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华女枪杀侄子 只判社区监管 法官丈夫力挺 判决引热议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点击此处
登录
返回新闻帖
三州之麋
发表评论于 2026-01-12 04:18:00
美国的司法有时就是法官的主管臆断 啥情况都可以狡辩 普通人最好少与律师、法庭打交道 也尽量远离医生
TheGreat
发表评论于 2026-01-11 20:14:00
黃梅的丈夫说她沒有危險,然後法官采信了他的话??法官是弱智吗?或是公然违法
jin_yin_hua
发表评论于 2026-01-11 20:08:25
48岁妻子和73岁丈夫. 相差25岁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2026-01-11 17:47:33
这个案子说真的挺蹊跷的,感觉可能是叔叔杀人婶婶顶罪。首先按照常理,侄子是男方的亲戚,有啥事应该是叔叔跟他交涉,婶婶没理由介入,而且是个女流,更不可能激烈争吵。说什么叔叔夺枪的时候误伤,这就很奇怪了。合理的推断是叔叔杀人,为了保全社会地位让老婆顶罪,然后轻判。
只影向谁去
发表评论于 2026-01-11 16:40:16
这个判决有些轻了。堡垒法一个重要的要素,就是被杀者必须是非法闯入。如果被杀的人是被邀请进入住宅。那么就无法满足自卫杀人的基本条件了。她的侄子是短期和她们居住,就等同于被邀请到她家的。这种情况下最低也要按照误杀来审理。这种结果不太公正。
yhr
发表评论于 2026-01-11 16:22:27
还有杀住在家里的丈夫的侄儿的,如果是她自己的侄儿,恐怕就没问题了,这个女人不是好人,恶毒妇,应该关她五十年。
gladys
发表评论于 2026-01-11 14:22:35
这个侄子本来就不应该寄居别人家还与女主人发生冲突。
BLACKINK
发表评论于 2026-01-11 14:09:54
“而致命事件发生于丈夫试图夺枪时属意外走火”, 很好,根本不该判任何刑。
40岁的侄子,毕业后四处游荡,寄宿于73岁叔叔家里,这侄子就是个自私的废材,应该是赶也赶不走的垃圾。
页次:
1
/1
每页
50
条记录, 本页显示
1
到
8
, 共
8
分页: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