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锐(瑞)案有着惊人的相似性,表现在以下十二点:
一、 时间。
都是近几年,都是晚7时许。
赛锐杀吴倩案,2008年6月18日晚7时许。
曹林瑞杀陶楠案,2010年9月3日晚7时许。
二、 地点。
都是室内,关起门来杀。
赛锐杀吴倩案,昭通钻石广场卡内斯咖啡厅一包间内。
曹林瑞杀陶楠案,郑州金水区卡萨公寓1209房间。
三、 手段。
都是极其残忍,20余刀,刀刀致命。
赛锐杀吴倩案,赛锐抽出事先携带的折叠跳刀向吴倩连砍27刀,吴倩的心脏、肝脏、肺部、胃腹、背部均遭屠戮,喉管被割断,头部几乎被砍下,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鲜血溅满墙壁,现场惨不忍睹。
曹林瑞杀陶楠案,陶楠被凶犯捅了20多刀,刀刀均在要害部位,其中双肺贯通伤、颈部大动脉被割断、全身刀伤、头部被板凳击打后多处挫裂伤、手指被割断,特别是陶楠发现凶犯已经要置她于死地时,求生本能爬向门口在仅离房门64厘米时,凶犯又残忍地朝我侄女背部又捅一刀(当庭审判时了解到的)。
四、 职业。
两杀人犯都从事过公安工作!
赛锐,曾经在昭通市昭阳区公安局当过协警。曾担任过管理社会治安,缉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姑父是法警。
曹林瑞,毕业于郑州司法警察学校,有五年公安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具备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杀人动机。
赛锐、曹林瑞都有变态的占有欲,“我不能得到,别人也不能得到!”
六、 作案后。
赛锐、曹林瑞二犯均逃窜。
七:认罪态度。
赛锐、曹林瑞均不诚心悔罪。
赛锐:虽有多位目击证人证明,但被告人一直不承认自己是故意杀人,还编造与吴倩是恋人的谎言。在具体虐杀的部位,尤其是对砍杀颈部、割头的事实,以及被第三方敲门劝阻仍关门继续行凶的情节,被告人并未如实供述。
曹林瑞:在公安机关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满口谎言,百般抵赖,将案发后2010年7月自残的刀伤说成是案发当天的,并将杀人事实的起因嫁祸于陶楠。庭审上的凶犯洋洋得意,没有丝毫悔改之心,称:陶楠先用刀挑衅并将其右腿刺伤,他才向陶楠实施暴行的。
八、两锐(瑞)案,案发地点都带有带有“金”、 “卡”二字。
赛锐杀吴倩案,“钻(金字旁)石”广场“卡”内斯咖啡厅。
曹林瑞杀陶楠案,“金”水区“卡”萨公寓。
九、两案杀人犯家里都有钱,家庭背景都深厚,家属态度都蛮横。
赛锐杀吴倩案,赛锐之父是从事建筑业的老板,姑父李兴华是昭通中院的法警。赛锐家人公开叫嚣:“没啥了不起,无非是死个农村姑娘。花上那么点钱,有钱使得官拉车,没有摆不平的!今天的事情哪桩不是这样?花再多的钱也要打通各个环节,让省高院改为死缓,过两年活动一下就出来了”
曹林瑞杀陶楠案,杀人犯背景强大,后台坚固,凶犯亲属扬言:“没有摆不平的事,他们公检法有人,有钱,杀个人不过十五年就出来了。”
十、两受害女生共同点:品学兼优,花季凋零。
吴倩:品学兼优,相貌出众,农家女孩,云南省昭通卫生学校中专27班班长。
陶楠:品学兼优,相貌出众,小县城长大,毕业于郑州大学,会画画,弹古筝,在家乡小县城是小有名气的“小才女”。
吴倩:遇害时21岁。
陶楠:遇害时22岁。
十一:案件走势。
赛锐:一审昭通中院判处死刑,二审云南高院以“感情纠纷”改判死缓。
曹林瑞:一审2011年6月14日开庭,尚未宣判。在云南高院“树标杆”,改判赛锐死缓的恶劣先例下,曹林瑞20余刀杀陶楠案,难保不走上一审死刑,二审死缓的老路!
何况,曹家背景强大,后台坚固!
何况,还有冥冥之中的神秘 “金卡”!
十二:伸冤之路。
赛锐杀吴倩案:二审开庭瞒着吴倩家属进行,09年11月9号改判的死缓,10年5月24日才通过中院转交了判决书,离判决时间已过去七个月。赛锐改判死缓一年多来,吴倩家属去过多个部门,寄过很多材料,均是石沉大海,吴倩家属一直坚持申诉,可至今也无人受理。
曹林瑞杀陶楠案:陶楠家属已做好如果不判杀人犯极刑,全家及亲朋好友将上访至北京的准备。
户中考加分呀……
为啥呢?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官爷收了我开发商的黑心钱。房价降了,你让我开发商赔了,我得来个鱼死网破,亏了我也跑不了你!
