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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杀8人案凶犯将上诉 庭上后悔杀人想见家属

文章来源: Galahad 于 2009-02-10 10:43:34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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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提示:对身边有挫折的人要有风险意识

  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武汉大学心理学教授戴正清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从邱兴华、杨佳到熊振林案,自己都有过关注。“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熊振林有些自闭、虚荣,性格也很暴躁、孤僻”,而正是这些东西影响着他的人生。加上他后来际遇的变故,心理就会出现问题。

  在戴正清看来,熊振林早年主要跟母亲生活,平时性格较内向,不爱跟人说话,这导致了其性格的缺陷,这种微妙的情感影响到他后来的感情生活。“他跟母亲的生活决定了他对于女性的认识,造就了他和妻子、情人之间的纠葛,成为后来的犯罪心理动因之一。”

  戴教授说,熊振林虽然在收破烂的过程中积累了数十万的财富,但他并没有获得与财富相应增多的幸福。他内心的幼稚和不健全,还不能完全和社会相适应。当环境出现变化,特别是生意难做、家中又遭遇一系列变故时,熊振林就很难走出自己编制的“牢笼”。

  “熊振林的情况属于比较典型的反社会的人格特征。”湖北警官学院犯罪心理学专家徐俊文教授分析,该特征有一个犯罪表现,即犯罪对象是一个不特定的群体。

  马加爵、杨佳、邱兴华、熊振林,悲剧为什么一再重演?悲剧还将持续多久?

  徐教授分析,这几个人都是属于在长期矛盾积累下的一种人格变态,导致犯罪人格的形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得很好,但整个社会的管理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旧的秩序被打破,新的秩序没有建立起来,在长时间内,这样的人不会绝迹。

  徐教授说,在被害预防方面,这个案子对社会有典型的示范意义。“对于身边有系列性挫折的人,我们要有风险意识。”

  本报湖北随州2月9日电

  独家对话熊振林:准备上诉保命

  本报记者 雷宇 通讯员 张永光

  今天中午,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熊振林死刑。听到宣判的那一刻,他有着怎样的心理状态,又在想些什么?庭审后,中国青年报记者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简短专访。

  准备上诉

  记者:是否准备上诉?

  熊振林:还是想(上诉),想保条命。

  记:你怎么看今天的判决呢?

  熊:还比较公正吧。

  记:你服不服呢?

  熊:服。

  记:但是又还要上诉?

  熊:一种求生的欲望吧。

  记:你今天在庭上说希望国庆60年大赦?

  熊:我只是希望吧。其实我会很多东西,技术方面我也会,手扶拖拉机也会开,在劳改农场我也能给国家做一些贡献的。

  人活着很好

  记:之前你跟媒体一直说你杀人是因为不想活,但又为什么要为逃跑做准备呢?

  熊:思想上出现了一点转变,有一种求生的欲望。

  记:但是你杀那些人的时候,你是不想活还是仇恨呢?

  熊:不是仇恨,不存在恨。当时喝了很多酒,神智有些模糊。我跟爱人(前妻)有点仇恨,有些事没做成(之前熊振林向警方交代,准备杀死前妻)。

  记:你之前说不想活,今天在庭上怎么又想活了?

  熊:在看守所里,很多犯人给了我鼓励。

  记:给了什么样的鼓励呢?

  熊:说人活着很好。

  记:是什么样的东西又值得你留恋呢?

  熊:我的女儿,养女,是一种亲情吧。

  记:你母亲今天到现场来了,你看到了吗?

  熊:没看到。她现在好吗?

  记:你有什么想跟你母亲说的呢?

  熊:好好活着,多活几年。

  最大的遗憾就是杀了孩子

  记:你现在有很强的求生欲望,但当时你杀那些人的时候,是否想过他们呢?

  熊:(深深地叹息)当天喝了很多酒,处在一种酒精的麻醉状态。(检察院)有那个照片,当时那个桌子上还有很多酒。

  记:但是你喝酒之前就想杀人呀,已经做好了准备?

  熊:做了一些简单的准备,不是很强烈。

  记:为什么那一天那么强烈呢?

  熊:因为前一天我跟我媳妇儿吵了一架,她又骂了我,非常难听的话。我一直想跟她复婚,但是那一天她骂了我。

  记: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熊:昨天晚上写了三封信。

  记:都是写给谁的呢?

  熊:给朱(情人)的儿子,一封给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还有一封悔过书。

  记:写了多长时间?

  熊:两个多小时。

  记:睡得好吗?

  熊:彻夜难眠!

  记:有没有想过是这样的结果呢?

  熊:想过的!(沉默了一会儿)看最高人民法院能不能给一个生的机会。

  记:我在来采访的路上,一位女司机说很想问一个问题,她说“想问问你有没有爱心,连两岁半的孩子都杀了?”

