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港人因盗窃李嘉诚亡妻庄月明的坟墓被判囚。图为盗墓者当日在现场遗下大批犯案工具。(图片来源:文汇报)
首被告王均福(57岁)被裁定盗窃及刑事毁坏罪名成立,串谋勒索及袭击罪则不成立,被判囚3年半。次被告刘国新(51岁),被裁定刑事毁坏罪成,被判囚2年半。
香港警方指已将参与盗墓案的所有凶徒绳之于法,涉案被告相信会是最后被定罪的两人。
香港高院法官指两人串谋勒索罪名不成立,故不会视他们为案中主脑,又接纳辩方律师指他们因未能成功凿开坟墓才会向管理员夫妇下手,故并非有周详计划,案中受害人伤势也非严重。然而,法官认为坟墓虽能够修补,但事件已足以令李嘉诚一家带来苦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