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两男子与疯女上床被判强奸 大呼冤枉称应算通奸

两男子与疯女上床被判强奸 大呼冤枉称应算通奸

文章来源: 社会百态 于 2004-11-04 17:24:53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两名男子夜晚路遇疯少女,带回家后又发觉少女很“听话”,让其脱衣服就脱衣服,两男以为是天下掉下艳福,于是在少女的“自愿”下先后发生了性关系。在被警察抓获审判时,两男大呼冤枉说对方是自愿的。到底与精神病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昨日上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不管是否出于自愿,引诱 精神病女子发生性关系属强奸行为,以强奸罪判处两男子有期徒刑10年。 案发 “捡”到疯女当成是艳福 案件发生在今年5月26日晚8时许,32岁的摩托载客仔张阿环载着21岁的张阿法去兜风,当他们行驶到梅州五华县某镇公路上时,发现一名十八九的女子阿芬独自在路上行走,两人不怀好意地向阿芬打起招呼,并提出带阿芬去消夜,谁知阿芬二话不说竟同意了。吃完夜宵后,因张阿环的老婆不在家,晚上11时,两人把阿芬带回张阿环家中。随后,两人又发现阿芬老是自言自语,说自己被人放了“教”(巫术),看起来有点精神不正常。 见此情况,两人色心大起,说他们会解“巫术”,但阿芬必须脱掉衣服与他们睡在一起才行。谁知阿芬二话不说,竟非常“听话”地迅速脱光衣服。对这个天降的“艳福”,两人毫不客气先后多次与阿芬发生性关系。事后,两人又觉得收留阿芬是个累赘,便于次日下午,将阿芬送到同镇上的郑某做妻子。 定罪 强奸罪成立双双坐牢10年 但阿芬在郑家住了一晚后,郑某就发现阿芬精神异常,便于28日上午将阿芬又送回张阿环家中。就在张阿环不知如何处理时,阿芬的父亲找上门将女儿带走,并带到卫生院检查,结果发现阿芬有与人发生性关系的迹象。阿芬父亲知道女儿有病,随即向警方报案。当天下午,张阿环、张阿法两人被警察抓获。 5月31日,阿芬被送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经鉴定:阿芬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现病期。案发时其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丧失,评定其无性自我保护能力。 根据这份鉴定,五华县检察院以张阿环、张阿法两人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昨日,梅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张阿环、张阿法均构成强奸罪,并有轮奸情节,遂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辩解 不知是精神病最多算通奸 对这个严重的法律后果,张阿环、张阿法两人认为自己事先一点都没想到,是对方自愿与他们发生性关系,怎么能说是他们强奸呢?而且要坐牢10年!年仅21岁的张阿法尤其想不通,在梅州中院审理该案时他认为非常冤并辩称,他事先根本就不知道阿芬患精神分裂症,而且双方发生性关系也是女方自愿的,他既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也没有用欺骗的手段和阿芬发生性关系,因此最多算是通奸,不能构成强奸罪。 判决理由 引诱精神病患上床视为强奸 梅州中院审理认为:综合本案,两人在晚上遇到阿芬,互相素不相识,但在两人要求下,阿芬二话没说就跟着回家,后又“自愿”脱下衣服……种种迹象表明,两人肯定是知道阿芬当时是神智不清的;另外,强奸罪的认定并不一定以暴力为条件,本案中,阿芬在与二人发生性关系时,虽无反抗行为,但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两人明知阿芬是精神病患者,而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视为违背妇女意志,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法官说法 暴力不是强奸罪定罪唯一条件 宣判后,梅州中院主办法官刘庆新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许多人都片面地理解强奸罪的构成,以为强奸罪必须要使用暴力才能构成。其实该罪一个最大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所谓违背妇女意志,就是在妇女神智处于正常情况下,在有安全的人身自由时,绝对不会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犯罪分子使用各种手段强行或让妇女“自愿”与之发生性关系。前者包括暴力、胁迫等手段,而后者则有下迷药、春药,利用妇女精神不正常、智力低下,许诺种种好处引诱,或者利用职权造成妇女处于一种孤立无援的状况下等手段方式。 以本案为例,阿芬是个精神分裂者,表面上看,与本案两被告人发生性行为时,她确实是“自愿”的,但她的这种“自愿”仅仅是因为她精神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果她精神完全正常,她会与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发生性关系吗?答案不言自明。而且她的这种“自愿”也是因被告人引诱而起。 基于此,法律对阿芬这类人采取特殊的保护原则。即行为人(指罪犯)明知(包括明知必然和明知可能)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被害人是否同意,有无反抗,均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以强奸罪论处。

  • 功效卓著,回头客众多!美国专利【骨精华】消除关节痛//骨质疏松;【心血通+益脑灵】强心护脑。
查看评论(0)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6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时热点排行

美国最大的丑闻,把哈佛拉下水
爱泼斯坦的“恶魔女友”,在狱中过上VIP生活
刘虎被抓,给新闻业钉上了棺材最后一颗钉子
“身体X形”爆火背后,去上性商课的主妇们都是谁?
在意大利失联的中国博士黄鹏,疑被监控拍下画面?




