima)上月被狗咬后,向曼哈顿联邦法院提交手写的二十二页详细状纸,控告包括他想及的每一个人,罪行由违反公民权利至企图谋杀不等。虽然状纸中有很多令人难以明白的项目,但某些控罪却列得清清楚楚。如普利西马宣称,他在公车上被染有疯狗症的狗咬伤手指,到医院治疗时「一对华人男女」未经许可就对他拍照等。
普利西马更随函附上自己被狗咬后,血淋淋的手指照片作为证据。普利西马指他所受的痛楚及伤害无法以金钱来量度,要求索偿天文数字(2的后面加36个0)。代表自己提告的普利西马,不太像律师,反而像数学家。他过往曾控告过中国及一些大型国际银行。(B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