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不拔管,百万赔偿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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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2026-01-29 09:16:00
东大法律没人性。鉴定完毕。
还有没被注册的用户名没 发表评论于 2026-01-29 08:51:12
先不论这法条是否合理,这家人是既不尊重法律也不尊重专业的医生,可能还不尊重病人自己
这种做法不应该被主张
只影向谁去 发表评论于 2026-01-29 06:42:27
这个事对于法规制定者来说也够难得。终归要定一个死亡时间的限度,总不能一年以后死的人也算工伤吧。
道霖沙 发表评论于 2026-01-29 05:31:19
医学界已经认定死亡了,为什么还不让拔管?纯粹浪费医疗资源,不给赔偿完全合理!
tuxy1 发表评论于 2026-01-29 02:28:00
说关键,后来器官怎么样了?
XM25 发表评论于 2026-01-29 01:28:00
不拔管,零件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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