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中午11时许,弟弟去喝一个朋友的喜酒。在乘坐的公交车上看到有小偷在偷一位老人的钱,当时出面制止。车一到站几个小偷拉他下车用刀子捅了好多刀,致命伤在胸口
刺破了心脏,当时好多人围观但是没人报警,还是他自己用手机报警的。半个小时后公安局的才赶过来(从城镇分局到事发地点大概5分钟车程)弟弟被拉到医院去抢救了。
但是,公安局的人打电话给我们家属的时候说叫我们去殡仪馆,说是人死了要拿去火化。中间的抢救过程我们家属一点也不清楚,就算是没抢救过来家属也应该在医院太平间见到尸体吧,怎么就直接拉到殡仪馆去火葬呢?我真的无法理解当时还让我父亲签字同意火葬,我本人在广西我爸爸打电话过来我就马上赶飞机回家了,当时我叫我父亲不要签字现在人还在殡仪馆。
事发地点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路保险公司对面的公交站台。当时弟弟就依着电线杆自己打电话报警的。公安机关到今天都没给我们明确的答复。
现在的社会怎么了
见义勇为难道就该死吗?那么多人围观不制止真叫人寒心,当时在公交车上看到的人不出来作证真叫人痛心,公安机关延误办案时间拖泥带水真叫人揪心,我们家人都很伤心~!
希望社会各界还有点良知的人士出来说句公道话,给我们当地公安系统施加压力尽快破案~!(我们家属到公安局问询时候这个分局推那个,那个推这个)真的就没人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