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男子强奸朋友13岁女儿致其怀孕 二审维持原判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点击此处
登录
返回新闻帖
NJM
发表评论于 2013-12-30 09:05:21
女儿only13岁,应该判14年加化学阉割!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2013-12-30 01:06:54
只輕判四年的原因是:現在廣大的領導幹部都好這口,一案判重了,會連帶出骨牌效應,傷害我黨廣大幹部的感情和切身利益。
東北慕馬案的親信鐵嶺公安局長在仼期間,姦污十几歲的處女數百人,後因慕馬倒台,他也被抓,審問他時問他為什麼只玩少女?他說:安全,乾淨,沒有愛滋病,又問他,姦污這麼多少女,難道就沒有家長告他?他說:告不入,只要把女孩戶口改成十八歲,就可以說成是"處對象"了。
rainfy
发表评论于 2013-12-29 22:40:00
只有四年? 太便宜了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2013-12-29 20:28:45
中国特有的以钱代刑。
g18
发表评论于 2013-12-29 19:10:14
二十年前,这是死罪。现在贞操不值了?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2013-12-29 17:22:55
判的太轻!应该判14年加化学阉割!
37210
发表评论于 2013-12-29 16:55:21
判得太轻了,这种人渣怎么也得十年以上啊,怎么才4年?
会不会是地域问题?北京上海这种大地方跟国际比较接轨,而且李天一案子闹得太大法官重判,而福建的小地方给法官塞点钱就轻判完事?
没名注册
发表评论于 2013-12-29 16:15:02
楼下有啥疑问的?
现在是婊子当道,法官做老鸨。李天一不给婊子钱,老鸨就判他10年,不服?再加10年。。。。。。
eRandom
发表评论于 2013-12-29 13:29:35
和一楼同问。
李天一获刑10年。
MMMMM06
发表评论于 2013-12-29 12:46:28
才四年??!
页次:
1
/1
每页
50
条记录, 本页显示
1
到
10
, 共
10
分页: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