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17岁少女厕所产子遗弃 换下衣裤继续上班(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点击此处
登录
返回新闻帖
久今
发表评论于 2015-04-13 00:24:50
草民就是这样一代一代活过来的。
爱吃肉的胖子
发表评论于 2015-04-12 14:35:43
顺水推舟让孩子爹妈结婚,皆大欢喜。
爱吃肉的胖子
发表评论于 2015-04-12 14:34:36
孩子生命力顽强,大脑不会就轻易受影响。
女孩子的爹,还说把孩子送到男方家里?为什么这么做?把孩子养起来,如果男方不求爷告奶的出聘礼,坚决不让他们见孩子!现在把孩子送到那里,自己就低人一等了,以后男方还不拿捏着你家女儿?!
noexit
发表评论于 2015-04-12 05:57:16
头胎只要一分多钟就完事儿?说得跟变魔术似的。严重怀疑此新闻的真实性。
殷道儿
发表评论于 2015-04-11 22:51:42
作为当事人来说,她只不过去厕所拉了一泡屎,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拉出来的是什么,并不是每个人拉完后都会回过头去仔细检查自己拉出来的东西的。有的人有痔疮,一上厕所拉得全是血,那就不能认为他生了孩子,痔疮和流产有时候很难区别,上个厕所就叫杀人吗?当事人无罪。
sm1234
发表评论于 2015-04-11 20:33:32
才17岁,还是个孩子,没人关心她,啥都不懂,同情。
小大姐姐
发表评论于 2015-04-11 19:38:00
怎么就能生下孩子呢,不是说还有一条神奇的期待连着妈妈和孩子吗?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2015-04-11 12:41:53
这孩子如果男女双方家人都不想要,就应该政府部门安排领养。想要儿子养着的家庭多了去了。这个小姑娘处境也很可怜,没人关心,她自己不知如何处理不能全怪她。既然已经发生,成年人社会应该以最稳妥方式解决。实在不行还可以卖给外国人啊。排队领养中国婴儿的多得是,不是每个都赚不少美金吗?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5-04-11 11:13:36
如果男婴发生意外,她将涉嫌遗弃罪??????
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
鹿城公安分局鞋都派出所李警官介绍,通过对小英的谈话,他发现小英严重缺乏生理和法律知识,她还不知道,如果男婴发生意外,她将涉嫌遗弃罪。
Bluebluesky123
发表评论于 2015-04-11 10:48:28
现在还不算遗弃罪?要孩子死了才算?
页次:
1
/1
每页
50
条记录, 本页显示
1
到
10
, 共
10
分页: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