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何某在2006年退休前一直在香港从事警察职业,平时喜欢射击运动,也经常参加一些射击活动,他还买了一些枪和子弹放在香港的家里。退休后,他在某“轻兵器论坛”上用自己的英文名“Dennie”注册网名与网友交流。不久他就在网上与淮安市民汪某相识,共同的兴趣爱好很快让他们在网上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为了方便交流,两人在网上互相交换了电子信箱,进行有关武器和弹药方面的交流和研究。
在交流过程中,何某表示可以寄一些子弹实物样品给汪某,于是汪某就将同事的地址告诉何某,为躲避海关的X线检查,出身警察的何某每次都用铝箔纸包装,在邮寄面单上伪报物品品名、伪报寄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先后三次通过EMS国际快件途径,从香港将974发气枪子弹,67枚军用子弹弹头、63枚军用子弹弹壳、5发空包弹、3小包火药等物品邮寄给汪某。2007年8月19日,何某携带7发猎枪子弹准备进入内地时,在深圳罗湖口岸被现场查获,并很快移交给淮安海关调查处理。
案件移交到法院后,在经过五次延期审理后认为,何某走私弹药主观上是出于与网友共同研究的兴趣、爱好,走私的弹药亦没有流入社会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去年底对何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的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