  熊:我最大的遗憾,我最大的遗憾就是这个,(嗫嗫地)这个孩子。

湖北特大杀人案庭审直击:后悔杀人希望见家属

  昨晚,已经干旱了50多天的湖北随州,终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这个夜晚,熊振林彻夜难眠——因为明天,他就要上法庭的被告席。

  今天上午,熊振林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全部认可,并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愿意给予经济赔偿。

  震惊全国的随州特大杀人案今天中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熊振林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宣判后,中国青年报记者第一时间独家专访熊振林,他表示要上诉。

  15小时内连杀8人

  “法警,请带被告人熊振林到庭!”今天上午8时58分,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几名法警押着熊振林走向审判区的被告席。

  熊振林的精神看上去不错,黄马甲里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进门的那一霎那,他快速抬头扫视了一下座无虚席的审判大厅,迅速低下头去,一边走一边向左手边看着什么,始终不再正眼看旁听席。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大致还原了凶案惨烈的经过。

  今年34岁的熊振林于2007年下半年和朱德清(女,丧夫,殁年43岁)相好,2008年9月与妻子刘季华离婚。后欲与朱德清结婚、与刘季华复婚均不能遂愿,熊振林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报复社会念头。

  2008年1月4日早晨7时许,熊将帮工王万金(54岁)、龙加富(49岁,聋哑人)灌醉后杀害;7时30分许,将曾在店里打零工的丁永兰 (女,63岁)骗到店里杀害;8时30分许,将雇工张家国(54岁)骗到店里杀害;9时30分许,将雇工徐海芳(56岁)骗到店里杀害;14时30分许,56岁的妇女邠光秀上门卖废品,熊担心罪行败露,将她杀害灭口;20时许,熊来到情人朱德清家,于5日凌晨零时许将朱德清及其两岁半的孙子邹权硕杀害。

   是否该做精神鉴定成唯一焦点

  是否该做精神鉴定,成为本案的唯一焦点。法庭上,公诉人和熊振林及其辩护人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熊振林自行辩护时称,去年下半年以来他一直感到精神抑郁,希望法庭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假如司法部门要把此案办成铁案,若不做精神鉴定,不能不说是个遗憾。”熊振林的律师刘怡荪认为,熊振林精神状态很差,晚上经常睡不着觉,法庭应重视其精神鉴定申请。

  公诉人对此辩解当庭予以反驳,称熊振林杀人犯罪不存在精神上的问题。

  公诉人指出,首先从询问、当庭供认来看,其思维平稳、意识清晰,回答问题时自动站起来,显示出智商、情商都比较高。

  其次,熊振林杀人计划严密,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公诉人称,3个杀人现场中有两个都比较隐蔽,作案后掐断电话线、带走朱德清的手机、乔装打扮后出逃等行为,均说明熊振林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最后,通过熊振林的母亲、前妻等人证实,熊振林平时没有精神问题。经过调查,熊振林家族也没有人有精神病史。熊振林交代问题时的神志正常、思维清晰,完全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其犯罪行为属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法庭辩论完毕后,审判长当庭宣布,驳回熊振林提出的做精神鉴定的申请。

  熊振林:后悔杀人,希望见家属一面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在使用投影仪展示相关证据时,大多数时候熊振林都不看。只是在公诉人展示朱德清家的现场时,他才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低头。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熊振林表示不持任何异议,也没有陈述。

  “你跟朱德清的关系好不好?”法庭上,公诉人问熊振林。

  “我跟她关系很好。”熊振林说,他跟朱德清无冤无仇。

  “既然你跟她有感情,那为什么还要杀她?”公诉人追问。

  “因为我自己不想活了,想把她也带走。”熊振林淡定地说。

  “你杀了那么多人,现在后悔吗?”

  “后悔。我在看守所里写了悔过书,现在还带在身上。”熊振林说。

  此前,熊振林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后悔。昨日在法庭上,熊振林一改往日的说法,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并对受害者家属道歉。“我想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我有几处房产可以拍卖。”熊振林称。

  今天上午11时许,法庭进入到最后陈述阶段,审判长让熊振林做最后的陈述发言。

  “我能不能、有没有时间再见家属?”熊振林问道。

  “现在不允许。”审判长予以拒绝。随后,熊振林再一次表示了自责和歉意,表示愿意赔偿损失。

  熊振林一审被判死刑

  上午11时45分,审判长宣布,经过合议庭评议,报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熊振林案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熊振林因婚姻、家庭生活偶遇挫折,不能正确对待婚姻和生活矛盾的关系,产生报复社会和报复杀人的意念。为实施犯罪行为,熊振林事先进行了一些细致周密的策划,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实施犯罪。为壮胆和排除障碍,将与其朝夕相处的人杀害,后又残忍地致6人死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熊振林在作案过程中,杀人态度坚决,作案手段残忍,在潜逃过程中仍积极策划,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虽然熊振林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罪行严重,依法不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振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宣判的过程中,熊振林一直低着头,默默不语。

  双方亲属:死刑在预料之中

  今天上午8时30分许,熊振林的舅舅詹昌升和妻子早早来到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等待法院开庭。

  在詹昌升的心中,儿时很活泼的熊振林,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肯定是思想上出了问题。”他说,这次离婚给熊振林的打击很大,赔掉了大半财产,生意也亏了本,双重的压力,让他思想上出了问题,“有时候他骑自行车上街,经常自己莫名其妙地发笑。”

  不过,令詹昌升和众多亲属费解和愤慨的是,熊振林用一种不光彩的极端方式,结束了8个人的生命。“他不应该这样做。有问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在被害者的家属中,由于熊振林和朱德清的关系特殊,因此朱德清的儿子邹沛也格外受人关注。得知熊振林今日受审,他和妻子一大早就赶到了法院,他想亲眼看到残害自己母亲和儿子的凶手的最终下场。

  “他是罪有应得。尽管如此,也无法弥补我们心中的伤痛。”邹沛的脸上写满忿恨。“恨是必然的,一个死刑解决不了我们的心头之恨!父亲去世得早,现在母亲和儿子都去了,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邹沛说,案发至今,他们一直没有回到家里居住。“房子一直封着,母亲和儿子都在那里遇害,触景生情啊!如今我们都是在亲戚家借住。”

 从34岁的废品收购站老板到杀人狂魔,熊振林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才连杀包括两岁半小孩在内的8人?

