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央视报道重庆持枪抢劫嫌犯周克华今晨被警方击毙。果壳谋杀站编辑Kenny在果壳网谋杀现场法医小组发出一篇讨论贴,探讨了目前存在的几个疑点,全文转贴如下:
【讨论】周克华被击毙后的几个疑点
今天早上,央视报道重庆持枪抢劫嫌犯周克华今晨被警方击毙。目前公布的消息是,周克华死地童家桥莴笋沟,现场居民说听见数声枪响,现场追击一民警被跳弹擦伤脚,悍匪被民警击中腰部。
根据现有的一些消息,我觉得此案大概还有下面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
1.周克华是否为自杀?这个问题目前有一些现场图,还在争论中。
2.周克华在作案间隔期做了什么?一般考虑,很可能是因为钱花光了,才继续作案。
3.周克华是否有同伙?全国通缉,他是否有同伙替他花钱?
4.周克华是如何逃脱围捕的?
5.周克华是左撇子吗?还记得原来这个视频分析(http://www.guokr.com/post/87874/)吗?当时有专家说他是左撇子,从现场的图来看,右侧的伤口是射出伤口,所以如果他的确是左撇子的话……
还有什么待解决的问题,大家一起讨论
目前的信息总结(来自@长沙晚报颜家文):
1.经核实,悍匪周克华被击中两枪,自杀身亡。现场居民说听见数声枪响。
2.现场有六七处弹痕,双方至少开了六七枪,现场追击一民警被跳弹擦伤脚。爆头哥被击伤后,最终自己被一枪爆头,生地也是死地。
3.周华华身上遗留物,一黑色小包,现金300余元,车票两张,疑似感冒丸两颗,周克华身上搜出两把枪。
4.周克华使用的是54式手枪。
请教了法医@战士的后裔,另外根据手头的一些资料,简单说说“如何判断周克华是否死于自杀?”还请各位法医老师指正。@我是法医@法医秦明
要注意的是,这里讨论的是死亡原因,就算周克华死于自杀,那么也是因为警方对其包围、枪战从而导致的自杀。
如何判断枪弹损伤是死于自杀还是他杀?一般来说,是根据射击部位、射击方向、射击距离、射击角度等因素,再根据现场的具体案情来进行综合分析的。
1.射击部位
简单来说,就是死者自己能够得到的地方的伤口自杀、他杀均有可能。如果死者自己够不到,那么则基本可以排除自杀。
2.射击方向
一般来说,自杀者采用的射击命中角度多垂直或倾斜于被射部位。在判断角度时,应该根据射入口和射出口的位置等等情况进行判断。
而对于近距离射击来说(周克华的这个图就有可能是近距离射击),射入口周围的擦拭轮、挫伤轮、烟晕和火药分布的状态可以反映射入的角度。简单来说,分布越均匀一致,角度越接近90度。
3.射击距离
在这个案件中,射击距离是最关键的问题。根据目前已知的现场情况来看,周克华头部中弹,如果周克华是被击毙的,那么必然不是近距离射击。
所以,如果周克华死于自杀,那么一定会出现近距离射击时出现的特征:伤口附近会出现擦拭轮(弹头进入皮肤组织时,附着在弹头上的碎屑等物质形成的一圈)、挫伤轮(弹头进入皮肤组织时,创口周报因弹头旋转、挤压形成的挫伤带)、烟晕和火药斑纹。(随弹头一起射出,分布在射入口周围的物质)。
另外,接触射击时(枪抵头),创口周围还会出现枪口印痕,可以反映出枪口的特征。
3.射击残留物。
除上面特征外,自杀死者的手上应该有射击残留物。另外还有持枪姿势也可以推断。比方说扣动扳机时尸体痉挛,手紧握着等情况。
所以,如果周克华死于自杀,那么应该会有上面的特征。如果死于狙击手,或者其他武警的枪击,应该体现和他手中枪械完全不同的伤口特征。
警方称周克华系被民警击毙 非网传的自杀
时间:2012-08-15 来源:华龙网
公安部和重庆市政府联合召开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件侦破情况新闻通报会。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伟介绍有关情况。
华龙网8月14日16时50分讯(记者李心成阙影)今天下午,公安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周克华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侦破情况。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伟在发布会现场称,周克华是被民警击毙,并非网上传的自杀。
谁制造了“愤世者”周克华?
