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男子与前女友发生性关系时夸现女友 被咬断命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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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浪薰衣草
发表评论于 2014-03-20 23:55:18
多幸運啊, 失了小命根捡回了條命。
从容天晴
发表评论于 2014-03-20 18:43:41
很活该。刑事处罚加民事赔偿,判得太重了。
七老八十
发表评论于 2014-03-20 18:40:49
男人们要吸取教训;享受口活时千万不要胡说八道,惹得人家不爽命根子会不保。
learnwisely
发表评论于 2014-03-20 09:04:56
情节好精彩啊
xincaige
发表评论于 2014-03-20 08:49:31
按对等原则,剁掉这女的一只脚吧。自首,判一点半。
xincaige
发表评论于 2014-03-20 08:25:47
法律是开玩笑?这是严重伤害罪呀。这女的判20年都可以。建议男的出院要报复这女的。
草泥馬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22:54:18
"黃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1人輕傷"...小弟弟都咬斷了還算是輕傷?有沒有搞錯
解闷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18:49:47
没说接回去了吗?
Bounty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17:55:48
估计新女友也跑了。同时跟俩女的发生性关系。谁能忍?
会游的鱼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15:41:41
“贱人”就是矫情, 自找的,活该
Armin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15:19:19
上嘴咬的还是下嘴咬的?
射狼鹰熊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14:38:59
咬掉命根子还是轻伤,那重伤一定是要砍掉头颅。
梦太d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13:52:44
还真的咬啊,太狠了吧
东坡学士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13:34:35
新闻记者太不敬业,怎么语焉不详?咬掉的那半截呢?赶紧拿去医院接上,也许还有救。万一留在出租屋里,被广东大老鼠吃了就完了!
加成
发表评论于 2014-03-19 13:23:54
在错误的场合、错误的时间说了错误的话。悲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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