  连日来,记者深入熊振林曾经生活过的地区,采访其亲人、老师、朋友、邻居等人,试图还原其人生轨迹和生存状态,探究他隐秘的内心世界。

  “单亲”童年

  湖北随州市何店镇贯庄村公路旁一家副食店前,73岁的詹红英正陷入凝神沉思中。

  这是农历的正月十二,在农村“还正在过年”。3天以后,也就是元宵佳节,她的四儿子——被外界称为“杀人狂魔”的熊振林将走上法庭,接收第一次公开审判。

  詹红英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平静的叙述中,大致勾勒出熊振林的童年生活:熊振林在家排行老四,绰号“熊四”,但在母亲詹红英的眼中,他却是个“独生子”。上世纪70年代,詹红英的前夫在“文革”中投湖自尽,留下3个儿子。后来,詹红英转到邻近的洛阳镇教书,在那里认识了贯庄人、在洛阳镇手工联社做铁匠的熊大英,两人结婚后,1974年有了儿子熊振林。

  在詹红英记忆的深处,儿子依然是童年时乖巧的模样。当时,詹红英在附近小学当老师,其他几个孩子都已经上初中了,童年的熊振林经常一个人玩,不哭不闹,很听话。“十三四岁,一放假就上山打柴,说干什么就干什么。”

  在贯庄路边,一位知情者透露,熊振林成长的家庭并不幸福。

  詹红英和熊大英结婚后,关系不太融洽,“女方文化高,能力强,两个人不般配,长期分居。”詹红英也承认,熊振林小时候很孤单,3个哥哥比他大十岁以上,都在外工作或读书。

  1991年,熊振林考上当地一所技工学校,学钳工专业。

  熊振林当年的班主任,42岁的黄刚老师回忆,当时技校是选拔性考试,1600人报名,录取的100名学生中,有一半指标给了工厂子弟,在乡镇里能考上当时还是很不错的。

  当时班上有50多名学生,但黄老师对熊振林依然印象深刻,“话不多,人挺聪明,成绩不错,尤其是机械制图,还是班上前两名”。

  黄老师说,从报纸上看到残害8人的是他的学生,他有点吃惊,但“当年就感觉,这孩子迟早要出事。”

  黄老师介绍,熊振林个人卫生不是很讲究,室友曾经反映他穿的球鞋味很重,“和同学们闹矛盾,当时还专门找他谈过话。”

  一件事让黄老师至今记忆犹新。一次黄老师在班上查上自习的情况,同学反映,“熊振林下馆子去了”,这让黄老师有些吃惊,因为熊振林平时也是亲戚送钱来,听说他是在单亲家庭长大。

  而更让他意外的是,与熊振林谈话的时候,他还有争执,有理由,“在当时,一般学生都怕老师,被冤枉也不敢反驳的。”

  这让黄老师看出了熊振林内心固执的一面。

  在技校读了一年后,熊振林因与本校学生打架被开除,黯然离开了这个在当时还能包分配的学校,他的命运也从此改变。

  随后不久,熊振林离开母亲,到10公里外的洛阳镇,跟着父亲收购废品。

  婚后无子女

  2月6日中午,记者赶到案发地洛阳镇时,喜庆的鞭炮正从四方响起,震耳欲聋,似乎要驱散这个冬天笼罩在小镇人内心的阴霾。

  34岁的熊振林已经成了洛阳镇上的名人。在镇中心桥头,提起“熊振林”,不少人会迟疑一会儿,很快冲出一句,“你要找熊四家啊”。

  镇上人介绍,熊振林刚到洛阳镇时,和父亲熊大英在车站后一个小门市部收破烂,门面很小,生意也不大。

  1995年,熊大英因患肺结核去世。次年3月,熊振林经人介绍和废品收购站附近做早点生意的洛阳镇人刘季华结婚。

  2月6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走亲戚回来的刘季华。说起当初为什么选择熊振林,刘季华满是感慨,“总觉得穷人家的孩子有上进心,而且勤快。”

  结婚之初,他们生活拮据。两人做过早点,开过餐馆,打过工,1998年底,夫妇俩结束了在武汉的“摩的”生涯,回到洛阳镇,继续从事废品收购。

  直到2004年左右,他们的经济状况发生了转机。

  那时,从武汉到十堰的汉十高速公路修到洛阳镇。工地上有大量废弃的钢筋水泥,废品收购虽然“利润不高”,但是“每天总有几吨的量”,再加上“交通也方便了”,“收入像滚雪球一样滚大”。为了应对越来越大的生意,熊振林收留了两个曾经流浪街头的智障人,安排在废品收购站吃住,每年付给他们2000 元工资。这两个雇工也是熊振林案中最早的遇害者。

  废品收购的生意很辛苦,即使后来发生了许多不堪回首的事,刘季华仍然说:“过去无论如何都不能抹去,现在看,他还是个很勤快的人。”

  在刘季华眼里,“丈夫对生意很看重,报复心也很强。”2005年前后,对作为特种经营行业的废品回收,派出所管理很严,“隔几天来查一次”,而当时恰好某单位一个“烧火的帮工”每天从回收站前经过,熊振林总怀疑是这个人搞鬼,不久开始写匿名信,还真的“把人家工作弄掉了”。