时间:2012-08-15 来源:搜狐博客
对苏湘渝系列枪击案犯罪嫌疑人周克华的追捕行动仍在进行之中,除了数千名全副武装的民警和武警参与行动以外,据信成都军区某部军队也加入了搜捕者的行列。连日来如此兴师动众对付区区一名劫匪,凸显出当局的无能。另一方面也引起人们对周克华被捕后能否受到人道主义待遇的担忧。众所周知,除非经由法律判决,否则目前尚为犯罪嫌疑人的周克华不能被当作罪犯。搜捕之中发生枪战的可能性很大,周克华被当场击毙将可省去此后漫长的诉讼程序,也可满足围捕军警的疲累心理,但如此一来将会在原本就相当悲剧的案件之上再添悲剧色彩。
周克华在他所居的村民眼里,是一个老实、木讷、重亲情、讲义气的“好人形象”,曾经在乡里干着“上河沙”的活儿,挖沙业务被人承包后,他转而到集装箱码头“扛包”,他的最后一份正式工作是中巴车司机。直到2011年,当他已涉嫌成为累犯的情况下,在父亲去世当天,他依然冒险潜回家中,为其父亲送终,由此可见其人性尚存,心地并不坏。那么,是谁造就了“犯罪者”周克华?
坊间对周克华的转变有两种说法。在他驾驶中巴车期间在他的车上发现了毒品,他因此被污贩毒,另外一个说法则是指控他贩卖枪支,总而言之由于不令人信服的理由,他被判两年劳教。在此之后他性情大变,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据称连续犯案,八年杀害8人。
由此看来,周克华不是天生“罪犯”,他原本可以是这个社会的良性分子。他曾勤奋工作,在“上沙”之余,为过往车辆提供服务,赚取额外报酬,也曾娶妻生子,痴迷于武侠小说、侦探小说,总而言之是个热爱生活的人。这样的人是不会主动走上犯罪道路的。但这个世道害了他,使他对社会、对人丧失了信心,在他心里种下了犯罪的种子,并进而付诸行动,涉嫌制造了一起起大案,将一个“好人”推向了“恶徒”。
上述事例并不孤立,而是在现实社会中大量存在着,这才是最可怕的。刚刚被解救的湖南省永州居民唐慧由于为其被逼卖淫的幼女讨回公道,被地方当局判为劳教。如果没有民间力量推动,这桩黑案不会公诸于世,她也不会有出头之日,将来很有可能成为另一个“周克华”。而据网络信息披露,各地当局把劳教制度当作了打压异己者和上访者的工具,动辄将这些人投入监狱,强制劳动改造。当这些人出狱之后,他们都会成为潜在的“周克华”,在一定的外在条件下,就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比个体的暴力以及犯罪行为更严重的是,群体性暴力事件在现实社会中也此起彼伏,从乌坎到什邡再到启东,中国境内这样的事愈演愈烈,渐成星火燎原之势。前些日子,中国的官方媒体对美国枪击案颇为关注,连篇累牍进行报道,却对中国社会存在的更为广泛存在的暴力行为无动于衷。不知他们想过没有,美国出了这种事都是公开透明的,媒体报道的也就是它们那里发生的所有的恶性枪击案,对于可以自由持枪的国家来说,如此凤毛麟角的持枪犯罪案可谓不可思议,反过来想一想,假如法律对中国人持枪也无限制,那将是什么局面?无须推理也可知道结果,整个社会必将动荡不宁。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美国人自由持枪,却犯罪率微乎其微,而中国人并无持枪自由,却发生了无数起持枪罪案?
什么是震慑犯罪的最有效手段?是法律,可是在中国法律被当作儿戏,没人认真执行它,在潜在的犯罪者心目中,法律不是用来惩办罪犯的,而是用来打击敌人的,这才是要命的地方。什么是防止犯罪最有效的东西?是社会公平正义,一个没有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会扭曲人的心理,产生反人类情愫,从而将报复社会、残害他人当作乐趣,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正是这个恶劣的世道让一个接一个的“周克华”们茁壮成长,为害社会,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是唯一的办法。数千军警如果最后抓不到周克华,将成为天下笑柄。然而,抓到周克华,甚至枪毙周克华,难道问题就解决了吗?惩治他,只能说慰藉一下死者的冤魂,暂时伸张一下公平正义。可是谁来维护周克华们的“公平正义”?谁来杜绝此类案件?当中国哪一天也能做到像美国那样,即使公民自由持枪,也只会发生零星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罪案之时,那么中国社会才真正到了“善治”的社会,才接近于达到“和谐”和理想社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