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周五作出一项关键裁决,部分阻止了总统川普旨在限制非法移民在边境申请庇护的行政命令。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认定,总统无权单方面改变法定的驱逐程序。这一裁决实际上为寻求庇护的移民重新打开了入境美国的大门,被普遍视为川普总统移民议程的重大挫折。
川普在第二任期首日发布了题为《保障各州免受入侵侵害》的公告,以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及经济因素为由,禁止寻求庇护者入境,“直至我认定南部边境的入侵状况已告终止为止”。自那以后,边境巡逻队抓获非法越境者的数量已降至数十年来的最低水平,而在拜登政府任内,这一数字曾一度攀升至创纪录的高位。
然而,移民权益倡导者随即提起诉讼,主张川普政府拒绝给予人们寻求庇护的权利,违反了《移民与国籍法》(INA)。这项联邦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均有权以惧怕遭受基于政治观点、种族或其他原因的迫害为由申请庇护。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裁决书中指出,现行的《移民与国籍法》并未授权总统依据“依据自行制定的简易驱逐程序”对原告实施驱逐,也未允许总统暂停移民申请庇护的权利,更无权削减审理其“反酷刑”主张的既定程序。
由民主党籍前总统拜登提名的法官查尔兹(J. Michelle
Childs)在裁决书中写道:“通过公告形式暂时禁止特定外国公民入境美国的权力,并不包含任何默示授权,使其能够凌驾于《移民与国籍法》所规定的强制性程序之上,从而对外国公民实施即决驱逐。”
这一裁决实质上维持了联邦地区法官莫斯(Randolph
Moss)于2025年7月作出的判决。当时,川普政府以边境遭遇“入侵”为由发布行政命令,试图大幅缩减庇护通道。莫斯裁定,该行政命令与规范庇护程序的现行联邦法律相抵触。
莫斯在当时的裁决书中写道,尽管他“承认行政部门在阻止移民非法越境以及处理积压的庇护申请方面面临巨大挑战”,但他强调,联邦移民法“提供了驱逐境内人员的唯一且排他的法律途径”,行政权力不能凌驾于成文的法律之上。
在作出该裁决时,莫斯还正式批准设立了一个移民集体诉讼群体,涵盖目前身处美国境内且已受或将受该总统公告限制的移民。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莫斯发布这一命令的数日前,最高法院刚在另一起涉及川普“出生公民权”政策的案件中,对下级法院法官发布“全国性禁令”的权力进行了限制。
在此次上诉程序中,合议庭对原先的裁决范围进行了部分调整。法院裁定,政府可以执行关于庇护资格的某些限制措施,但不得剥夺移民寻求其他形式保护的权利,例如主张免受酷刑的法律保护。
此外,上诉法院还缩小了上述集体诉讼的适用范围,仅涵盖那些如果不受总统公告限制本打算提出保护申请,且在法律上没有因其他原因而失去获得救济资格的移民。
代表原告进行上诉辩护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的律师格伦特(Lee
Gelernt)在一份声明中指出,这项上诉裁决对于那些“为逃避危险而流亡,却因川普政府那项非法且不人道的行政命令,甚至连陈述其庇护主张的听证机会都被剥夺”的人们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川普政府尚未对该裁决作出回应,他们很可能会提起上诉,将这起案件交由最高法院定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