  单亲的童年也对熊振林的生活有所影响。

  刘季华说,熊振林在家话少,与人没有太多交流,平时也没什么爱好,“每天干完活就看电视,有时看点军事方面的书”。

  她还发现,农村的不少风俗人情熊振林都不大懂,比如一般办喜事不喜欢人晚上去,可熊振林常常要忙完生意才登门,“关键是这样的规矩他根本不知道,也没人教过他。”

  即使案发后还欠着自己上百元钱,小镇上“老王小吃店”的老板王洪国仍然在说熊振林的好话。这家只有3张方桌的小吃店已经开了十几年,熊振林一直是这里的老主顾,“一星期至少来一次,去年离婚前后天天来吃”。老板老王夫妇提到熊振林,反复说,“他是个好人。人是不坏的”,“有时候客人来得多,请他调个位子,也很好说话。”

  镇上的老住户,30岁的张女士在街边做服装生意。在她看来,熊振林赚了钱,吃了苦,生意最红火时,也就穿20元一件的T恤。有人卖废品时,前面称好拿下来,后手又捡进去,熊振林看到了也就是笑着说,“别这样”。

  有时候跟隔壁卖废品的老人做生意,多给个几毛钱总说算了,下次再找,“其实下次他哪里记得找人家要钱呢!”

  年前几个月,张女士有些纳闷,“以前见人总有个笑脸,那段日子看他有时候也不搭理人,闷着走。”而不久发生的一切则让张女士得出了这样的个人结论:都是没有后代害的!

  情人和危机

  2005年左右,熊振林在现收购站的地盘花两万元买下几亩地,盖起一栋很漂亮的两层楼房,还买了两间门面和一套房产,成了镇上有名的“破烂王”,传闻有过百万的家产。

  刘季华说,实际上远没有传言那么夸张,熊振林赚的钱几乎都用来买地、买门面、盖房了,手上的现钱只有几万。

  然而,家庭经济状况的好转,并没有给熊振林带来更多的快乐,他开始为一件事情苦闷:他和刘季华婚后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

  也是在2000年,夫妇俩领养了别人扔弃在废品站门口的一个小女孩。但熊振林一直想要个儿子,他甚至对哥哥表示,“花钱也要买个儿子。”

  刘季华说,熊振林对女儿还是不错的,即使离婚以后,住校的女儿每周末回家,熊振林都要把孩子叫出来,送上两三块钱买零食。就在杀人的前一天上午,熊振林还到镇上买了两斤橘子送给隔壁和刘季华同住的养女吃。詹红英说,打离婚官司时,熊振林也曾要求过女儿的抚养权,然而,没有亲生骨肉仍然是他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2005年以后,熊振林和刘季华开始经常为这件事争吵。“他说我断了他的后。”

  刘季华认为,有了钱之后,熊振林开始变了。在近两三年里,“他看我做什么都不顺眼,总是骂骂咧咧,动不动就动手。”刘季华说,有几次她也去派出所反映过,但除了调解也没有别的办法。

  而此时,熊振林和九口堰村寡妇朱德清的婚外情逐渐浮出水面。

  九口堰村距此不远,朱德清的家独门独院矗立在半山腰的小路边。2月6日,记者来到此处时,发现门上的封条还没被揭去。

  朱德清是九口堰村的寡妇,今年43岁,比熊振林大9岁,有个两岁半的孙子。根据在熊振林的废品站打过两个月工的余启章的说法,大约在2007年,朱德清来店里卖废品,很快与熊振林“好上”。

  镇上人描述说,朱德清长相不算差,穿着挺时髦,看起来跟刘季华年龄差不多。

  此后,熊振林偷偷把一套房产卖了。为此,刘季华找到买房的,以她没签字、卖房无效为由,把房要了回来。两人关系因此再度恶化。

  去年9月,两人正式离婚,离婚后熊的财产“大伤元气”,两层新楼作价16万元判给了前妻,女儿抚养费3.5万元,熊至今未付清。而离婚后刘季华在两层楼的院子里也开起了废品收购站,与前夫竞争。这些都让熊怀恨在心。刘季华说,熊振林曾不止一次威胁:“你早晚要死在我手里。”深感恐惧的她,曾向当地派出所反映过此事。

  绝望后的杀戮

  在看守所,熊振林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杀人前,他最大的希望有两个,“一是做好生意,二是和朱德清结婚”。

  这两个希望在案发前如泡影一般一点一点地破灭。

  朱德清拒绝了熊振林的求婚。詹红英回忆,儿子曾经说过,“朱德清的理由是做了奶奶的人再做妈妈,不好,怕别人在外面说闲话,而且在深圳打工的孩子也强烈反对。”朱德清还告诉儿子,“年后就要去深圳带孙子了。”

  没有人知道朱德清如何拒绝了熊振林结婚的要求,也没人知道这对熊振林意味着什么。令小吃店老板王洪国记忆深刻的是,去年9月的一天,熊振林像往常一样来小吃店吃饭,“他坐在最里面的那张桌子上,吃着吃着突然就哭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话,付了钱就一声不吭地走掉了”。

  离婚后的熊振林,经济上也陷入困顿。

  去年11月,熊曾当着余启章的面说,他从朱德清那里借过2.8万元,用来周转生意。此后,熊还向朱再借了1万元。詹红英说,自己还私下给过儿子6000块钱,“离婚后他其实已经没什么钱了。”

  刘季华也证实,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10月以后,废品收购价猛降,生意越来越难做,以前废纸箱每斤收四五毛,去年底降到了一毛五。

  婚离了,房产没了,朱不愿结婚,四处借钱,生意不好做了,诸多困顿和压力在这个新旧交替的年关,一起碾上了熊振林的心头。

  元月4日,熊振林在15个小时内连续杀死了8人。次日凌晨逃走。

  当天,随州飘起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鹅毛大雪纷纷扬扬,一位当地小学的老教师说,“这是要洗涤熊振林在人间犯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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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加爵、杨佳、邱兴华、熊振林,悲剧为什么一再重演?悲剧还将持续多久?

