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楼盘广告雷人"买房不加女方名 结婚心不诚" 女性多支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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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猛龙 发表评论于 2014-05-21 13:04:25
常州那边为了卖房啥都敢说,倒是一个短期广告效应。女方会想加名字很正常,这毕竟是自己要和丈夫一起住的房子。但如果一分钱不出就要分一半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当然专门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例外。这样的情况应该有婚前协议,如果女方不出钱,那房子是男方的。如果女孩不同意,那就分开好了,这样的肯定不是真爱,省得以后闹矛盾。
PatrickHUANG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22:02:49
哎呀大家不要吵,常州嘛,大家都懂得~
Laohumaozai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20:11:42
男人怕有人同甘,没人共苦。可是一个连同甘都不给的男人,谁要跟他共苦啊?
youli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8:00:14
离惜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5:09:10

你不占女方便宜,你自己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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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买房加女方名是为了生孩子。

原来生小孩还占女人便宜,我说就最好不生, 离婚没麻烦, 也不要占便宜。

不过好多女人不是这样想, 这样想法的女人早点离开好了。
youli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7:54:24
离惜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5:09:10
你不占女方便宜,你自己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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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人就叫占女方便宜, 洋帅哥就叫享受, 叫真爱。

中国男人嫖好了, 两不相欠, 没占女方便宜。
youli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7:53:09
"买房不加男方名 结婚也心不诚"
离惜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5:09:10

你不占女方便宜,你自己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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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3:31:52 借结婚之机,沾男人的便宜---唯女人与小人为难养也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3:31:52
借结婚之机,沾男人的便宜---唯女人与小人为难养也!
azcactus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3:24:41
婚前买的房子不加女方名字合情合理,如果婚后还在还贷,不加女方名字是什么意思? 婚后的财产是双方共同财产,不论收入差别多大。这女的收入少,也能够自己花,还有不少男人养活一分钱收入都没有的老婆呢。嫌女方收入太少,可以不和她结婚,找个收入高的。莫非结婚时就打算离婚?这女的真的就嫁不出去了,和这样的男人结婚?
asiancarp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1:04:50
不完全是affordable的问题。北美房子也是一大笔钱,很多人要贷款25年还贷。富人的住宅更贵。通过婚姻致富的龙卷风有常有。
eulerw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0:49:32
主要还是因为现在房子根本不affordable,大家才会为了它吵个头破血流。
asiancarp 发表评论于 2014-05-20 10:02:25
人大立法只对伟大的党负责,不关系人民群众利益。而伟大的党已经成了富人党。富人怕穷人通过婚姻分一杯羹,自然不会指示人大立法保护婚姻中的穷人。一个婚姻房概念就那么难吗?

婚姻房指如果一方的房产成为夫妻双方婚后的住所,则为婚姻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房概念同样适用于事实婚姻。婚姻法的目的就是要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强势不用保护。连这一条都作不到,还要婚姻法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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