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角落里的流浪汉,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畏畏缩缩。面对这种形象,谁能想到,他是一个系列强奸杀人案件的凶手。3年前,在昆明强奸、抢劫、杀害一名女子后,他流窜到湖南、广西,一路疯狂作案13起,有时两次“下手”的间隔时间仅为两天。在3年的时间里,共有14名女子受害,其中6人被他杀人灭口。
2008年9月8日,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3项罪名将犯罪嫌疑人段金全起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据了解,这是全国最大的一起系列强奸杀人案。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和玉说:“该案触目惊心,令人发指,我们检察机关应加大指控出庭力度,依法严惩!”
心理扭曲:源于童年生活阴影
今年33岁的段金全,是云南巍山县大仓镇人。他黑黑的脸庞上表情冷酷,手臂上全是青色的纹身,说话时语气老道。面对记者采访,他说:“从我第一次坐牢出来,我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了,只要我能生存下来,做什么都可以,对于所有被杀的人,我没有愧疚,那是他们的命,就像我现在这样,是我命中注定。只是这样的结果,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是与警察搏斗一番。”说这话时,他叙述平静,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在段金全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了杀人的想法。那时他想杀的人是他的后妈。亲生母亲去世后,爸爸很快又结婚。自从后妈进门,段金全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常常吃不饱,穿不暖。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和后妈吵了起来,他抄起菜刀就往后妈身上砍,幸好当时被别人拉住。过了几年,爸爸去世了,段金全就真的成了没有人管的“野孩子”,成天在外面疯,“我不靠任何人养活,我从小就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管用什么方法”。
10多岁的段金全开始浪迹天涯,四海为家。1995年,他遇见了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我还是很爱她的,如果没有去坐牢,我相信我们能永远在一起”。段金全话语有些伤感,但表情仍然冷硬。
1997年,他准备和女朋友开一间小卖部,为了筹集启动资金,他开始第一次抢劫,结果被抓,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2003年假释出狱。出狱后的生活越发艰难,“我生活在最底层,没人看得起我,我要报复这个社会……”心灵扭曲的段金全脑袋里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从此一发不可收,最终走向强奸杀人的不归路。
首次杀人:将受害人埋在“家”门口
2004年,居无定所的段金全在昆明操起“老本行”----靠乞讨为生,并临时搭了个窝棚,把“家”安在了现在昆明白塔路延长线原昆纺附近,因为当时该路段正要施工,正好空出一大块平地。
6月的一天,下午四五点钟,段金全闲来无事,一个人坐在窝棚边晒太阳。这时,一个身穿黑色牛仔服、长发披肩,脚上穿一双红色凉鞋,身高1.6米左右的女青年,从街对面的赵氏兄弟辣子鸡餐馆往这边空地走过来。
“我看她的穿着打扮像是从县区来昆明打工的,而且单身一人,于是就想抢她。”段金全事后回忆,当女子沿着东墙走向眼镜蛇迪厅的停车场时,他从窝棚里一下窜出来,追上那名女子,从背后用手勒住女子的脖子。“旁边有一水坑,里面有1米左右的积水,我把她拖到水坑里浸昏。当时心很慌……”
女子昏迷后,段金全看了看周围没有人,便将女子拖回到窝棚里,从女子身上搜走70多元钱之后又强奸了她。因为怕女子醒过来后报警,丧心病狂的段金全又将女子掐死。晚上10点以后,趁着街上人少,段金全在离窝棚100米左右的地方挖了个坑,将尸体掩埋了。之后又若无其事,继续在埋尸点附近的窝棚里生活。半年后,他在此地又第二次作案,两个到空地上玩耍的女孩同时落入他的魔掌,被他强奸后杀害了。他说:“我不害怕,有时闲来无事,我还会蹲在埋她们的坑边上抽烟,回想一下她们的样子。”
流窜3年:到湖南、广西疯狂作案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段金全似乎对抢劫强奸上了瘾,而且喜欢袭击单身女子。因为流浪,因为目标随意性很大,使段金全犯案屡屡得手,他从不担心有一天会落网,也从没担心过警察会来找他,他潇洒地四处流浪。因为受害者都是在外打工的单身女孩,女孩失踪后很久家人才会报案,加之段金全作案时很隐蔽,警方很难找到破案的线索。段金全,就这样一路乞讨逃窜到湖南、广西疯狂作案。
2004年6月27日中午,在云南省建水县蒙宝铁路边,段金全将一名24岁的女子倪某拉到草丛里,将其用皮带勒昏,抢走其包里的40元钱,之后将她强奸、杀害。
2005年夏天,段金全逃到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当年8月1日下午,他在三塘镇三丰公司粮食储备仓库外的铁路边,将21岁的罗某挟持到仓库内实施抢劫、强奸。之后将罗某杀害。
2006年的12月,他又逃到广西柳州,连续作案8起。与前面几次作案不同的是,抢劫、强奸后,他不再杀人灭口,而是放受害者一条生路。
2006年12月17日10点左右,段金全在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胜利立交桥下的铁路道口,用铁棍将王某击昏,抢走其挎包;2007年1月4日凌晨两点,在柳州市柳南区鹅山路一住宅楼旁,他用铁棍将岑某击昏,搜走其身上的120元钱,后将岑某拖到无人处实施强奸。
让人吃惊的是,不管是晚上还是白天,段金全都敢作案。从45岁的中年妇女到未成年的小女孩,都可能成为段金全的作案对象。2007年1月以后,他几乎每个月都要出来“行动”一次,有时时隔短短两天,他又要伸出魔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