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男主与保姆偷情助其买房 去世后法院判保姆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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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iaSylia
发表评论于 2015-12-12 03:59:39
唉,人间百态!
长毛狗
发表评论于 2015-12-12 00:16:19
判得好,那些????要脸,靠卖肉骗钱的人要注意了!
解闷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23:25:50
子女挺恶心的。明摆着老太太哮喘,瘫痪在床多年,老头在外另找个人,但老头并没不管老太太,而是让她住在家里照顾老太太。给的钱当然不应退还给子女。
overit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8:45:43
楼下某些人眼睛有问题吧,明明是老太太先去世,老头子后去世,怎么看反了呢?老太太去世前保姆得到的三十几万购房款是老头子私自拿出的,并无老太太的签字,要不法院怎么会说保姆儿子小李拿不出购房款是老夫妇共同赠予的证据呢?法院判决保姆还款是合理合法的。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6:04:57
以后类似的保姆就知道要让对方写遗嘱了。
ssbbnygss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5:39:12
前面几项没问题,但最后一项不太妥当,现金赠予以交付为完成依据,法庭认为小李不认识周,但赠予行为不以是否认识为条件,只有赠予人本人才能以给付对象错误为由,申请将给付行为认定为不当得利进而产生可能的返还义务,否则将违背了赠予人的意愿。最后,所谓公序良俗一直是法院的杀手锏,法律没规定的,就祭出此物。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5:21:17
也有悖公序良俗,故法院认定周先生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35万元赠与给冯女士的行为无效,冯女士应当予以返还。
_______________
也有悖公序良俗,故法院也得以德治国。 法律文本就是一摆设,公序良俗才是正宗。纳妾送钱硬是传统,现在被西洋人搞得传统尽失。还把洋人现代习俗当成了正宗的传统公序良俗了。这要是民主了还得了,还不得马克思成了观世音,斯大林当了灶王爷。还是现代好洋为中用,想用就用,不想用就批,潇洒笑傲江湖。
过路客efbrk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5:08:18
法官不错。只是太便宜了死去的渣男。他不要脸也罢了,还留给后人一堆麻烦。
Maude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4:41:33
判的好。开了先河。
WWTP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2:27:07
很正确呀,明显的去世的女主人是不会同意这样的赠与的。这样做也是子女为妈妈主张正义。
xyz100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1:21:44
同意楼下,上一代人赠出去的礼物,下一代人都可以要回来??誰能为死人说话?死人的意愿,清清楚楚,混蛋判决!!
Mapleseason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1:13:01
法院也没找到证据证明周先生在其妻去世前出资364566元的购房款是没有经周先生、赵女士二人同意共同赠与给小李的。这样判不合理。父亲先去世为何子女没有去追索而是等母亲去世才追?说明保姆仍还照顾着母亲,说明也许母亲是同意赠与的。同意楼下,这些子女不咋地。
momagain10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9:54:55
同意楼下。
justfish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9:05:59
这些子女真混帐,父母在的时候不孝敬 ,死了以后争家产,自愿赠与,法院判决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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