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你一命换四命,你爸讨烈士被警方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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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19:46:26
感觉因公殉职的认定比较合理。啥叫一命换四命?啥叫让同事先走?不符合逻辑。遇到危险一起逃生,哪有什么先后?又不是有啥事情要断后,又不是逃生工具不够让给同事。事实就是死了一个四个获救。烈士是主观牺牲自己获救的机会来增大同事获救的机会。
遛遛弯儿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11:00:16
一命换四命不就是在抢救别人牺牲自己?
遛遛弯儿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10:59:12
单位为什么不申报烈士?
湾区范儿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10:30:49
这位爸爸如果有种,就去把那四个幸存者灭了,才算为儿子讨回公道。去政府门口喊冤没用。
iori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09:05:14
我敢保证,这些领导也是当年汶川地震一起骂“范跑跑”的,你在道德绑架和指责一个平凡人的时候, 又未能给一个忘我牺牲救援者应有的肯定。要是我,我当范跑跑,我想到的是我的妻儿老爹老妈!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07:19:00
烈士欠点,但父亲的心情理解,什么二百罚钱,根本无人性,应多温情劝。
常态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07:11:55
抢救同事,给他们逃生机会,不算在"主动实施抢救保护的过程中"。
领导阴冥。
如果是在新疆大火中让领导先走,可以算烈士,去天堂那个什么女的。
常态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07:09:24
抢救同时不算在"主动实施抢救保护的过程中"。
领导阴冥。
dong140 发表评论于 2026-03-06 04:44:57
政府应该通融一下,给个烈士。三十岁的儿子死了,估计是独生子,父母太绝望了
搦战 发表评论于 2026-03-05 20:10:41
文中也說按規定途中殉職不算烈士,如果規定不改,你逼迫政府部門也沒用。
長期堵門口,不給烈士烈士就不罷休,那不成脅迫了?而且確實影響政府辦公,時間長了不可能不處理。
文中說他可以評烈士的依據是先讓別人跳車,我個人覺得可能性很小,肯定是誰離車門近誰先出去,不存在謙讓。設想一下當時的環境,離車門近的不先出,其他人也出不去啊,彼此換位置不是更耽誤時間?所以他讓別人先出這個說法很可能是同車的人想幫他爭取一下烈士待遇而編造的,但是沒被采信。
新质大保健 发表评论于 2026-03-05 19:58:32
活该,道德绑架政府,给政府添麻烦,罚200太少了。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2026-03-05 19:15:00
以前有个王法官判案;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以后谁还願意做好事?
百家言一 发表评论于 2026-03-05 19:02:23
那4人在干嘛?不出来站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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