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某科技公司唐姓女副总的老公与一名张姓清洁妇发生婚外情,江男原要打电话约小三幽会,不料误
拨老婆电话而引妻怀疑。女副总暗装电话录音器后录到2人为小四争吵对话。随后,副总与老公离婚并控告张女。法官以2人对话多次提及“磨粿”、“卖豆浆”、
“我只跟你睡”等语认定2人通奸,判张女需赔唐女10万元(新台币,下同)。
唐姓女科技公司副总与江
姓老公结婚20余年后,突然接到老公要求幽会电话,唐女原喜出望外,但深思后认为事有蹊跷。于是,唐女在家中电话暗装录音器,果然录到老公与小三张姓清洁
妇为小四争吵对话。江男在老婆质问下坦承与张女有奸情,那天是误拨电话到老婆手机。2人随后签字离婚,唐女则向台北地方法院怒控张女妨害家庭、通奸等罪。
唐女控告张女刑事部分一审获判无罪现上诉中,唐女另向张提出200万元民事求偿告诉,民事庭法官经审理后依据唐女的提供的录音带,录有江男和张女为另名谢姓女子争吵的内容,再加上江男对唐女自白认定2人已逾越朋友分际。
法官在审酌唐女身为科技公司副总年收入有200多万,张女则为清洁人员年收入仅20余万元等情后,判张女需赔偿唐女10万元为妥当,并自2013年12月起至清偿日止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全案则仍可上诉。(综合台媒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