光我手里,就有个行贿账单子,送出去了不下5000万。房价真降了,我至少让100个官爷进大牢。不信走着瞧!
曹林瑞杀人案一拖再拖 凶犯家属:有人有钱最多判15年
我是2010年9月3日郑州市卡萨公寓1209房恶性杀人案件被害人的姑姑陶蕊。她曾经说过,我和她不仅仅是姑侄关系,更象姐妹,更象朋友,她的笑容、她的惨死我一辈子不能忘记;她的冤不伸,我的心将一生不得安宁。今天在这里所说的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我会付一切法律责任。我侄女陶楠(被害人),1987年11月出生,身高1米72,未婚,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被害前系郑州中信银行信用卡部行政助理。她,曾经是我们整个大家庭最疼爱的孩子,也曾经是她父母唯一的骄傲;她,曾经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也曾经是同学朋友的好知己;她,曾经是单位里最有前途的员工;她,端庄大方、品学兼优,会英语,会画画,弹古筝,在我们老家当地是小有名气的“小才女”。作为一个身处偏远小县城的家庭,培养出一名郑大毕业生,有多么不易,然而在她即将回报父母、回报社会之时,却被杀人恶魔残害。
杀人恶魔曹林瑞,年龄不详(因其有两个身份证),案前系郑州中信银行外聘员工,毕业于郑州司法警察学校,有五年公安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具备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上述经验和能力在凶犯出逃期间提供了巨大的帮助,直至凶犯落网。
我侄女陶楠于2009年7月考聘郑州中信银行,曹林瑞于同年9月左右进入银行。在两人接触过程中,陶楠发现他生活中酗酒闹事、性格暴躁、思想极端,觉得两人差异太大,生活中了解到曹甚至连个人身份信息都是隐瞒伪造的,当协警时曾被金水区东风路派出所辞退,所以就拒绝曹的追求。曹一直心存怨恨,经常对我侄女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曾导致我侄女耳膜穿孔。在陶楠被害前,曹曾有两次自残,他用虐待和自虐方式胁迫我侄女与他建立恋爱关系。每次事情过后,曹又跪地求情、道歉,陶楠身陷痛苦之中,在她坚决地提出分手之时,却遭来了杀身之祸。曹曾经不止一次的对陶楠说过:我得不到你,别人也别想得到,我会让你们家人痛苦一辈子。
2010年9月3日晚7时许,我侄女陶楠被凶犯曹林瑞杀害在金水区卡萨公寓1209房间。经法医鉴定,陶楠被凶犯捅了20多刀,刀刀均在要害部位,其中双肺贯通伤、颈部大动脉被割断、全身刀伤、头部被板凳击打后多处挫裂伤、手指被割断,特别是我侄女发现凶犯已经要置她于死地时,求生本能爬向门口在仅离房门64厘米时,凶犯又残忍地朝我侄女背部又捅一刀(当庭审判时了解到的),剥夺我侄女最后生存希望。曹作案后,在陶楠的房间内寻找她的重要物品和钱财,并从容地在卫生间换掉血衣;逃窜时夺走陶楠的手机,并退掉手机卡,防止拨打急救电话;抢走银行卡,为下一步出逃做准备;然后拿走死者钥匙(租住房和老家住所钥匙)反锁房门,以防邻居听到呼救。案发一个多小时,从银行的监控录像发现,案犯从容冷静地在自动柜台机取走陶楠卡内的1400元现金。凶犯作案前已着手犯罪预备,时间、地点、手段、方式、出逃方向都是经过缜密安排的,若不是事先做好的准备,凶犯不可能从容出逃。我侄女身上处处都是致命伤,杀人犯丧心病狂的凶残行为,骇人听闻,触目惊心,作案手段令人发指。
在整个案件中,曹林瑞的姐姐曹梅花扮演着极不人道、极不光彩、极无耻的角色。从卡萨公寓的监控录像里看到,凶犯逃离后一小时左右,其姐姐、姐夫赶到案发现场,看门没被打开,试探性地敲敲门,没有和任何邻居询问,没有和业主打探,没有和单位联系,没有向警察报案,悄悄地溜出卡萨公寓。他们放纵、包庇了罪犯,导致陶楠在第一时间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如果他们伸出援手,孩子也许还有一次生还的机会,但是他们什么都没做,让孩子死后还在冰凉的地板上躺了四天,他们是禽兽不如的畜牲。
2011年9月6日,郑州下着瓢泼大雨,老天也在为这个花季女孩的冤和痛掉泪了。大哥忍着绝望和悲痛的心情找到法医,想着全身主要器官都被扎伤的女儿也许只有眼角膜可以捐献了,当向法医提出时,法医说,眼角膜已经超过了摘取时限,就是取下了也不能用了。大哥很失望。6日、7日,雨还在下,没能挡住悲愤亲人们的脚步,得知孩子死讯的亲朋好友三四百人陆陆续续赶往郑州。在那时,大哥又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决定8日将孩子的遗体火化。我当时很不理解也很生气,凶犯跑了,孩子的冤没伸,怎么可以草草火化。紧接着我了解到,大哥担心白天黑夜从老家赶来的人越来越多,天还下着大雨,如果再有人有闪失,无疑是雪上加霜。还有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执法部门,相信会有人给惨死的孩子一个交待。为了孩子最后的一点尊严,我们找来殡仪馆的年长化妆师为她化妆,当家人提出想再看一眼孩子的时候,被告之:你们还是不要看了,太惨了,看了恐怕你们一辈子都忘不了,会成为你们一辈子的噩梦。化完妆,化妆师出来告诉家人,孩子断掉的手指,被她用缝衣针、线给简单地给缝上了。这句话说出来,让我们家人心里有多痛。花一般美丽的孩子带着希望、带着梦想来到郑州,回故乡时,却是一把骨灰被至爱的亲人装在小小的盒子里,抱在离心最近的地方带走。