  徐教授分析,这几个人都是属于在长期矛盾积累下的一种人格变态,导致犯罪人格的形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得很好,但整个社会的管理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旧的秩序被打破,新的秩序没有建立起来,在长时间内,这样的人不会绝迹。

  徐教授说,在被害预防方面,这个案子对社会有典型的示范意义。“对于身边有系列性挫折的人,我们要有风险意识。”

  本报湖北随州2月9日电

  独家对话熊振林:准备上诉保命

  本报记者 雷宇 通讯员 张永光

  今天中午,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熊振林死刑。听到宣判的那一刻,他有着怎样的心理状态,又在想些什么?庭审后,中国青年报记者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简短专访。

  准备上诉

  记者:是否准备上诉?

  熊振林:还是想(上诉),想保条命。

  记:你怎么看今天的判决呢?

  熊:还比较公正吧。

  记:你服不服呢?

  熊:服。

  记:但是又还要上诉?

  熊:一种求生的欲望吧。

  记:你今天在庭上说希望国庆60年大赦?

  熊:我只是希望吧。其实我会很多东西,技术方面我也会,手扶拖拉机也会开,在劳改农场我也能给国家做一些贡献的。

  人活着很好

  记:之前你跟媒体一直说你杀人是因为不想活,但又为什么要为逃跑做准备呢?

  熊:思想上出现了一点转变,有一种求生的欲望。

  记:但是你杀那些人的时候,你是不想活还是仇恨呢?

  熊:不是仇恨,不存在恨。当时喝了很多酒,神智有些模糊。我跟爱人(前妻)有点仇恨,有些事没做成(之前熊振林向警方交代,准备杀死前妻)。

  记:你之前说不想活,今天在庭上怎么又想活了?

  熊:在看守所里,很多犯人给了我鼓励。

  记:给了什么样的鼓励呢?

  熊:说人活着很好。

  记:是什么样的东西又值得你留恋呢?

  熊:我的女儿,养女,是一种亲情吧。

  记:你母亲今天到现场来了,你看到了吗?

  熊:没看到。她现在好吗?

  记:你有什么想跟你母亲说的呢?

  熊:好好活着,多活几年。

  最大的遗憾就是杀了孩子

  记:你现在有很强的求生欲望,但当时你杀那些人的时候,是否想过他们呢?

  熊:(深深地叹息)当天喝了很多酒,处在一种酒精的麻醉状态。(检察院)有那个照片,当时那个桌子上还有很多酒。

  记:但是你喝酒之前就想杀人呀,已经做好了准备?

  熊:做了一些简单的准备,不是很强烈。

  记:为什么那一天那么强烈呢?

  熊:因为前一天我跟我媳妇儿吵了一架,她又骂了我,非常难听的话。我一直想跟她复婚,但是那一天她骂了我。

  记: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熊:昨天晚上写了三封信。

  记:都是写给谁的呢?

  熊:给朱(情人)的儿子,一封给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还有一封悔过书。

  记:写了多长时间?

  熊:两个多小时。

  记:睡得好吗?

  熊:彻夜难眠!

  记:有没有想过是这样的结果呢?

  熊:想过的!(沉默了一会儿)看最高人民法院能不能给一个生的机会。

  记:我在来采访的路上,一位女司机说很想问一个问题,她说“想问问你有没有爱心,连两岁半的孩子都杀了?”

  熊:我最大的遗憾,我最大的遗憾就是这个,(嗫嗫地)这个孩子。

湖北特大杀人案庭审直击:后悔杀人希望见家属

  昨晚,已经干旱了50多天的湖北随州,终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这个夜晚,熊振林彻夜难眠——因为明天,他就要上法庭的被告席。

  今天上午,熊振林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全部认可,并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愿意给予经济赔偿。

  震惊全国的随州特大杀人案今天中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熊振林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宣判后,中国青年报记者第一时间独家专访熊振林,他表示要上诉。

  15小时内连杀8人

  “法警,请带被告人熊振林到庭!”今天上午8时58分,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几名法警押着熊振林走向审判区的被告席。

  熊振林的精神看上去不错,黄马甲里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进门的那一霎那,他快速抬头扫视了一下座无虚席的审判大厅,迅速低下头去,一边走一边向左手边看着什么,始终不再正眼看旁听席。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大致还原了凶案惨烈的经过。

  今年34岁的熊振林于2007年下半年和朱德清(女,丧夫,殁年43岁)相好,2008年9月与妻子刘季华离婚。后欲与朱德清结婚、与刘季华复婚均不能遂愿,熊振林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报复社会念头。

