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青律师:【唐慧出来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还在里面】因为“在其QQ空间和腾讯微博上关注、浏览、复制、粘贴、转帖、发帖等方式发表国际国内时事评论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负面言论和信息100多条……”彭水县“村官”任建宇被处“劳动教养二年”。现已一年过去,一个年轻人就这样毁了。
@于建嵘:来信:教授,我是一名年轻的劳教警察。劳教制度现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当权者打压“不听话者”的一种手段。上个月,我们劳教所新来了一名因连年上访被劳教人员,他岁数很大,身体不符合要求,我们拒收。但地方政府为了不让他再上访,通过各种渠道施压迫使我们接收。我们也希望违法的劳教制度立即废除。
@南风窗:悍匪周克华早年曾被劳教一年,后性情大变;永州幼女母亲申冤反被劳教一年半,幸得媒体声援,旋即释放;不久前,荒谬的重庆“一坨屎”劳教案终被法院纠正。劳动与教养两个本来挺光荣的词,组合在一起后,却彻底变味了。制度优越性不在口头上的冠冕堂皇,而在运行中的正大光明。
@风之子: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国从苏联引进,但和苏联不完全相同,形成了中国独有制度。从法律上讲,劳动教养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胡锡进:劳动教养制度倒底应不应当继续保留?舆论中的大量反对声是有其道理的。不经法庭审判就剥夺公民的自由,这的确与中国社会日渐开放、民主,以及依法治国的大趋势背道而驰。希望官方认真回应舆论的质疑,调研劳教制度的现实利害。如果要保留,说明为什么要保留。如果应当取缔,则早取缔比晚取缔主动。
@作家陈岚:劳教也好,收容也好,都是行政权力试图独立于司法体系之外,控制公民的暴力工具。再说白了一点,公权力无时无刻不渴望绝对的自由,甚至连象征意义的起诉、审判、宣判都觉得麻烦,是时候给这头饿虎拔掉又一根毒牙了。
@五岳散人:我有个很不好的预感。就目前的各种政策来说,基本上已经达到了政府所能忍受的底线。比如说劳教能废除么?很难,这是最便捷的工具。在现有的利益格局之下,一点突破则全盘皆崩,最多是时间问题。此局如何破,不知道。