2010年9月7日警方向各市县区公安内部发出协查通告,凶犯极为狡猾,警方几次抓捕没有成功。他在潜逃21天后,也就是9月24日(大河报全省悬赏通辑令),在死者的家乡信阳落网。他之所以会潜逃至信阳,并且拿着我侄女老家住所的钥匙,无非是想伺机报复我哥嫂,实施二次犯罪。他始终狭隘的认为是陶楠父母不同意他们建立恋爱关系,一个杀人犯不思悔改,在杀过人后还要和死者的亲人鱼死网破,同归于尽,容留这样一个极度残暴、极度疯狂、极端自私的杀人恶魔多活一天,对这个社会都将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从孩子走后这些天,我们全家都奔波在为孩子维权伸冤、讨回公道的路上,但是我们住在一个离郑州很偏远的小县城,每次往返都需要十几个小时。去了郑州,才知道什么叫伸冤无处、告状无门。我们分别几次给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投寄了控告信反映情况,但都如石沉大海,沓无音讯,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想不明白的是,难道郑州的天都是有权有势有钱人的,难道在他们眼里钱权情就是大于法的,难道我们就没有说理伸冤的地方。杀人犯背景强大,后台坚固,凶犯亲属扬言:没有摆不平的事,他们公检法有人,有钱,杀个人不过十年八年就出来了。是啊,一个心理阴暗、凶残的杀人犯十年八年就放出来了,那时不知道又将危害哪个女孩,哪个家庭。
案发至今快十个月了,没有任何的结果。2011年6月9日,我们全家一行50人来到郑州,找到有关单位讨要说法。6月14日在郑州市中院进行了庭审。凶犯供述:我侄女先用刀挑衅并将其右腿刺伤,他才向陶楠实施暴行的。正常人都可以想到,一个瘦瘦弱弱的小女孩有什么胆量敢挑衅一个身高1米83,上过四年警校,当过五年协警的男人。通过庭审,我们了解到:凶杀现场(两把刀上的血迹、客厅、卧室、卫生间毛巾血迹)血样采集,均没有凶犯的血样(身上如果有长约七厘米的刀口怎会不流血)。他在公安机关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满口谎言,百般抵赖,将2010年7月自残的刀伤说成是案发当天的,并将杀人事实的起因嫁祸于我侄女。庭审上的凶犯洋洋得意,没有丝毫悔改之心,不知谁在为他撑腰,但这样更坚定了我们告下去的决心。
现在,我哥嫂年过半百,唯一的女儿没了,同时也断送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他们活着一天,就是要给惨死在九泉之下的女儿讨回公道,讨回尊严。哪怕伸冤的路再艰辛,即使倾家荡产,甚至失去性命,也要一直走下去。一想起孩子临死前遭受的痛苦、孩子的无助,惨死后还在冰冷的地板上躺了四天才被人发现,我们夜不能眠。孩子年迈的奶奶在知道噩耗后,一病不起,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杀人犯给我们全家带来的伤痛,就算千刀万剐也难解心头之恨。
震惊全国的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中,药家鑫三日后由父母陪同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最后还是处以极刑,可杀人恶魔曹林瑞比药家鑫更为凶残,他用国家管制刀具连刺我侄女二十多刀,刀刀都是要害部位,我侄女想逃生时又往她背部刺一刀,可见杀人犯的凶残程度,手段残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令人发指。作案后不思悔改,还要伺机报复我们家人,容留这样凶残的杀人恶魔于世间,社会将会有更多的血腥与暴力,将会有更多的受害者,更多的杀人犯出现。杀人之风不刹,民何以为生,杀一儆百。他是社会上的恶魔、毒瘤、渣滓,死不足惜。
我们在耐心地等待着审判结果,如果不判杀人犯极刑,我们全家及亲朋好友将上访至北京,直至引起中央各部门重视。杀人犯穷凶恶极、嗜血成性、阴冷狡猾,犯罪主观恶意性大,杀人动机特别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特别严重,他学法、知法、懂法,犯法更应罪加一等。此凶犯不杀不能彰显法律尊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百姓无青天,不杀何以还公道,不杀何以保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