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初二男生强奸同班女友 法庭上认错好 被判免刑(图)

初二男生强奸同班女友 法庭上认错好 被判免刑

文章来源: 鬼雨 于 2009-06-30 10:06:49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upload/125.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uku.com'>


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初二学生薛华竟强行与女友发生关系。法院综合各方调查和实际情况,最终判处薛华免于刑事处罚。

  薛华和梅子在我市某中学读初二,是同班同学,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梅子提出分手,薛华不愿意。3月 18日中午,薛华将梅子拖至学校门口卫生间,用殴打、持铅笔刀威胁等手段,强行与梅子发生了关系。当晚10时许,警方接该校保卫处报警后,前往该校将薛华带至派出所审查。

  据了解,薛华父母均在外地工作,平时对儿子管教不严,使得薛华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经调查证实,各方均表示薛华虽在性格、脾气上有缺点,但在校期间表现尚可,不是不可挽救的对象。法庭上,薛华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并表示会吸取这次惨痛的教训,好好完成学业。

  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薛华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薛华犯罪时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薛华家属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被害人一方对薛华的行为予以了谅解,同意撤销刑事告诉。薛华当庭自愿认罪,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再结合考虑薛华年少无知,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起因,最终法院判处薛华免于刑事处罚。(当事人均为化名) (郭桂花 秦艳丽 赵氨)

  • 北美最大中英文保健网“母亲节特大酬宾”!美国专利[骨精华][心血通][益脑灵]健骨強心护脑,用过的都说好!
查看评论(0)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6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时热点排行

被击落后 美军飞行员山脊上“指挥空袭”震撼曝光
救兵最后飞离画面曝光 一步之遥 险成重大伤亡
“世界我来过 不好玩” 48分钟生死救援惊魂 纽约N线一度停运
特朗普披露:美国F-15E是被伊朗何种武器击落的
毛新宇清明祭祖突发一幕:女子跪地喊冤“告御状”




24小时讨论排行

特朗普放话震动全球:一整个文明或在今夜消亡
伊朗青体副部长号召青年,组"人链"守护发电厂
中国官媒称美军试图炸死失联飞行员 遭网友骂翻
特朗普:除了轰炸发电厂和桥梁,还有更糟的选择
“美军想炸死失联的美国飞行员”,什么人在信啊?
纽约时报:特朗普正把伊朗变成一个世界强国
“拯救美国大兵”花多少钱?战损机型总额曝
川普称可能一夜摧毁伊朗 赫塞斯:有大规模打击
最后通牒进入倒计时,但伊朗丝毫无意理睬特朗普
中国官方高调纪念 大赞日本母子遇袭案的胡友平
美国飞行员已经救回来,但谣言还在满天飞
升级!又一非洲国家愿接收被美国驱逐的非法移民
开战累计3600死!美以单日狂炸伊朗573次
CIA:寻找被击落飞行员 就像“沙漠中找一粒沙”
川普抛惊人提议:美国才该征收核姆兹通行费 而非伊朗
中东战争引发能源冲击,中国展现韧性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初二男生强奸同班女友 法庭上认错好 被判免刑

鬼雨 2009-06-30 10:06:49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newsupload/125.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uku.com'>


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初二学生薛华竟强行与女友发生关系。法院综合各方调查和实际情况,最终判处薛华免于刑事处罚。

  薛华和梅子在我市某中学读初二,是同班同学,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梅子提出分手,薛华不愿意。3月 18日中午,薛华将梅子拖至学校门口卫生间,用殴打、持铅笔刀威胁等手段,强行与梅子发生了关系。当晚10时许,警方接该校保卫处报警后,前往该校将薛华带至派出所审查。

  据了解,薛华父母均在外地工作,平时对儿子管教不严,使得薛华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经调查证实,各方均表示薛华虽在性格、脾气上有缺点,但在校期间表现尚可,不是不可挽救的对象。法庭上,薛华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并表示会吸取这次惨痛的教训,好好完成学业。

  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薛华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薛华犯罪时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薛华家属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被害人一方对薛华的行为予以了谅解,同意撤销刑事告诉。薛华当庭自愿认罪,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再结合考虑薛华年少无知,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起因,最终法院判处薛华免于刑事处罚。(当事人均为化名) (郭桂花 秦艳丽 赵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