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一署名为“Windy陈”的网友在一论坛发表了《请求启动人肉搜索查找小偷下落!!必有重谢!》的帖子。在帖子中她称她朋友家中被盗,被窃财物价值一万元左右。“Windy陈”在帖子中公布“小偷”的照片和QQ号以及一些琐碎信息,请求网友人肉搜索小偷。但据记者联系“Windy陈”网友得知,网友Windy将在QQ上认识的男子带回家,不料家中的财物却被该男子洗劫一空。此帖发出后引众多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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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偷了,报警三!!”此帖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对“Windy陈”网友的遭遇表示同情,并积极为“Windy陈”网友出谋划策。但也有网友在看帖后分析,“Windy陈”网友应该是带网友回家,因为大意没有做好防范措施才导致被盗,并提出了委婉的批评和提醒,也有网友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
“Windy陈”网友:一番懊悔,认识三天就带回家
“Windy陈”网友说,自己今年18岁,外地人,在成都读书,和另一名女生在肖家河附近租了套一套二的房子。7月19日,她在家上网,一名男子突然加了她为好友,男子说自己是学街舞的,而且跳得不错,喜欢跳舞的“Windy陈”网友立刻就和男子聊上了,“Windy陈”网友觉得该男子给人感觉还比较可靠,两人于是约定过几天见面,由男子教“Windy陈”网友跳舞。
7月21日下午,两人在罗马假日第一次见面。“Windy陈”网友说,当时男子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蓝色的鞋子,给她留下的印象还不错。由于当时天气太热,她便把男子带回了附近的家中坐坐,当晚还留宿了该男子。次日中午,“Windy陈”网友和室友一同去上课,下午5点半下课回家时,发现家中的两台电脑、手机、MP4等物全被洗劫一空,失窃的财物价值过万元。
“Windy陈”网友和室友立即报了警。“中午去上课的时候我知道他在家里,但我当时根本没想到他会做这种事情。”“Windy陈”网友说,男子所说的个人信息她都没有核实过,两人认识才3天。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将男子的照片发在了天涯论坛上,希望借助“人肉搜索”找到男子的下落。
“我的父母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家里所有人都说了我。”“Windy陈”网友说,事后她一直感到非常后悔,她决定以后不再挂QQ了,也不再见网友了。
律师:帖中措辞涉嫌侵权
“Windy陈”网友在帖子中明确指出,照片中的网友就是小偷,是他偷了财物。对此,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的邱平律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邱律师说,依据法律,只有相关执法机关才能确定谁是小偷,而当事人并没有确定谁是小偷的权力,在公安机关还没有破案、确定照片中的男子的确偷盗了该当事人家中的财物的情况下,“Windy陈”网友在帖子中的措辞有些不妥,涉嫌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