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下半年该上幼儿园了,但是学费的事却让人出离愤怒。
我本以为夫妻双方都是北京市户口,儿子要上的又是家附近的公办幼儿园,应该能享受到曾经金部长提倡的“公共财政的阳光”,却被要求在4月份交齐捐资助学款24000元,而且是凭借幼儿园开出来的单子直接到银行打款,单子上已经被写好孩子的名字、交款的项目直接写的是捐资助学款。。。交完款后,手中连一张收据都没有。
也许很多人对此见怪不怪,周边的朋友说,有的比我被捐赠的更多,有10万、8万的,我跟他们谈起来,似乎不应该大惊小怪,见笑于大方之家了。更有人从培养孩子的角度、从父母责任的角度宽慰我,似乎我就是个吝啬鬼——我的愤怒不被理解,真是比杜娥还冤。
胳膊拧不过大腿,钱交了,心里非常别扭。冷静的一想,我是无论都接受不了公办幼儿园强制捐赠这件事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学理性荒谬
我是学财政的,从财政的角度看,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最基本的责任。如果说,保证教育公平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源泉,那么保证幼儿教育公平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根本的源泉。现在社会上、教育界、政府动不动就拿幼儿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作为挡箭牌,其实,这只是拿不完善的法律体系来做政府失职的遮羞布。只要承认幼儿教育是属于教育的范畴,那么,把它列入义务教育范畴才符合实体正义。一方面私立幼儿园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满足社会少数家庭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最大程度确保公立幼儿园的公益性,确保社会公民基本的发展权,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责!24000元对我的家庭而言,或许仅仅是一笔钱,可是对于农民工家庭、对于城市的贫民家庭,它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这笔支出以及后来幼儿园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都将影响这些家庭的生活水平。在一个有良知的财政学人看来,确保公办幼儿教育的公益性是确保社会公平的最起码的底线,宁可GDP的速度降下来,宁可市场化、城市化的进程慢一点,这一条红线绝对不能碰!一碰这一条红线,就可以断定,我们的政府严重失职!所谓的公平正义啊,有人言之凿凿,但总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呜呼哀哉!
公办幼儿园强制捐赠的荒谬性还在于:它的办学资金本来就来源于税收,现在这样一个实体却成了强制捐赠的机构、变成了一个盈利机构,换句话说,社会公众合股、自己掏钱给自己养了一个小偷,这和财政资金投放的根本原则是相违背的。
二、成本分担荒谬。即使说幼儿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家长必须参与成本分担,但是,幼儿教育的家庭成本分担比大学还多却是极其荒谬的。更荒谬的是,具体额度的计算我们毫不知情!我不知道这个24000是怎样算出来的,捐资助学款被存放在丰台教委的银行户头上,这是确定的事实。据说,额度的大小由教委说了算。教委是不是拍脑门定出来的这个数字?不得而知。去年这个数字是18000,也就是说,一年强制捐赠款上涨了30%多,比CPI、比居民收入上涨的速度快得多。(这样的事情多了,难怪宏观国民收入核算里面,居民收入的上涨速度比其它统计项慢得多——即使蛋糕分给居民了,居民也留不住。)打电话给幼儿园的老师,老师解释说,幼儿园要买设备,可是家长反映,丰台六幼的设备这几年并没有大幅度更新,教委银行户头捐资助学款有大幅度的结余,这说明,钱是够用的,那么,强制捐赠的合理性在哪里呢?难道习惯性动作就是有理的吗?
三是即使24000是合理的,收款的时间也很荒谬。本批幼儿9月份上学,但是4月份就被通知交款,100个学生,240万资金被提前5个月集中起来,会产生几万块利息收入!而这些收入本该属于学生家长的。平生第一次听说,上学提前交费,这种事真是让人开眼界。也暴露某些机构的无耻,把家长当傻子!
也许有人说,这么多人都进城了,幼儿园供不应求,因此涨价是合理的,但即使承认经济现实的合理性,也不能掩盖其社会伦理的荒谬性——幼儿教育的非公益性发展会给我们家长、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社会传导一种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一个小孩,从他进入教育系统的第一步,就被挨宰,这个故事,家长会在未来告诉他的孩子。孩子们以后会怎样的看待这个社会?因此学校课堂上再强大、形象的素质教育对他来说是没有说服力的,是苍白的,是毫无效果的。从此,“钱能说话”的理念将会深深地扎根于这一代人的心中,无坚不摧。——而笔者认为,一个完全相信钱的民族注定是可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