  2008年1月4日早晨7时许,熊将帮工王万金(54岁)、龙加富(49岁,聋哑人)灌醉后杀害;7时30分许,将曾在店里打零工的丁永兰 (女,63岁)骗到店里杀害;8时30分许,将雇工张家国(54岁)骗到店里杀害;9时30分许,将雇工徐海芳(56岁)骗到店里杀害;14时30分许,56岁的妇女邠光秀上门卖废品,熊担心罪行败露,将她杀害灭口;20时许,熊来到情人朱德清家,于5日凌晨零时许将朱德清及其两岁半的孙子邹权硕杀害。

   是否该做精神鉴定成唯一焦点

  是否该做精神鉴定,成为本案的唯一焦点。法庭上,公诉人和熊振林及其辩护人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熊振林自行辩护时称,去年下半年以来他一直感到精神抑郁,希望法庭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假如司法部门要把此案办成铁案,若不做精神鉴定,不能不说是个遗憾。”熊振林的律师刘怡荪认为,熊振林精神状态很差,晚上经常睡不着觉,法庭应重视其精神鉴定申请。

  公诉人对此辩解当庭予以反驳,称熊振林杀人犯罪不存在精神上的问题。

  公诉人指出,首先从询问、当庭供认来看,其思维平稳、意识清晰,回答问题时自动站起来,显示出智商、情商都比较高。

  其次,熊振林杀人计划严密,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公诉人称,3个杀人现场中有两个都比较隐蔽,作案后掐断电话线、带走朱德清的手机、乔装打扮后出逃等行为,均说明熊振林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最后,通过熊振林的母亲、前妻等人证实,熊振林平时没有精神问题。经过调查,熊振林家族也没有人有精神病史。熊振林交代问题时的神志正常、思维清晰,完全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其犯罪行为属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法庭辩论完毕后,审判长当庭宣布,驳回熊振林提出的做精神鉴定的申请。

  熊振林:后悔杀人,希望见家属一面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在使用投影仪展示相关证据时,大多数时候熊振林都不看。只是在公诉人展示朱德清家的现场时,他才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低头。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熊振林表示不持任何异议,也没有陈述。

  “你跟朱德清的关系好不好?”法庭上,公诉人问熊振林。

  “我跟她关系很好。”熊振林说,他跟朱德清无冤无仇。

  “既然你跟她有感情,那为什么还要杀她?”公诉人追问。

  “因为我自己不想活了,想把她也带走。”熊振林淡定地说。

  “你杀了那么多人,现在后悔吗?”

  “后悔。我在看守所里写了悔过书,现在还带在身上。”熊振林说。

  此前,熊振林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后悔。昨日在法庭上,熊振林一改往日的说法,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并对受害者家属道歉。“我想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我有几处房产可以拍卖。”熊振林称。

  今天上午11时许,法庭进入到最后陈述阶段,审判长让熊振林做最后的陈述发言。

  “我能不能、有没有时间再见家属?”熊振林问道。

  “现在不允许。”审判长予以拒绝。随后,熊振林再一次表示了自责和歉意,表示愿意赔偿损失。

  熊振林一审被判死刑

  上午11时45分,审判长宣布,经过合议庭评议,报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熊振林案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熊振林因婚姻、家庭生活偶遇挫折,不能正确对待婚姻和生活矛盾的关系,产生报复社会和报复杀人的意念。为实施犯罪行为,熊振林事先进行了一些细致周密的策划,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实施犯罪。为壮胆和排除障碍,将与其朝夕相处的人杀害,后又残忍地致6人死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熊振林在作案过程中,杀人态度坚决,作案手段残忍,在潜逃过程中仍积极策划,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虽然熊振林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罪行严重,依法不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振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宣判的过程中,熊振林一直低着头,默默不语。

  双方亲属:死刑在预料之中

  今天上午8时30分许,熊振林的舅舅詹昌升和妻子早早来到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等待法院开庭。

  在詹昌升的心中,儿时很活泼的熊振林,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肯定是思想上出了问题。”他说,这次离婚给熊振林的打击很大,赔掉了大半财产,生意也亏了本,双重的压力,让他思想上出了问题,“有时候他骑自行车上街,经常自己莫名其妙地发笑。”

  不过,令詹昌升和众多亲属费解和愤慨的是,熊振林用一种不光彩的极端方式,结束了8个人的生命。“他不应该这样做。有问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在被害者的家属中,由于熊振林和朱德清的关系特殊,因此朱德清的儿子邹沛也格外受人关注。得知熊振林今日受审,他和妻子一大早就赶到了法院,他想亲眼看到残害自己母亲和儿子的凶手的最终下场。

  “他是罪有应得。尽管如此,也无法弥补我们心中的伤痛。”邹沛的脸上写满忿恨。“恨是必然的,一个死刑解决不了我们的心头之恨!父亲去世得早,现在母亲和儿子都去了,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邹沛说,案发至今,他们一直没有回到家里居住。“房子一直封着,母亲和儿子都在那里遇害,触景生情啊!如今我们都是在亲戚家借住。”

 从34岁的废品收购站老板到杀人狂魔,熊振林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才连杀包括两岁半小孩在内的8人?