24小时讨论排行

艾泼斯坦档案高层曝仇中对话 嘲笑习近平的学历
泽连斯基:“已有5.5万名乌方军人阵亡”
美最高法院给加州重划选区开绿灯,中期选举有好戏了?
日本专家:中国禁赴日真正原因 不是因为高市挺台!
淫魔风暴恐扫下世界级领袖 川普没事两大要因曝光
中国异议人士关恒在美获释:感觉自己还在监狱里
戏院引《孙子兵法》宣传梅兰妮亚纪录片 亚马逊气炸
习近平与特朗普通话,就台湾问题施压
比特币跌破7万美元大关!分析师:恐跌到4万
泽连斯基谈停战立场:俄方不能得到任何奖励
不敬老!中国机器人与老人“搏斗” 两败俱伤倒地
AI教母李飞飞:一个洗衣妹,去年身价涨了300亿
马斯克有望成史上首位身家突破8000亿美元的富豪
川普痛批美国选举制度是“全球笑柄” 要求出示身分证
加州州长谈母亲通过协助自杀:我曾恨她让我目睹
月薪3000的规培医生:学生以上,医生未满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两男子与疯女上床被判强奸 大呼冤枉称应算通奸

社会百态 2004-11-04 17:24:53

两名男子夜晚路遇疯少女,带回家后又发觉少女很“听话”,让其脱衣服就脱衣服,两男以为是天下掉下艳福,于是在少女的“自愿”下先后发生了性关系。在被警察抓获审判时,两男大呼冤枉说对方是自愿的。到底与精神病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昨日上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不管是否出于自愿,引诱 精神病女子发生性关系属强奸行为,以强奸罪判处两男子有期徒刑10年。 案发 “捡”到疯女当成是艳福 案件发生在今年5月26日晚8时许,32岁的摩托载客仔张阿环载着21岁的张阿法去兜风,当他们行驶到梅州五华县某镇公路上时,发现一名十八九的女子阿芬独自在路上行走,两人不怀好意地向阿芬打起招呼,并提出带阿芬去消夜,谁知阿芬二话不说竟同意了。吃完夜宵后,因张阿环的老婆不在家,晚上11时,两人把阿芬带回张阿环家中。随后,两人又发现阿芬老是自言自语,说自己被人放了“教”(巫术),看起来有点精神不正常。 见此情况,两人色心大起,说他们会解“巫术”,但阿芬必须脱掉衣服与他们睡在一起才行。谁知阿芬二话不说,竟非常“听话”地迅速脱光衣服。对这个天降的“艳福”,两人毫不客气先后多次与阿芬发生性关系。事后,两人又觉得收留阿芬是个累赘,便于次日下午,将阿芬送到同镇上的郑某做妻子。 定罪 强奸罪成立双双坐牢10年 但阿芬在郑家住了一晚后,郑某就发现阿芬精神异常,便于28日上午将阿芬又送回张阿环家中。就在张阿环不知如何处理时,阿芬的父亲找上门将女儿带走,并带到卫生院检查,结果发现阿芬有与人发生性关系的迹象。阿芬父亲知道女儿有病,随即向警方报案。当天下午,张阿环、张阿法两人被警察抓获。 5月31日,阿芬被送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经鉴定:阿芬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现病期。案发时其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丧失,评定其无性自我保护能力。 根据这份鉴定,五华县检察院以张阿环、张阿法两人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昨日,梅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张阿环、张阿法均构成强奸罪,并有轮奸情节,遂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辩解 不知是精神病最多算通奸 对这个严重的法律后果,张阿环、张阿法两人认为自己事先一点都没想到,是对方自愿与他们发生性关系,怎么能说是他们强奸呢?而且要坐牢10年!年仅21岁的张阿法尤其想不通,在梅州中院审理该案时他认为非常冤并辩称,他事先根本就不知道阿芬患精神分裂症,而且双方发生性关系也是女方自愿的,他既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也没有用欺骗的手段和阿芬发生性关系,因此最多算是通奸,不能构成强奸罪。 判决理由 引诱精神病患上床视为强奸 梅州中院审理认为:综合本案,两人在晚上遇到阿芬,互相素不相识,但在两人要求下,阿芬二话没说就跟着回家,后又“自愿”脱下衣服……种种迹象表明,两人肯定是知道阿芬当时是神智不清的;另外,强奸罪的认定并不一定以暴力为条件,本案中,阿芬在与二人发生性关系时,虽无反抗行为,但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两人明知阿芬是精神病患者,而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视为违背妇女意志,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法官说法 暴力不是强奸罪定罪唯一条件 宣判后,梅州中院主办法官刘庆新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许多人都片面地理解强奸罪的构成,以为强奸罪必须要使用暴力才能构成。其实该罪一个最大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所谓违背妇女意志,就是在妇女神智处于正常情况下,在有安全的人身自由时,绝对不会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犯罪分子使用各种手段强行或让妇女“自愿”与之发生性关系。前者包括暴力、胁迫等手段,而后者则有下迷药、春药,利用妇女精神不正常、智力低下,许诺种种好处引诱,或者利用职权造成妇女处于一种孤立无援的状况下等手段方式。 以本案为例,阿芬是个精神分裂者,表面上看,与本案两被告人发生性行为时,她确实是“自愿”的,但她的这种“自愿”仅仅是因为她精神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果她精神完全正常,她会与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发生性关系吗?答案不言自明。而且她的这种“自愿”也是因被告人引诱而起。 基于此,法律对阿芬这类人采取特殊的保护原则。即行为人(指罪犯)明知(包括明知必然和明知可能)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被害人是否同意,有无反抗,均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以强奸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