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控诉陈丽华20多年,这位蓝眼睛北京人更该被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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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秒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4:12:46
其实出过国流过洋的人。看过英国法国如何保护历史建筑的都知道不该推倒老北京。
中国梦姑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3:40:45
华新民,1954年出生在北京东城区无量大人胡同18号院
弯刀月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2:54:00
本想去阴司对质,结果到那一看,陈大娘竟然是阎王爷的座上宾
北美平民2015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2:39:13

我认识几个都是如此。
八九十年代,拿公家的财产
去卖。七搞八搞,得到的
利润全成私人财产。
我又在马路边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2:39:00
Bingo,果然是这样。官媒上有关此人如何发家的历史寥寥无几,仅有的那些经不起推敲。那个紫檀博物馆,一进门那个是天坛模型吧,啥玩意儿,完全就是会所风格。而且陈那个穿着打扮,浑身上下凡能挂的地方都挂满了硕大的翡翠珍珠玛瑙钻石。从没见过如此tacky的首富。
北美平民2015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2:36:18

陈丽华肯定是官商勾结,
权力无限。第一桶金都
不清不明。公家的东西
变成自己的。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1:54:18
内外勾结,祸国殃民
fancyorange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1:45:00
这些还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落得这个下场。可想而知普通人和农民的遭遇。这些拆迁掠夺都是官方默许撑腰的。不是陈丽华一个人能干的。看那老太太的面相就不是什么好人。出身也是下层。但可以骑在这些文化人名人的头上作威作福。和共产党49年之后干的事情一脉相承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1:44:08
法庭上,她出示了所有证据——民国房契地契、50年代的房地产所有证、颁发此证的时任地政局副局长的亲笔信、家住房客的证明信。她说:“如果谁想表示此宅不属于华家而属于他的话,就请他出示他的房地产所有证,如此简单。”
=

太天真了。什么你的我的,都是“人民”的。不止是土地,地下埋的东西也统统是“人民”的,你哪天挖出来一罐金币不交给党就是犯罪。
LvNordstrom2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1:32:52
所以,就是个倒卖国有资产,暴发的老妖怪,吃了唐僧肉。
能为了钱主动投降老妖怪的,也不是真唐僧。
原上草2017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1:31:00
白手套而已。
湾区范儿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1:29:56
陈丽华第一桶金的来历 就是倒卖北京文革抄家物资。
网迷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0:49:36
原来看鲁豫采访,看看她儿子的修养,就知道她这个人如何。
zeroLux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0:30:50
女骗子,背后靠着李瑞环李瑞环,张百发,陈希同
倒卖文革中抄家得来的珍贵明清紫檀、金丝楠和黄花梨木发家。
驽马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0:18:25
不受制约的权利可以作多大的恶!
驽马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0:17:10
欲哭无泪呀!中华文化已经被灭掉了
yhr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0:03:03
陈就是一个唯利是图,没文化的暴发户,支持新民姐!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0:01:36
逐利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10:01:05
第一次听说这段历史。
多次看到赞美陈丽华(及她与小丈夫间相敬如宾)的文章。但每次看到照片里的她,都有种说不出的不舒服一一那是一种遂利市侩的浊相。



深不可测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09:56:50
2012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陈丽华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一百人”,称她为“慈善家”,归入显要人物一列。

笑话
深不可测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09:55:38
美国时代周刊把拆毁数百所四合院的陈丽华捧上‘全球最具影响力一百人’

哈哈哈

美国中国都顶的坏巫婆, 吃了唐僧肉一样要去地狱下油锅的。
生意不错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09:41:17
这种事只有外国人会做, 外国人有权利的意识, 你拿走我的我就应该去告你。
中国百姓遇到强者就是跪下当奴才,有几个出来叫一叫的被人家用推土机,大刀队吓一吓就跑了,没有权利意识,想的做的是趋利附势的事情,这非常地让人感觉社会并不文明。
ltheater 发表评论于 2026-04-11 09:38:09
哈,跑到一个不尊重私产一切“国有”“全民所有”的地方安家置业的后果。活该呗,还能说啥呢?至于那个姓陈的老妖婆,人丑心丑,这会儿估计在地狱的油锅里呻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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