  连日来,记者深入熊振林曾经生活过的地区,采访其亲人、老师、朋友、邻居等人,试图还原其人生轨迹和生存状态,探究他隐秘的内心世界。

  “单亲”童年

  湖北随州市何店镇贯庄村公路旁一家副食店前,73岁的詹红英正陷入凝神沉思中。

  这是农历的正月十二,在农村“还正在过年”。3天以后,也就是元宵佳节,她的四儿子——被外界称为“杀人狂魔”的熊振林将走上法庭,接收第一次公开审判。

  詹红英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平静的叙述中,大致勾勒出熊振林的童年生活:熊振林在家排行老四,绰号“熊四”,但在母亲詹红英的眼中,他却是个“独生子”。上世纪70年代,詹红英的前夫在“文革”中投湖自尽,留下3个儿子。后来,詹红英转到邻近的洛阳镇教书,在那里认识了贯庄人、在洛阳镇手工联社做铁匠的熊大英,两人结婚后,1974年有了儿子熊振林。

  在詹红英记忆的深处,儿子依然是童年时乖巧的模样。当时,詹红英在附近小学当老师,其他几个孩子都已经上初中了,童年的熊振林经常一个人玩,不哭不闹,很听话。“十三四岁,一放假就上山打柴,说干什么就干什么。”

  在贯庄路边,一位知情者透露,熊振林成长的家庭并不幸福。

  詹红英和熊大英结婚后,关系不太融洽,“女方文化高,能力强,两个人不般配,长期分居。”詹红英也承认,熊振林小时候很孤单,3个哥哥比他大十岁以上,都在外工作或读书。

  1991年,熊振林考上当地一所技工学校,学钳工专业。

  熊振林当年的班主任,42岁的黄刚老师回忆,当时技校是选拔性考试,1600人报名,录取的100名学生中,有一半指标给了工厂子弟,在乡镇里能考上当时还是很不错的。

  当时班上有50多名学生,但黄老师对熊振林依然印象深刻,“话不多,人挺聪明,成绩不错,尤其是机械制图,还是班上前两名”。

  黄老师说,从报纸上看到残害8人的是他的学生,他有点吃惊,但“当年就感觉,这孩子迟早要出事。”

  黄老师介绍,熊振林个人卫生不是很讲究,室友曾经反映他穿的球鞋味很重,“和同学们闹矛盾,当时还专门找他谈过话。”

  一件事让黄老师至今记忆犹新。一次黄老师在班上查上自习的情况,同学反映,“熊振林下馆子去了”,这让黄老师有些吃惊,因为熊振林平时也是亲戚送钱来,听说他是在单亲家庭长大。

  而更让他意外的是,与熊振林谈话的时候,他还有争执,有理由,“在当时,一般学生都怕老师,被冤枉也不敢反驳的。”

  这让黄老师看出了熊振林内心固执的一面。

  在技校读了一年后,熊振林因与本校学生打架被开除,黯然离开了这个在当时还能包分配的学校,他的命运也从此改变。

  随后不久,熊振林离开母亲,到10公里外的洛阳镇,跟着父亲收购废品。

  婚后无子女

  2月6日中午,记者赶到案发地洛阳镇时,喜庆的鞭炮正从四方响起,震耳欲聋,似乎要驱散这个冬天笼罩在小镇人内心的阴霾。

  34岁的熊振林已经成了洛阳镇上的名人。在镇中心桥头,提起“熊振林”,不少人会迟疑一会儿,很快冲出一句,“你要找熊四家啊”。

  镇上人介绍,熊振林刚到洛阳镇时,和父亲熊大英在车站后一个小门市部收破烂,门面很小,生意也不大。

  1995年,熊大英因患肺结核去世。次年3月,熊振林经人介绍和废品收购站附近做早点生意的洛阳镇人刘季华结婚。

  2月6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走亲戚回来的刘季华。说起当初为什么选择熊振林,刘季华满是感慨,“总觉得穷人家的孩子有上进心,而且勤快。”

  结婚之初,他们生活拮据。两人做过早点,开过餐馆,打过工,1998年底,夫妇俩结束了在武汉的“摩的”生涯,回到洛阳镇,继续从事废品收购。

  直到2004年左右,他们的经济状况发生了转机。

  那时,从武汉到十堰的汉十高速公路修到洛阳镇。工地上有大量废弃的钢筋水泥,废品收购虽然“利润不高”,但是“每天总有几吨的量”,再加上“交通也方便了”,“收入像滚雪球一样滚大”。为了应对越来越大的生意,熊振林收留了两个曾经流浪街头的智障人,安排在废品收购站吃住,每年付给他们2000 元工资。这两个雇工也是熊振林案中最早的遇害者。

  废品收购的生意很辛苦,即使后来发生了许多不堪回首的事,刘季华仍然说:“过去无论如何都不能抹去,现在看,他还是个很勤快的人。”

  在刘季华眼里,“丈夫对生意很看重,报复心也很强。”2005年前后,对作为特种经营行业的废品回收,派出所管理很严,“隔几天来查一次”,而当时恰好某单位一个“烧火的帮工”每天从回收站前经过,熊振林总怀疑是这个人搞鬼,不久开始写匿名信,还真的“把人家工作弄掉了”。

  单亲的童年也对熊振林的生活有所影响。

  刘季华说,熊振林在家话少,与人没有太多交流,平时也没什么爱好,“每天干完活就看电视,有时看点军事方面的书”。

  她还发现,农村的不少风俗人情熊振林都不大懂,比如一般办喜事不喜欢人晚上去,可熊振林常常要忙完生意才登门,“关键是这样的规矩他根本不知道,也没人教过他。”

  即使案发后还欠着自己上百元钱,小镇上“老王小吃店”的老板王洪国仍然在说熊振林的好话。这家只有3张方桌的小吃店已经开了十几年,熊振林一直是这里的老主顾,“一星期至少来一次,去年离婚前后天天来吃”。老板老王夫妇提到熊振林,反复说,“他是个好人。人是不坏的”,“有时候客人来得多,请他调个位子,也很好说话。”

  镇上的老住户,30岁的张女士在街边做服装生意。在她看来,熊振林赚了钱,吃了苦,生意最红火时,也就穿20元一件的T恤。有人卖废品时,前面称好拿下来,后手又捡进去,熊振林看到了也就是笑着说,“别这样”。

  有时候跟隔壁卖废品的老人做生意,多给个几毛钱总说算了,下次再找,“其实下次他哪里记得找人家要钱呢!”

