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北大法律硕士,与一个停车位上的死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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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a8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21:02:00
争端的起源在于强占公共泊车位。所以柳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至于吴氏的意外跌倒死亡,很难认定李家责任。就算抹稀泥,15%也太高。
Propro1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21:01:00
死者一家心地不善良,结果把自己家人作死了:看人家是外地的,好声好气讲道理,就故意难为人家;其实他们也从中得不到什么好处,就是为了刁难和欺负人家。法官明显资质不够,背景可疑。
AreyouOK?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20:46:19
中国没有法. 官大的就是法. 不是官儿的, 横一点儿的, 浑一点儿的, 泼一点儿的, 赖一点儿的也都是法. 法官, 律师, 北大法律硕士, 其实都是那个制度里的一个自以为是的笑话.
背包走天涯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20:24:08
一个屌毛灰一样的判决,居然能害我绕进来看完了。
没事逛逛88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9:07:24
下至警察,上至法官都是和稀泥的,谁弱谁有理,死者最占理。
不羁的云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9:01:11
法官还是不够聪明。其实事实很清楚,死者的死和争吵没有直接因素。但争吵的一方做出某些赔偿表示一下心意还是可以的。这样两方都可以接受。现在这么判,两方都不能接受。
wanjiadeng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8:51:04
中国是法制国家是本世纪最大笑话之一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8:43:34
中国司法判决就是和稀泥,谁都有责任,所以中国碰瓷现象多
CN1618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8:16:40
感觉吧,如果没有其它未知因素(比如死者家人和法官法院私交之类), 国人的判断很容易被得失所左右,而不是正误是非。这个案子尤其明显:老太太死了,而且死在那么寸个时间点,于是总要找个背锅的,那自然只能是李果了。
这种倾向性真的很有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忽略事实因果,模糊甚至扭曲是非曲直。好像只要是吃亏了那一方就必须是有理的必须得到另一方的赔偿。
多次注意到这种判断特点,只能说很无奈很遗憾。
biglord1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8:15:57
奇葩的海南法官,是非不分;垃圾强占公共资源的刁民,死得好!
sce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8:02:51
双方所说都属实,那还是李果占理。死者家属属于无理取闹。中国的法官也是有意思,那么多明显司法腐败的大案子都敢贪赃枉法,这么小而且情节简单的案子却和稀泥。
逐风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7:23:00
宇宙第一遥遥领先的奇葩国度。一天到晚牛皮吹得恨不得全世界的汽车都是他们生产的。谁知道自己家里连个正常的停车位都没有。在自己家门口停个车要去抢去争。这是其一。你正常在公共场所活动,旁边一个老人倒下死了你就要付部分责任?这尼玛还有王法没有了?你难道是用气功把老太太放倒的?城里的五毛们给解释一下。
bushihandyman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7:09:43
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lsjr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7:06:45
法官水平太差了,是非不分。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性:法官受贿了,闭眼判个葫芦案。
硅谷君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6:55:56
法官真烂
Newcomerdude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6:39:04
死的好这些老畜生早死对中国是好事
natss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6:33:00
故事杀人罪?李果一家被这样报案,真不该同意赔一个子儿
北极星999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6:30:00
奇葩国度
bsmile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6:25:23
四人存在一定过错,酌定承担15%的民事责任,连带赔偿1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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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个人道主义的一万就差不多了
bsmile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6:23:21
很明显那户人家自作自受,这个李果一家也真是倒霉,但法律这么判也是属于红白不分
华府采菊人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5:59:17
一方用法律严谨语句, 一方用市井夸张词语
citybiker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5:58:49
从私占车位就可看出这家人不是什么善茬,法院和警察怕死者一方闹事,影响“社会稳定”,就这么判,管你谁有理。
seator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5:03:00
法院警察都是和稀泥的,不关心对错
弯刀月 发表评论于 2026-04-05 14:47:00
一群刁民,为个停车位能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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