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同行苏某给自己的鱼下毒,许某找人做了一枚炸弹绑在了苏某的电动车上,结果造成苏某死亡、其女友受伤的惨剧。
今天上午,二中院通报已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多次入狱的李某经常到许某开的鱼摊买鱼,两人逐渐熟悉起来。因为自己卖的鱼经常无故死亡,许某怀疑是同在一个市场卖鱼的苏某下了毒。
于是,许某在自家摊位前安装了摄像头,但并未发现苏某给自己的鱼投放毒药。但许某的疑心并未就此消除,他找到李某,让其帮忙教训苏某。
李某买来二踢脚、钉子等物,自制了一枚炸弹。
2012年7月11日晚上10点,李某将这枚炸弹绑在了苏某的电动车上。当晚11点,苏某和女友不慎触动爆炸装置,导致苏某死亡,女友被炸伤。
检方指控,李某和许某在公共场所放置爆炸装置,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犯罪性质恶劣,应以爆炸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
“我就是想吓唬吓唬苏某,没想到会炸死人。”李某辩称。
目前,二中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