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航空A330机队苏姓副机师爆婚外情并引收到多起恐吓信息,华航以影响公司声誉与飞安为由,将他调任签派中心航务员。
苏男提起回复原职诉讼并追讨薪资差额,但历经审理,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华航调职有其必要性,驳回上诉。
娶空姐隔年偷吃空姐
苏男2012年与空服员妻子结婚,隔年被发现与黄姓空姐在印尼雅加达发生婚外情,双方曾签切结书承诺不再往来,但仍藕断丝连。
民事部分,高院判黄女赔偿180万元,苏男赔偿200万元,夫妻最终离婚。
华航指出,2016年至2018年间多次收到与苏男相关的威胁短信,包括提及放置炸弹、锁定班表等内容,并有客舱组员收到警告信息,认为其私生活纠纷已衍生飞行安全疑虑。
华航2018年对苏记过与申诫,2019年评定考绩丙等,再记过2次并调任航务员,苏男同年10月退职。

飞安要紧 苏男想复职处处碰壁
苏男主张婚姻纠纷与工作无关,处分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且应可转调子公司台湾虎航任副机师。
桃园地院认为,基于企业经营自主与飞安考虑,调职未违反劳基法,且华航与虎航为不同法人,未转调并无违法,判苏败诉。
高院前审曾认定处分有重复评价疑虑,一度判华航须给付125万7655元薪资差额。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后,更一审指出,飞安要求滴水不漏,副机师若因私人纠纷引发报复风险,恐危及乘客安全,华航调整职务具正当性。
法院认为航务员与副机师职责不同,薪资差异属职务变动自然结果,不构成不利变更劳动条件,最终驳回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