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河南一名15岁女学生周雨(化名)被54岁刘姓班主任以“带她出去吃饭”为理由,在上课期间被带至宾馆,期间刘姓班主任猥亵周姓女学生,事发后周雨出现重度抑郁,家人帮她安排转学,今年1月她更服用过量阿莫西林(Amoxicillin)企图轻生,家人报警后,刘姓班主任仅被行政拘留10日。
根据光山县教体局表示,涉事老师已降级,调离教学一线,但周雨的父亲周海(化名)气愤表示希望能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10日太轻了,作为班主任应该为人师表,却做出如此下作的事,我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害人多次遭到班主任猥亵。(AI生成图片)
班主任带高一女生去宾馆 写假条称“因生病请假一天”
1991年出生的周海是河南省光山县人,2010年,他的女儿周雨(化名)出生。在他眼里,女儿虽然平日有些内向,成绩也一般,但很乖巧、听话。2025年9月,15岁的周雨考入光山县某高中。周海说,家里距离学校约10公里,女儿上高中后便住校学习,每两周回家一次,“有时周末会在学校补课。”
11月8日,周海让亲戚帮忙接周雨回家。上午10时许,他接到亲戚的电话,对方称女儿没在学校,“我回家后问女儿怎么离开学校了,女儿说是班主任刘某带她出去宾馆开房了。”周海立即带着刚回家的女儿前去宾馆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11月9日,辖区派出所出具《报案回执》,称已收到周海关于女儿遭强制猥亵的报案。

根据盖着所在学校印章的《请假条》显示,因生病请假一天,从11月7日至11月8日,假条上可以看到学生周雨,班主任签名“刘某”。(大风新闻)
? 班主任曾试图买保险套 宾馆有客人听到女孩哭声
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周雨称,案发前一天(11月6日)自己和同学因为小事引发矛盾。当天下午5时,刘某在向她了解情况时,说她很可爱、很漂亮,然后带她去办公室询问家庭情况等,“他让我今后把他当成自己人。”
周雨表示,11月7日,刘某给了她一张假条,并表示要带她出去吃饭,“我以为老师想让我做班里的情报员。”当天下午3时,刘某给她200元,让买东西吃,然后就带她去附近一家牛排店吃饭,期间刘某多次摸她的手、腿。
周雨说,随后,刘某称要在宾馆开一间房,虽然意识到不对劲,但因她是私自离校,便跟着刘某。到宾馆房间后,刘某拉上窗帘锁上房门后,想抱住她,“我躲开,说你有孩子和老婆,你对得起他们吗?他说,没事没事。”刘某又将她压在床上,她拒绝,刘某遂离开。
周雨说,“我以为他是想带我吃个饭,开房给我一个住宿的地方,他自己回家。拒绝他后,他让我不要给家长说他带我开宾馆的事。”
根据2025年11月19日刘某在警方做的笔录显示,刘某54岁。其称,事发当天,同事电话联系他,称周雨与班里同学打架了,他便前往学校,带周雨去吃饭,给周雨在宾馆开了一间房。
笔录中提及,警方调取监控发现,事发当天,刘某曾于11月7日下午2时前往一家药店,在安全套柜台前停留。对此,刘某称,是因为他没用过,比较好奇。
警方的案件现场访问记录表显示,警方对宾馆一名住宿客人进行询问,对方称,11月7日下午6时20分左右,其下楼拿东西后回房间,听到对面房间有小女孩哭的声音,当时其没有在意,便回房了。
11月19日,光山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刘某对周雨实施了猥亵,其违法行为严重,决定以猥亵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光山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刘某对周雨实施了猥亵。
? 女学生转学后突然服药轻生 所幸同学及时发现
“这件事对我女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周海说,女儿时常自言自语,说信任的老师却那样对她。
据2025年12月18日医院出具的《心理健康临床症状自评量表》显示,周雨存在重度抑郁症状、中度焦虑症状、中度敌对症状、重度恐怖症状、重度偏执症状、中度精神病性症状等。

周雨的《心理健康临床症状自评量表》。
周海回忆,虽然去年12月下旬孩子已经转学,但这件事对她伤害很大,“事发后,女儿特别怕一个人独处,经常自言自语,说自己那么相信老师,为什么老师要这样对待她。她沉默寡言,平常莫名其妙就哭了。”
今年(2026年)1月28日,周雨因情绪低落,服用过量阿莫西林,导致药物中毒,被家人送医院洗胃治疗。周海说:“当时是晚上,孩子在学校突然喝药了,幸好同学发现及时,老师通知我们后,及时送医救治。”

今年(2026年)1月28日,周雨因情绪低落,服用过量阿莫西林,导致药物中毒,被家人送医院洗胃治疗。
? 县教体局:涉事教师已降级,调离教学一线
周海说,由于警方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他便委托律师,希望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截至4月14日,法院未回应。
4月14日,光山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对涉事老师刘某降级处理,调离教学一线,“他现在在原高中做后勤工作,已经降到最低等级了”,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处理结果是依法依规作出的,不存在包庇。关于家长若不满意该如何申诉,对方未明确回应。
4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班主任刘某,对方立即挂断电话。
? 律师:家属可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方面维权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财产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胡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提到,15岁女孩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教师作为负有教育照护职责的人员,刘某利用班主任身份,以请假条为由将其单独带出学校、带到宾馆,拉窗帘、锁门、试图抱压在床上并多次触摸其手腿等行为,如果证据能证明存在违背被害人意志的强制因素,或者利用了教师的职务优势和孤立环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此外据《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侵害未成年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利用教师身份实施侵害、造成被害人心理伤害等情形,都属于应当从重的情节。
胡磊表示,案件中对受害人的心理伤害鉴定很有必要。该鉴定虽然不是转刑事的唯一依据,但可以作为重要证据,支持认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恶劣情节”。
胡磊说,家属已经报案并拿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在可以从刑事、民事和行政纪律几个方面同步推进维权。
刑事方面,可以向光山县公安局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要求将案件转为刑事处理或补充侦查;同时向光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负有监督职责。如果公安坚持不立案,在证据较为充分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刑事自诉。
民事方面,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嫌疑人赔偿医疗费、心理治疗费、误学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存在管理失职,也可以要求他们承担相应责任。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法院在精神损害赔偿上支持力度通常比较大,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行政纪律追责方面,教体局虽然已经对嫌疑人降级调离一线,但家属仍可以向县教体局、上级教育部门或者纪委监委提交书面材料,要求进一步处理,包括吊销教师资格、开除公职,甚至终身禁止从事教育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对教师侵害学生都有明确从严处理的规定。
胡磊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是法律优先原则,这类案件社会危害性大,家属依法持续跟进是完全有依据的,最终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关键还是看证据能否达到刑事证明标准,但家属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