  年前几个月,张女士有些纳闷,“以前见人总有个笑脸,那段日子看他有时候也不搭理人,闷着走。”而不久发生的一切则让张女士得出了这样的个人结论:都是没有后代害的!

  情人和危机

  2005年左右,熊振林在现收购站的地盘花两万元买下几亩地,盖起一栋很漂亮的两层楼房,还买了两间门面和一套房产,成了镇上有名的“破烂王”,传闻有过百万的家产。

  刘季华说,实际上远没有传言那么夸张,熊振林赚的钱几乎都用来买地、买门面、盖房了,手上的现钱只有几万。

  然而,家庭经济状况的好转,并没有给熊振林带来更多的快乐,他开始为一件事情苦闷:他和刘季华婚后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

  也是在2000年,夫妇俩领养了别人扔弃在废品站门口的一个小女孩。但熊振林一直想要个儿子,他甚至对哥哥表示,“花钱也要买个儿子。”

  刘季华说,熊振林对女儿还是不错的,即使离婚以后,住校的女儿每周末回家,熊振林都要把孩子叫出来,送上两三块钱买零食。就在杀人的前一天上午,熊振林还到镇上买了两斤橘子送给隔壁和刘季华同住的养女吃。詹红英说,打离婚官司时,熊振林也曾要求过女儿的抚养权,然而,没有亲生骨肉仍然是他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2005年以后,熊振林和刘季华开始经常为这件事争吵。“他说我断了他的后。”

  刘季华认为,有了钱之后,熊振林开始变了。在近两三年里,“他看我做什么都不顺眼,总是骂骂咧咧,动不动就动手。”刘季华说,有几次她也去派出所反映过,但除了调解也没有别的办法。

  而此时,熊振林和九口堰村寡妇朱德清的婚外情逐渐浮出水面。

  九口堰村距此不远,朱德清的家独门独院矗立在半山腰的小路边。2月6日,记者来到此处时,发现门上的封条还没被揭去。

  朱德清是九口堰村的寡妇,今年43岁,比熊振林大9岁,有个两岁半的孙子。根据在熊振林的废品站打过两个月工的余启章的说法,大约在2007年,朱德清来店里卖废品,很快与熊振林“好上”。

  镇上人描述说,朱德清长相不算差,穿着挺时髦,看起来跟刘季华年龄差不多。

  此后,熊振林偷偷把一套房产卖了。为此,刘季华找到买房的,以她没签字、卖房无效为由,把房要了回来。两人关系因此再度恶化。

  去年9月,两人正式离婚,离婚后熊的财产“大伤元气”,两层新楼作价16万元判给了前妻,女儿抚养费3.5万元,熊至今未付清。而离婚后刘季华在两层楼的院子里也开起了废品收购站,与前夫竞争。这些都让熊怀恨在心。刘季华说,熊振林曾不止一次威胁:“你早晚要死在我手里。”深感恐惧的她,曾向当地派出所反映过此事。

  绝望后的杀戮

  在看守所,熊振林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杀人前,他最大的希望有两个,“一是做好生意,二是和朱德清结婚”。

  这两个希望在案发前如泡影一般一点一点地破灭。

  朱德清拒绝了熊振林的求婚。詹红英回忆,儿子曾经说过,“朱德清的理由是做了奶奶的人再做妈妈,不好,怕别人在外面说闲话,而且在深圳打工的孩子也强烈反对。”朱德清还告诉儿子,“年后就要去深圳带孙子了。”

  没有人知道朱德清如何拒绝了熊振林结婚的要求,也没人知道这对熊振林意味着什么。令小吃店老板王洪国记忆深刻的是,去年9月的一天,熊振林像往常一样来小吃店吃饭,“他坐在最里面的那张桌子上,吃着吃着突然就哭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话,付了钱就一声不吭地走掉了”。

  离婚后的熊振林,经济上也陷入困顿。

  去年11月,熊曾当着余启章的面说,他从朱德清那里借过2.8万元,用来周转生意。此后,熊还向朱再借了1万元。詹红英说,自己还私下给过儿子6000块钱,“离婚后他其实已经没什么钱了。”

  刘季华也证实,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10月以后,废品收购价猛降,生意越来越难做,以前废纸箱每斤收四五毛,去年底降到了一毛五。

  婚离了,房产没了,朱不愿结婚,四处借钱,生意不好做了,诸多困顿和压力在这个新旧交替的年关,一起碾上了熊振林的心头。

  元月4日,熊振林在15个小时内连续杀死了8人。次日凌晨逃走。

  当天,随州飘起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鹅毛大雪纷纷扬扬,一位当地小学的老教师说,“这是要洗涤熊振林在人间犯下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